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 第56章 送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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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只顾着自已喜欢,忘了表姐现在不适合看太伤感的东西,免得又想起未婚夫的事。
“没事。”吴灿玉接过手帕后,擦掉眼泪,模糊的视线再次恢复了清晰,她朝表妹摆摆手,继续往下看。“我也非常喜欢这首诗——”
心里忍不住动容。
难道夏臻老师已经知道了自已的遭遇,所以特意写出来安慰自已?
实在是这首诗,把她现在的心境完全写出来了。
未婚夫离开自已已经一个多月,他现在已经变成天上的星星了吧!
不知道他有没有在上面看着自已?
他能体会到自已的孤独,有听到自已的叹息声吗?
没有了爱人,她已经找不到存在于世的意义。
而迷失在黑夜里的自已,哪颗星才能指引自已向前行?
她越这样想着,越想继续看诗,眼泪也流得越多,让她怎么抹也抹不干净?
见她这付模样,夏臻知道自已歪打正着,这首诗已经写到她心里去了。
能让一个对生活失去热情的人流眼泪,这对她打开心结,释放情绪,有极大的好处。
给她一段时间慢慢静养,活下去的勇气就会恢复,原本的抑郁状况,也会彻底好转,最终走出阴霾。
“冬冬,你怎么把客人惹哭了?”祝琴正好回屋,看到一个女孩子在那里不断流眼泪,以为儿子把人家惹哭了,顿时怒气冲冲地教训儿子。
这个时代的家长都这样,不管谁对谁错,先把自已人骂一顿,算是给对方解了气,这样矛盾才不会激化。
“阿姨,跟夏臻先生无关。”吴灿玉被她一打岔,顿时从诗歌的意境中抽身出来,用手帕抹去眼泪,替夏臻辩解道。“是我自已被他写的诗歌感动了。”
难怪表妹这么推崇他,随便写一首就这么文采飞扬,太让人吃惊了。
换成其它同龄人,只怕已经被骄傲的她,打击得体无完肤。
“那你们继续聊。”见自已闹了乌龙,祝琴不好意思再说什么,急忙到后面的厨房,准备收拾中午吃的菜。
虽然不知道两个女孩子会不会留下吃午饭,以自家的情况,就算没有客人,也得趁周末时间充足,好好做几个菜,美美吃一顿才行。
女儿刚才上街去买肉了,估计很快就要回来。
“不好意思,我妈特别心软,见不得有人流眼泪。”夏臻替妈妈解释了一句。
妈妈进来得早了,如果晚十分钟进来,该让她多流一会眼睛,效果会更好。
“该抱歉的是我。”于灿玉哪里好意思接受他的道歉。“你这首诗写得实在太好了,仿佛把我的心里话都写出来了。”
这种感觉很难用语言形容,就像一个孤僻的人,突然遇到一个懂自已的人,又激动又感动。
“既然你这么喜欢,那这首诗就送给你了。”
一首歌词而已,就算寄去发表,也不过二十块钱,用不着心疼。
因为不想表现得太赤裸裸,让人误以为自已想讨好能住在县府大院的大人物子女。
但是他内心并不介意跟耿启北兄妹俩交朋友。
从于灿玉刚才的表现来看,这首诗符合她的心境,对治疗她心底的创伤,有非常大的帮助。
正好上次耿启中送了台收音机,他还没想好回什么礼,送诗最合适不过。
就夏臻了解,在这个特殊的时代,送诗是一件非常有格调的事,比送钱送物真挚多了。
“谢谢,太谢谢你了。”吴灿玉一听,激动地把纸抱在怀里,表现得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女生。
不知道怎么的,刚刚流了一会儿眼泪,现在感觉心里轻松了不少。
“夏臻老师你太偏心了!”见表姐有这么大的变化,耿启北欣喜之余,又有些不甘心地嚷道。“明明是我先认识你的,为什么不送我一首?”
倒不是像前世的歌迷那样,喜欢收集偶像的东西。
只是觉得表姐有了,自已却没有,不服气罢了。
“行,给你也写一首。”夏臻略微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答应了。
至于写什么?
他很快有了答案。
耿启北的性格和她表姐不一般,所以最适合她的是《盛夏光年》。
当然用原来的歌词肯定不行,很多地方要改一改。
这点难不倒夏臻,反正耿启北没有看过原作,只要这首歌词的主题别改变就好。
前世他听的最多的是陈冰唱的版本,虽然她的唱功跟其它人比还有差距,却把她性格中的倔强、任性、以及年少轻狂,表达得淋漓尽致。
而耿启北不正是这样的性格吗?
