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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都往事【工作笔记】 第161章 理想天真型领导

    如果说延兵属于刚柔兼有类型的领导,梓涵恐怕属于理想天真型的领导,他自以为凭借知识就可以无往而不利,自以为只要人品端正就可以克服一切困难,自以为只要以身作则就会得到属下的认同,自以为工作中业绩突出就会得到领导的认可。

    对于那些管理失败的案例,梓涵会这样认为:那毫无例外是管理者自身的问题,或者是知识水平不够,或者因为人品低劣,或者是业绩不佳,领导不认可。

    现在由他自己接手管理一个部门,他虽然在这个部门工作了多年,而且担任副处长(副总经理)已经快六年了。心的话:“难道,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如何管理?

    他觉得,也许,可以按部就班,沿袭以前的做法。

    但是,以前的法律部管理内容单一且并不复杂,这个部门的工作,除了法律诉讼就是法律咨询服务,而且法律是他所学专业,梓涵想,也许自己通过了司法考试资格,加上这些年做副总的经验,就一定可以成为一名合格的管理者。

    而且,他李梓涵又学过管理学相关的知识,可惜这个时候,他的研究生课程中所学习的“管理学”、“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等这些知识都已经还给老师了,那么,是不是翻翻书还可以再捡起来呢?

    这几年,随着法律合规部门的改革,内控合规是这个部门业务之中的新内容,梓涵又很少涉足。现在,法规部又合并了几个稽核中心,接管了全省的内审工作,这些内容梓涵更是一无所知,短时间可以让老王全面负责,梓涵作为一把手似乎可以在这方面做个“甩手掌柜”,但是,长期下去是绝对不行的。

    还有人员的管理。部门的人员比以往增加了一倍多,还有几位以前就做过处长、主任的一把手,如何管理和协调他们?稽核部门众多人员来自各地市稽核中心,如何协调管理他们?如何平衡和协调稽核中心过来的人与法律部原有人员?

    这些事情想想都头痛,而且,他作为一把手,又是法律合规部门负责人,省行的众多会议都需要一把手亲自参加,突然一下子工作就增加了许多内容,所要考虑的问题也陡然增加了许多。

    职能和工作内容变更的法律合规部主管行领导,也由原来负责风险管理的副行长变更为总稽核。周总对于内审方面的工作是非常重视的,她尤其是对于基层内控管理更加重视。她认为,撤销地市行稽核中心,无形之中削弱了省行对地市分行的监督,如果法律合规部的工作跟进不及时,全行的内审工作不到位,基层出问题的可能性就非常大,甚至可能出案件。

    对此,梓涵不以为然,他因为自己的精力依然放在法律诉讼和咨询方面,对于其他事情他并不熟悉,所以他不想插手自己不熟悉的领域,也担心自己不懂稽核内审业务,工作中可能会闹笑话,会被领导和同事、下属看不起。

    老实说,梓涵对于总行这种业务调整非常不理解,这是徐启明行长调往总行担任稽核部老总的创新之举呢?还是“甩锅”之举呢?梓涵不得而知。

    其实,这种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业务调整,其中一定要波及、影响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会牵扯到众多人员和部门的整合,这岂能是总行一个部门老总就可以决定的呢?

    与业务部门、其他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等工作,也摆在了梓涵的面前,尤其是与法律诉讼、执行业务高度交集的资产保全部。

    现任的总经理来自莲湖路支行一把手,泼辣的“女汉子”吴春丽,如果与原来保全部的刘东升相比,刘东升反而显得可爱了很多。

    梓涵与女汉子老总的相识起于她担任支行行长之时。

    莲湖路支行客户涉及承兑汇票业务纠纷。这起支行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牵扯众多利益关系,而客户“开心人公司”又是一家有背景的贸易公司,公司对于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不依不饶,徐行长要求法律部指导支行一定要妥善处理,甚至安排牛书记等行领导带队,支行和法律部领导一同前往京城与该公司谈判。

    去的时候,吴春丽与大家一同坐火车赶赴京城,别看她说话大大咧咧,做事却非常细心,作为省行机关的老总,梓涵反而根本没有做任何准备,只是陪同前往。在旅途中,她准备了零食、水果,还准备了扑克牌,并且陪行领导打双扣。

    到了京城,她安排住处,又负责安排招待总行接洽此事的领导,虽然与开心人公司最终谈判结果非常不理想,但是支行和省行所做的工作,得到总行纪检监察部门的理解,尤其是酒桌上吴春丽那种豁出去的架势,确实让人钦佩。

    京城一行数日,宴请开心人公司、招待总行领导的事情肯定不是一两次就可以搞定,吴春丽就开始了哭穷,说支行费用紧张,于是牛书记直接点头,有些费用就从省行出了。这也体现了她的精明,不仅仅是精于算计,尤其让行领导觉得她持家有度、管理严格、费用花费精打细算。

    到头来不仅落得好名声,还节省了支行一些费用,一举两得。

    也许,在分支行当过一把手的人,工作中一定会有果断、不妥协的强势行为表现,这与常年浸淫在机关的人所养成的沉稳、淡定、圆滑的工作作风有很大的区别。

    她从支行调进机关,继而接管资产保全处以后,这种杀伐决断、通杀一切的工作作风显露无遗。

    比如,她一来就专注于奖金分配这种具体问题,在听了部门一些人反映的情况后,她立刻在清收奖励方面提出意见。她认为,之前徐行长定下的与法律合规部分成比例不合理。她认为,清收不良资产诉讼和执行工作方面,大部分活儿都是她所在的部门干了,而法律部仅仅是跑跑法院,管理协调律师,奖励方面不应该拿大头。她还特别强调,不良资产转化完全就是她所在部门的工作,与法律部门没有半毛钱的关系,这部分奖励应当全部由本部门获得。

    由于梓涵是新晋一把手,而且还是个“主持”,面对这样的同僚,梓涵几乎只有招架之功,绝无还手之力,他虽然觉得这样的说法不公平,但他却毫无任何措施,只能听之任之。他恐怕还是因为做事有所顾忌,不好意思为奖励分配的事情争得脸红脖子粗,觉得这样会有伤大雅。但归根结底还是他脸皮不够厚,没有为部门全员争利益的勇气。

    但是不吐不快呀?

    于是梓涵跑去和牛书记嘟囔了几句,牛书记立刻提醒梓涵:你刚提职,有一年的考验期啊!如果为了这点奖励和人家争来争去,刘行长会怎么想你这个人?再说了,现在,业务部门的业绩才是行长最重视的,你们部门有奖励就可以了,别为了钱多钱少去和人家争论,我觉得不妥当!

    最后,行长拍板决定:法规部的清收奖励从延兵做一把手的时候争取到的55%降到了30%。为了平衡梓涵所在部门同志们愤怒心理,资产保全部从不良资产转化奖励中拿出5%,作为法律部参与资产划转谈判与合同审核工作的奖励,这点奖励对于一个将近三十人的部门来说几乎就是施舍。

    吴春丽在此之后煞有介事地找到梓涵,特别强调说:这些奖励,还是我做了大量工作的结果,我们部门的同志一致认为给你们30%都多了!我是考虑到兄弟你为人不错,又刚提一把手,所以,看在你的面子上给你多争取了这些!

    看来即使梓涵不给她三跪九叩,最起码应该感激涕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