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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激战1860 第477章 战后恢复(有插图)

    华夏在战后对日本的处置,可谓是用心良苦,既要让日本为其罪行受到应有的惩罚,尽可能的对其进行制裁和限制,又要顾及列强的制衡而表现出克制和留有余地,所幸结果尚能令各方感到满意。

    特别是那些日本在世界大战中攫取的太平洋领地,一直就为美、英、法等国所觊觎,此番他们竟能染指,不禁让三国皆是喜出望外,也自然放松了其他方面的关注。

    如此一来,华夏在经过“华日战争”后,国势进一步得到提升,并且在这个平行世界的东方占据了不可撼动的超然地位。

    至1932年底时,华夏的总人口数超过了7.2亿,国土总面积则达到1,420多万平方公里。

    这一年的华夏生产总值,增至1,047亿华元,约合199.5亿金英镑,已经甩开了经济仍在下滑当中的美国,坐稳了世界第一经济大国的位置。  国土辽阔,人口众多,经济繁荣,军力强盛,科技蓬勃,民心向上,这让强国华夏不但雄踞东方,更可睥睨全球,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瞩目。

    国人们在为此自豪的同时,也深知这些成就离不开数代人近百年来的不懈努力,在达到了此番高度后,更是不能固步自封,裹足不前。

    因此,当华夏成功的在外交上巩固住了“华日战争”的胜利果实后,尽快恢复在战争中受损的军力,消除由此带来的潜在威胁,就成为了关乎国家发展安全的第一要务。

    其实经过一场“华日战争”,国防军的陆上和空中的力量不但没有被削弱,反而在战事中得到了极大的壮大,更是通过战争的经验拓宽了建设的思路。

    特别是航空作战的价值,在这场战争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国防军对空中力量的成功运用也引起其他国家的高度重视,从而引发了这一领域的发展热潮。

    而国防军在这个方面自然最具心得,并且迅速把经验转换成了实际,不但促成了大批新式战机的涌现,还在1932年底正式成立了“战略空军”这个新军种。

    新组建的战略空军,主要遂行国土防空、远程轰炸和战略运输等作战,装备也以重型远程机种为主,可以独立或与其他军种联合担负战略性任务。

    国防军在新组建了空军军种后,并没有如当时的一些国家那样也把陆军和海军的航空部队划入其中,而是继续加以保留。

    其中海军航空队仍以舰载机为主力,并辅以部分可执行海洋上空和两栖支援任务的岸基飞机。

    陆军航空队则装备陆基战术支援型飞机,可为陆上作战提供更为直接的战术性空中掩护和协助。

    在保留了航空部队的同时,国防军陆军的地面部队也在“华日战争”中有了许多新的感悟,尤其是在复杂地形环境下的大集团作战方面。

    要知道在整场战争中,国防军大多数时期都在从事着山地条件下的作战,因此在这个领域内收获了诸多的心得。

    战后根据这些经验和心得,国防军在原有的轻装步兵的基础上,进一步分化出了山地部队,以更专业化的姿态来应对未来山地作战的需求。

    此外还有针对性的,调整了部分坦克和机械化部队的装备结构,从而使其在今后再遇到复杂环境时能够更加具备灵活性,多种符合相关要求的新式装备也很快问世。

    可以说,经过战后的一系列调整和改革,国防军陆军的部队构成变得愈发多样化和专业化,丰富了在面对不同战场情况时可做的选择。

    与陆军和航空力量越战越强的情形相比,国防军海军虽然通过这场战争大幅的提高了战术和战略素养,但在战舰等装备方面却也遭受了不小的损失。

    而且海军还是国家的门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甚至直接维系着各国之间的战略平衡,无论是在国防还是外交等领域中都有着极大的干系。

    因此,迅速重整海军的战力,就成为华夏国防军战后恢复的重点项目。

    不过,由于有国际海军军控条约的存在,华夏在大规模启动造舰活动之前,必须要遵循相关条约的限定,以及寻求其他海军强国的谅解。

    为此,华夏外交部和国防军海军一道,同美、英、法、意等国展开一系列磋商,总算是得到了比较令人满意的答复。

    其中在主力舰方面,各国允许华夏以彻底废弃四艘“小戎”级战列舰为代价(其中“玄鸟II”号已在战争中损失),新造两艘符合条约标准的战列舰。

    在其他舰种方面,则同意华夏在条约配额内,对已损失的舰只进行补充。

    由是,国防军海军一大批新式战舰的设计和建造工作,很快便如火如荼的展开了,其中最受人关注的当属两艘全新的主力舰。

    两艘同级新舰被命名为“晨风”号和“思齐”号,皆为这些舰名的第二代拥有者,两舰都在1933年至1936年间建成。

    “晨风II”级战列舰在设计上以“白驹II”级为基础,并根据实战中得来的宝贵经验进行了很大程度的改良。

    该级舰的公开数据主要为,标准排水量35,000吨,设计航速28节,主装甲带的最大厚度为330毫米,并具有17度的内倾,水平装甲的最大厚度为145毫米。

    主炮为改进型的四座双联装1923年型50倍径406毫米火炮,副炮为八座双联装1933年型40倍径130毫米两用炮。

    另装备有四座双联装1933年型60倍径57毫米高射炮,以及十六座双联装1925年型70倍径37毫米高射炮等,并载有三架水上飞机。

    国防军海军除了新造两艘主力舰外,还对继续保有的六艘战列舰和两艘战列巡洋舰进行了大规模改造。

    改造的标准是基于实战中得到的经验与教训,要在性能上尽可能的趋近于“晨风II”级战列舰。

    重点放在舰体的防护方面,并对动力系统进行了更新和翻修,还全面替换了新型副炮和防空武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