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 第236章 好评如潮
因为这个原因,两人一个站在厨房门口,一个在里面炒菜,中间没有断过对话。
这对他们这个年纪的人来说,是非常罕见的。
当菜终于上桌,胡良福拿起罗永奎放在旁边的小册子,随意翻了翻。
看到那首《画》时,同样非常吃惊。
倒不是这首诗词藻有多华丽不凡,全是普通不过的大白话。
可是读下去之后,脑中就出现了一幅幅清晰的画,仿佛诗歌就是一部电影,一个个画面在你面前慢慢展现开来。
以他的经验判断,这样朴实的现代诗,以前很少见到,足以开创一代新的文风了。
就算比不上以前的名家,至少在年轻一辈里,很少有对手了。
“怎么样?”罗永奎笑道。“是不是比你想像的更出色?”
原以为这是在好友指导下,才写出来的新诗,现在看来,他也是刚刚才知道。
“那是当然。”胡良福不肯承认自已不了解学生。“咱旦大优秀人才太多了,我漏掉一些很正常。”
怕好友继续拿自已打趣,于是举起酒杯:“我们干一杯。”
说完,拿起杯子朝他伸过去。
“为好诗干一杯。”罗庆奎也不再笑话他,举杯跟他碰一下。“我们今天就以诗左食,好好痛饮一次。”
他们两人都算是传统的文人,看到优秀的诗文,就见猎心喜。
何况这样的人才还在他们沪市,感觉像是身边某人所写,心情就更不一样。
“不对,这个夏臻的名字怎么这么熟悉?”罗庆奎忽然想起了什么,吃惊地嚷道。
肯定在其它地方看过这个名字。
而且不止一次,否则以他的记忆力,不可能有熟悉之感。
“被你一说,我也有这种感觉。”胡良福回答道。“干脆我们抽个时间,去学校找他,看看他发表过哪些作品?”
能写出《画》这种成熟作品的作者,以前肯定不可能毫无作品问世。
说不定早已有了一定知名度,只是太年轻,还没完全传开。
“行,到时我们一起去。”罗庆奎也兴致勃勃地应道。“我们收获虽然不缺好作品,却需要一些新鲜血液加入,他的写作手法有自已的独创性,说不定会带来不一样的作品。”
作为慧眼识人的编辑,最高兴的事,无疑是发现优秀的作家。
何况他这些年,本来就挖掘了不少新锐作家,还得了罗伯乐的雅称。
说到这里,两人同时哈哈大笑。
今天这顿饭,原本是因为胡良福的一篇报告文学获了奖,两人凑在一起庆祝。
不想因为一本大一新生的诗刊,让两人忘了这件事。
酒足饭饱,两人把桌子简单收拾了一下,来到书房继续交流。
“国家现在政策越来越松动了。”胡良福喝了一口杯,悠悠说道。“再这样下去,只怕私人经商,也会放开了。”
两人是多年好友,私下说话时,从不遮遮掩掩,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怎么?你难道还想离开大学,去外面闯荡一番,尝一尝老板的滋味?”罗庆奎笑着打趣道。
他知道好友这样说,指的是八月份在鹏城设置经济特区的事。
这件事等于一个信号,说明国家在经济政策方面,已经做出重大调整,变化之大,可以说史无前例。
特区建立后,就会引进外资,允许他们在那边办厂设公司。
这等于打破了原先国有和集体一统天下的局面。
他们两人都是眼光独到的人物,自然看得非常长远。
“暂时没考虑过。”胡良福摇摇头。“如果遇到合适的机会,倒是想离开大学,到报社或者出版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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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就像独立王国,外面怎么变化,对里面影响不大。
而报社和出版社这些地方,则敏感多了。
他更希望自已能干一些有意义的事,而不是年复一年,教着同样的东西。
“那你可以去沪市出版社试试,自从徐主编退休后,那边一直缺乏人才,你去的话,一个副主编还是没问题的。”罗庆奎笑着提醒道。