“这首《盛夏光年》,真的是写给我的?”见夏臻真的在写了,耿启北反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不过她的性格就这样,不习惯忸怩作态,很快就来到他背后,看他往下写。
等看到连续四排我不转弯时,她已经激动得脸红耳赤,无法自已。
原以为他会随便写一首应付自已,毕竟好的诗歌不是想写就能马上写出来的。
没想到他是个有心人,居然看出了自已喜欢什么!
这首诗真的是为自已量身写的,把自已性格中的方方面面,全部写出来了。
“当然。”夏臻把纸张递过去。“这两首诗如果寄到报社,应该能有三十多块稿费,正好跟那台收音机差不多价值——”
这样说虽然有些煞风景,但是他在她们心目中是文人,必须表现出不物质的样子。
而且和耿启北还是第二次见面,关系不能一下子拉得太近,免得让她们误会自已别有所图。
“那怎么行?”耿启北对这首诗是越看越满意,一下子把夏臻当成了知音。
现在这话摆明要撇清关系,让她不乐意了。
收音机的钱,自已上次已经说过,就是借自已《包青天之锄美案》该付的代价。
要知道那是一本还没面世的小说,价值远远超过那台收音机,如果拿去出版,只怕一台进口大彩电也比不上。
“听我的。”夏臻摆摆手打断她,不想在这件事上跟她们纠缠。
她有自已的原则,自已难道就没有?
以他的心理年纪,跟她交朋友,已经有些欺侮人了。
再白白占她便宜,他怎么好意思?
“那我们就不客气了。”于灿玉年纪大些,经历的事情多,想问题也比较周到,见夏臻说得这么干脆,不像是假意推脱,就代表妹答应下来。
到了她们这样的层次,几十块钱真的不会放在心上。
今天跟夏臻相识一场,她看重的是他的才气,如果以后有幸能成为朋友,到时在他需要的时候帮他一下,或者赠送贵重的礼物也不晚。
见表姐这样说,耿启北不好意思再推三阻四,于是开开心心把稿纸收起来。
李自强卖完菜回来,看到家里来了客人,害羞地躲到厨房,打水洗脸。
于灿玉看了看手表,见时间不早了,站起来准备告辞。
今天这次出门,虽然还没来得及看老台门的建筑风格,却认识了一个年轻的诗人,收获不小。
夏臻客气地挽留,见她们坚持要走,也不再说什么。
送她们到门口,挥手再见时,习惯地邀请她们有空来做客。
两人自然答应了。
“没事。”吴灿玉接过手帕后,擦掉眼泪,模糊的视线再次恢复了清晰,她朝表妹摆摆手,继续往下看。“我也非常喜欢这首诗——”
心里忍不住动容。
难道夏臻老师已经知道了自已的遭遇,所以特意写出来安慰自已?
实在是这首诗,把她现在的心境完全写出来了。
未婚夫离开自已已经一个多月,他现在已经变成天上的星星了吧!
不知道他有没有在上面看着自已?
他能体会到自已的孤独,有听到自已的叹息声吗?
没有了爱人,她已经找不到存在于世的意义。
而迷失在黑夜里的自已,哪颗星才能指引自已向前行?
她越这样想着,越想继续看诗,眼泪也流得越多,让她怎么抹也抹不干净?
见她这付模样,夏臻知道自已歪打正着,这首诗已经写到她心里去了。
能让一个对生活失去热情的人流眼泪,这对她打开心结,释放情绪,有极大的好处。
给她一段时间慢慢静养,活下去的勇气就会恢复,原本的抑郁状况,也会彻底好转,最终走出阴霾。
“冬冬,你怎么把客人惹哭了?”祝琴正好回屋,看到一个女孩子在那里不断流眼泪,以为儿子把人家惹哭了,顿时怒气冲冲地教训儿子。
这个时代的家长都这样,不管谁对谁错,先把自已人骂一顿,算是给对方解了气,这样矛盾才不会激化。
“阿姨,跟夏臻先生无关。”吴灿玉被她一打岔,顿时从诗歌的意境中抽身出来,用手帕抹去眼泪,替夏臻辩解道。“是我自已被他写的诗歌感动了。”
难怪表妹这么推崇他,随便写一首就这么文采飞扬,太让人吃惊了。
换成其它同龄人,只怕已经被骄傲的她,打击得体无完肤。
“那你们继续聊。”见自已闹了乌龙,祝琴不好意思再说什么,急忙到后面的厨房,准备收拾中午吃的菜。
虽然不知道两个女孩子会不会留下吃午饭,以自家的情况,就算没有客人,也得趁周末时间充足,好好做几个菜,美美吃一顿才行。
女儿刚才上街去买肉了,估计很快就要回来。
“不好意思,我妈特别心软,见不得有人流眼泪。”夏臻替妈妈解释了一句。
妈妈进来得早了,如果晚十分钟进来,该让她多流一会眼睛,效果会更好。