如果国家真的允许私人经济出现,那出版社也会改革,说不定会像港台那样,开始出版通俗文学。
这样一来,赚钱的机会肯定会更多,工作人员的收入也会增加。
“是吗?”胡良福听后非常感兴趣。“那我得运作一下。”
……
诗刊大受好评,最高兴的莫过于班主任郑燕玲了。
这届新生入学后,没多久就因为延敬飞的事,让她丢了好大一个脸。
最近她心情一直不佳,班上的事就很少插手,全部交给黄和平几个班干部去处理。
对这个班长,她其实也不满意。
只是没犯明显的错,也不好随意换掉,毕竟这是班上同学选举出来的。
直到有其它班级的老师,在她面前提到野草文学社的事,她才知道他们这次真干了一件大事。
“小马,干得不错。”在课堂上,她公开表扬了文学社的负责人马万喜。
每个老师都喜欢能为自已挣脸面的学生,郑燕玲也不例外。
原本田文刚向她汇报时,希望能得到学校更多的支持。
她只是应付地答应下来,并没有采取行动。
现在情况就不一样了。
“我没出多少力,是大家一起努力的结果。”马万喜是聪明人,这时候肯定不会把功劳往自已身上揽。
文学社的成员听到后,脸上都露出笑容。
他们也没想到,这第一期诗刊,就会有这样好的效果。
这样一来,期末如果评奖的话,他们就有了优势。
当然也有聪明人明白,是因为夏臻的诗写得好,才引起这么大的轰动。
单靠几首打油诗一样的作品,是不会有人传颂的。
“回头我把这件事跟院领导汇报一下,如果上面有奖励下来,到时我再通知你们。”郑燕玲笑容满地朝他点点头,又大方地承诺道。
文学社其实不是新鲜东西。
但是出校刊,却在沪市几所大学时还属首次。
只要为学校争了光,上面肯定会不吝嘉奖,这对师生们来说,都是值得庆贺的事。
“谢谢郑老师。”马万喜代表大家道了谢。
下课后,夏臻正准备回宿舍,王巧梅忽然走到他面前,拦住了他。
“有事?”
“谢谢你答应我加入文学社。”王巧梅今天看起来比以往平和了许多。“如果你有时间的话,我想请你去外面吃一顿。”
原本田文刚死活不同意自已加入,后来忽然答应了。
问了旁人才知道,原来是夏臻作主同意的。
“这是小事,用不着请客。”夏臻摆摆手,对她的邀请没什么兴趣。“如果你真的喜欢文学创作,可以多写些好的诗歌发表在刊物上。”
现在上大学比较早,才十八岁的他,还没想过谈恋爱。
所以不想跟异性过早有太多接触。
何况王巧梅长得虽然还行,却没有在他的审美上。
“那你能帮我邀请延敬飞吗?”见他拒绝,王巧梅没有在意,又提了个要求。
说完后,紧张地低下头,脚上的布鞋在地上划了一个个圈。
“原来你请我是假,想请延敬飞才是真。”夏臻听后顿时被她气笑了。“怎么?看他长得帅,想倒追他?”
他当然不会小气到跟一个小姑娘计较,只是这人不愧是能把自已激怒的人,做事真的不靠谱。
“怎么,不行啊!”见小心思被看穿,原本还有些害羞的她,又恢复了以往的暴脾气。
她本来就是个颜控,第一次看到延敬飞,就对他有了好感。
后来发生那些事,她一直暗中关注,考虑要不要帮忙。
直到他留书自杀的事传出,可把她担心坏了。
于是主动要求加入文学社,就是希望有机会近距离跟他在一起,劝他想开点,别为一些小事放弃生命。
只是延敬飞平时话很少,就算她找借口接近,也几乎不出声,让她非常焦急。
想到他比较听夏臻的话,就借口要请他吃饭,让他帮忙替自已约人。
“行。”女孩子都主动说出来了,夏臻还能怎么样?
这可是七十年代末,一个女孩子主动追求一个男孩子,可是需要勇气的。
何况袁傲被抓后,延敬飞虽然恢复了大半。
想让他完全像正常男孩子一样,短时间谁也办不到。
如果谈场恋爱,说不定就不一样了。
“谢谢你。”见夏臻答应了,王巧梅马上变了脸色,笑着向他道谢。“我在校外的国营饭店等他过来,你一定要跟他说啊!”
说完,不等夏臻回答,喜滋滋地跑了。
这人——
夏臻没想到自已接了个烫山芋,又好气又好笑。
这个王巧梅,还真是不按常理出牌的主啊!
想了想,还是找到延敬飞,把王巧梅的事跟他说了说。
“我不去。”延敬飞刚经历了这样的事,可以说谈虎色变,不管男女,他都不想近距离接触。
现在真正能给他安全感的,也只有夏臻等三个好兄弟了。
除了他们,其它人他都保持距离。
“去见见又有什么关系?”夏臻无奈地劝道。“你今年二十一岁了,难道打算一辈子不结婚?”
照他的判断,延敬飞并没有因为袁傲的侵犯,从而改变了性向。
否则的话,他肯定能看得出来。
最大的后果,可能是不再相信感情,所以才愿意和他们几个兄弟玩到一起。
这方面夏臻也帮不了他,只能让她和女孩子接触试试。
王巧梅性格虽然有问题,却比较适合他。
以他现在的样子,主动追一个女孩子已经不可能。
或许被人追求久了,日久生情,能接受她也不一定。
“不结婚不行吗?”延敬飞脱口而出。
说完后又变得垂头丧气。
就算自已有这样的打算,老家的父母肯定不会答应。
只是他对王巧梅这样的性格,同样有些发憷。
“你自已决定吧!”见他左右为难的样子,夏臻倒不忍勉强他。“如果愿意见面谈一谈,就去见见她,如果依然不想跟她接触,我明天帮你回绝她。”
世上最难处理的就是感情问题。
自已不是神仙,也不能用为你好做为借口,干涉他的私生活。
见夏臻不逼自已,延敬飞的脸色才松弛了些。
第二天下午没课,文学社的人又聚在一起,商量下一期刊物的事。
胡良福走进来,站在夏臻的面前。
“你就是夏臻?那个写《画》的作者?”
“是我。”夏臻点点头。“胡老师今天过来,是特意来找我的?”
对这个写作老师,他一向观感不错,所以语气恭敬中带着些随意,表现得很自然。
有的人天生有亲和力,而有的人则第一眼就给人不好相处的感觉。
胡良福显然是前一种人。
“不错,你的诗写得非常好。”胡良福激动地拍了一下他的肩。“我还特意找以前的诗刊看了看,发现上面有好几首诗歌也是用夏臻这个名字发表的,应该也是你的吧!”
那天发现这个名字很熟悉,原本两人打算一起来学校找他。
不想罗庆奎临时遇到事,只好放弃。
于是他去翻以前看过的《诗刊》。
发现自已很喜欢的《如果有来生》和《蜗牛》这几首诗,居然都是他写的。
“谢谢胡老师喜欢我的作品。”见他还找自已以前的旧作,夏臻哪里还不知道他今天来的目的。“莫非你答应担任文学社的顾问了?”
当初文学社刚成立,田文刚作为代表,去找过胡良福。
没想到他借口事务繁忙,没有答应。
现在过来,显然改变了主意。
“你们的刊物这么优秀,我想不同意也不行啊!”胡良福是个实在人,说话没有拐弯抹角。“接下来我们的目标,就是办出一本受所有大学生喜欢的刊物——”
以前很多大学都办过自已的刊物。
但是恢复高考后的大学,一切百废待兴,几乎还没一所大学,办起一本像样的刊物。
旦大的《野草》,算是走在了最前面。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夏臻一首《画》,让这本刚萌芽的刊物,一下子受到了巨大的关注。
校领导知道后,主动把他叫过去谈了谈,希望他做好引导工作。
“有您这句话,我们的信心就更足了。”马万喜在旁边兴奋地叫道。
果然像夏臻说的那样,只要把刊物办好了,一切都有了。
这对他们这个年纪的人来说,是非常罕见的。
当菜终于上桌,胡良福拿起罗永奎放在旁边的小册子,随意翻了翻。
看到那首《画》时,同样非常吃惊。
倒不是这首诗词藻有多华丽不凡,全是普通不过的大白话。
可是读下去之后,脑中就出现了一幅幅清晰的画,仿佛诗歌就是一部电影,一个个画面在你面前慢慢展现开来。
以他的经验判断,这样朴实的现代诗,以前很少见到,足以开创一代新的文风了。
就算比不上以前的名家,至少在年轻一辈里,很少有对手了。
“怎么样?”罗永奎笑道。“是不是比你想像的更出色?”