“该抱歉的是我。”于灿玉哪里好意思接受他的道歉。“你这首诗写得实在太好了,仿佛把我的心里话都写出来了。”
这种感觉很难用语言形容,就像一个孤僻的人,突然遇到一个懂自已的人,又激动又感动。
“既然你这么喜欢,那这首诗就送给你了。”
一首歌词而已,就算寄去发表,也不过二十块钱,用不着心疼。
因为不想表现得太赤裸裸,让人误以为自已想讨好能住在县府大院的大人物子女。
但是他内心并不介意跟耿启北兄妹俩交朋友。
从于灿玉刚才的表现来看,这首诗符合她的心境,对治疗她心底的创伤,有非常大的帮助。
正好上次耿启中送了台收音机,他还没想好回什么礼,送诗最合适不过。
就夏臻了解,在这个特殊的时代,送诗是一件非常有格调的事,比送钱送物真挚多了。
“谢谢,太谢谢你了。”吴灿玉一听,激动地把纸抱在怀里,表现得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女生。
不知道怎么的,刚刚流了一会儿眼泪,现在感觉心里轻松了不少。
“夏臻老师你太偏心了!”见表姐有这么大的变化,耿启北欣喜之余,又有些不甘心地嚷道。“明明是我先认识你的,为什么不送我一首?”
倒不是像前世的歌迷那样,喜欢收集偶像的东西。
只是觉得表姐有了,自已却没有,不服气罢了。
“行,给你也写一首。”夏臻略微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答应了。
至于写什么?
他很快有了答案。
耿启北的性格和她表姐不一般,所以最适合她的是《盛夏光年》。
当然用原来的歌词肯定不行,很多地方要改一改。
这点难不倒夏臻,反正耿启北没有看过原作,只要这首歌词的主题别改变就好。
前世他听的最多的是陈冰唱的版本,虽然她的唱功跟其它人比还有差距,却把她性格中的倔强、任性、以及年少轻狂,表达得淋漓尽致。
而耿启北不正是这样的性格吗?
“这首《盛夏光年》,真的是写给我的?”见夏臻真的在写了,耿启北反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不过她的性格就这样,不习惯忸怩作态,很快就来到他背后,看他往下写。
等看到连续四排我不转弯时,她已经激动得脸红耳赤,无法自已。
原以为他会随便写一首应付自已,毕竟好的诗歌不是想写就能马上写出来的。
没想到他是个有心人,居然看出了自已喜欢什么!
这首诗真的是为自已量身写的,把自已性格中的方方面面,全部写出来了。
“当然。”夏臻把纸张递过去。“这两首诗如果寄到报社,应该能有三十多块稿费,正好跟那台收音机差不多价值——”
这样说虽然有些煞风景,但是他在她们心目中是文人,必须表现出不物质的样子。
而且和耿启北还是第二次见面,关系不能一下子拉得太近,免得让她们误会自已别有所图。
“那怎么行?”耿启北对这首诗是越看越满意,一下子把夏臻当成了知音。
现在这话摆明要撇清关系,让她不乐意了。
收音机的钱,自已上次已经说过,就是借自已《包青天之锄美案》该付的代价。
要知道那是一本还没面世的小说,价值远远超过那台收音机,如果拿去出版,只怕一台进口大彩电也比不上。
“听我的。”夏臻摆摆手打断她,不想在这件事上跟她们纠缠。
她有自已的原则,自已难道就没有?
以他的心理年纪,跟她交朋友,已经有些欺侮人了。
再白白占她便宜,他怎么好意思?
“那我们就不客气了。”于灿玉年纪大些,经历的事情多,想问题也比较周到,见夏臻说得这么干脆,不像是假意推脱,就代表妹答应下来。
到了她们这样的层次,几十块钱真的不会放在心上。
今天跟夏臻相识一场,她看重的是他的才气,如果以后有幸能成为朋友,到时在他需要的时候帮他一下,或者赠送贵重的礼物也不晚。
见表姐这样说,耿启北不好意思再推三阻四,于是开开心心把稿纸收起来。
李自强卖完菜回来,看到家里来了客人,害羞地躲到厨房,打水洗脸。
于灿玉看了看手表,见时间不早了,站起来准备告辞。
今天这次出门,虽然还没来得及看老台门的建筑风格,却认识了一个年轻的诗人,收获不小。
夏臻客气地挽留,见她们坚持要走,也不再说什么。
送她们到门口,挥手再见时,习惯地邀请她们有空来做客。
两人自然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