原以为这是在好友指导下,才写出来的新诗,现在看来,他也是刚刚才知道。
“那是当然。”胡良福不肯承认自已不了解学生。“咱旦大优秀人才太多了,我漏掉一些很正常。”
怕好友继续拿自已打趣,于是举起酒杯:“我们干一杯。”
说完,拿起杯子朝他伸过去。
“为好诗干一杯。”罗庆奎也不再笑话他,举杯跟他碰一下。“我们今天就以诗左食,好好痛饮一次。”
他们两人都算是传统的文人,看到优秀的诗文,就见猎心喜。
何况这样的人才还在他们沪市,感觉像是身边某人所写,心情就更不一样。
“不对,这个夏臻的名字怎么这么熟悉?”罗庆奎忽然想起了什么,吃惊地嚷道。
肯定在其它地方看过这个名字。
而且不止一次,否则以他的记忆力,不可能有熟悉之感。
“被你一说,我也有这种感觉。”胡良福回答道。“干脆我们抽个时间,去学校找他,看看他发表过哪些作品?”
能写出《画》这种成熟作品的作者,以前肯定不可能毫无作品问世。
说不定早已有了一定知名度,只是太年轻,还没完全传开。
“行,到时我们一起去。”罗庆奎也兴致勃勃地应道。“我们收获虽然不缺好作品,却需要一些新鲜血液加入,他的写作手法有自已的独创性,说不定会带来不一样的作品。”
作为慧眼识人的编辑,最高兴的事,无疑是发现优秀的作家。
何况他这些年,本来就挖掘了不少新锐作家,还得了罗伯乐的雅称。
说到这里,两人同时哈哈大笑。
今天这顿饭,原本是因为胡良福的一篇报告文学获了奖,两人凑在一起庆祝。
不想因为一本大一新生的诗刊,让两人忘了这件事。
酒足饭饱,两人把桌子简单收拾了一下,来到书房继续交流。
“国家现在政策越来越松动了。”胡良福喝了一口杯,悠悠说道。“再这样下去,只怕私人经商,也会放开了。”
两人是多年好友,私下说话时,从不遮遮掩掩,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怎么?你难道还想离开大学,去外面闯荡一番,尝一尝老板的滋味?”罗庆奎笑着打趣道。
他知道好友这样说,指的是八月份在鹏城设置经济特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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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以去沪市出版社试试,自从徐主编退休后,那边一直缺乏人才,你去的话,一个副主编还是没问题的。”罗庆奎笑着提醒道。
如果国家真的允许私人经济出现,那出版社也会改革,说不定会像港台那样,开始出版通俗文学。
这样一来,赚钱的机会肯定会更多,工作人员的收入也会增加。
“是吗?”胡良福听后非常感兴趣。“那我得运作一下。”
……
诗刊大受好评,最高兴的莫过于班主任郑燕玲了。
这届新生入学后,没多久就因为延敬飞的事,让她丢了好大一个脸。
最近她心情一直不佳,班上的事就很少插手,全部交给黄和平几个班干部去处理。
对这个班长,她其实也不满意。
只是没犯明显的错,也不好随意换掉,毕竟这是班上同学选举出来的。
直到有其它班级的老师,在她面前提到野草文学社的事,她才知道他们这次真干了一件大事。
“小马,干得不错。”在课堂上,她公开表扬了文学社的负责人马万喜。
每个老师都喜欢能为自已挣脸面的学生,郑燕玲也不例外。
原本田文刚向她汇报时,希望能得到学校更多的支持。
她只是应付地答应下来,并没有采取行动。
现在情况就不一样了。
“我没出多少力,是大家一起努力的结果。”马万喜是聪明人,这时候肯定不会把功劳往自已身上揽。
文学社的成员听到后,脸上都露出笑容。
他们也没想到,这第一期诗刊,就会有这样好的效果。
这样一来,期末如果评奖的话,他们就有了优势。
当然也有聪明人明白,是因为夏臻的诗写得好,才引起这么大的轰动。
单靠几首打油诗一样的作品,是不会有人传颂的。
“回头我把这件事跟院领导汇报一下,如果上面有奖励下来,到时我再通知你们。”郑燕玲笑容满地朝他点点头,又大方地承诺道。
文学社其实不是新鲜东西。
但是出校刊,却在沪市几所大学时还属首次。
只要为学校争了光,上面肯定会不吝嘉奖,这对师生们来说,都是值得庆贺的事。
“谢谢郑老师。”马万喜代表大家道了谢。
下课后,夏臻正准备回宿舍,王巧梅忽然走到他面前,拦住了他。
“有事?”
“谢谢你答应我加入文学社。”王巧梅今天看起来比以往平和了许多。“如果你有时间的话,我想请你去外面吃一顿。”
原本田文刚死活不同意自已加入,后来忽然答应了。
问了旁人才知道,原来是夏臻作主同意的。
“这是小事,用不着请客。”夏臻摆摆手,对她的邀请没什么兴趣。“如果你真的喜欢文学创作,可以多写些好的诗歌发表在刊物上。”
现在上大学比较早,才十八岁的他,还没想过谈恋爱。
所以不想跟异性过早有太多接触。
何况王巧梅长得虽然还行,却没有在他的审美上。
“那你能帮我邀请延敬飞吗?”见他拒绝,王巧梅没有在意,又提了个要求。
说完后,紧张地低下头,脚上的布鞋在地上划了一个个圈。
“原来你请我是假,想请延敬飞才是真。”夏臻听后顿时被她气笑了。“怎么?看他长得帅,想倒追他?”
他当然不会小气到跟一个小姑娘计较,只是这人不愧是能把自已激怒的人,做事真的不靠谱。
“怎么,不行啊!”见小心思被看穿,原本还有些害羞的她,又恢复了以往的暴脾气。
她本来就是个颜控,第一次看到延敬飞,就对他有了好感。
后来发生那些事,她一直暗中关注,考虑要不要帮忙。
直到他留书自杀的事传出,可把她担心坏了。
于是主动要求加入文学社,就是希望有机会近距离跟他在一起,劝他想开点,别为一些小事放弃生命。
只是延敬飞平时话很少,就算她找借口接近,也几乎不出声,让她非常焦急。
想到他比较听夏臻的话,就借口要请他吃饭,让他帮忙替自已约人。
“行。”女孩子都主动说出来了,夏臻还能怎么样?
这可是七十年代末,一个女孩子主动追求一个男孩子,可是需要勇气的。
何况袁傲被抓后,延敬飞虽然恢复了大半。
想让他完全像正常男孩子一样,短时间谁也办不到。
如果谈场恋爱,说不定就不一样了。
“谢谢你。”见夏臻答应了,王巧梅马上变了脸色,笑着向他道谢。“我在校外的国营饭店等他过来,你一定要跟他说啊!”
说完,不等夏臻回答,喜滋滋地跑了。
这人——
夏臻没想到自已接了个烫山芋,又好气又好笑。
这个王巧梅,还真是不按常理出牌的主啊!
想了想,还是找到延敬飞,把王巧梅的事跟他说了说。
“我不去。”延敬飞刚经历了这样的事,可以说谈虎色变,不管男女,他都不想近距离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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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见见又有什么关系?”夏臻无奈地劝道。“你今年二十一岁了,难道打算一辈子不结婚?”
照他的判断,延敬飞并没有因为袁傲的侵犯,从而改变了性向。
否则的话,他肯定能看得出来。
最大的后果,可能是不再相信感情,所以才愿意和他们几个兄弟玩到一起。
这方面夏臻也帮不了他,只能让她和女孩子接触试试。
王巧梅性格虽然有问题,却比较适合他。
以他现在的样子,主动追一个女孩子已经不可能。
或许被人追求久了,日久生情,能接受她也不一定。
“不结婚不行吗?”延敬飞脱口而出。
说完后又变得垂头丧气。
就算自已有这样的打算,老家的父母肯定不会答应。
只是他对王巧梅这样的性格,同样有些发憷。
“你自已决定吧!”见他左右为难的样子,夏臻倒不忍勉强他。“如果愿意见面谈一谈,就去见见她,如果依然不想跟她接触,我明天帮你回绝她。”
世上最难处理的就是感情问题。
自已不是神仙,也不能用为你好做为借口,干涉他的私生活。
见夏臻不逼自已,延敬飞的脸色才松弛了些。
第二天下午没课,文学社的人又聚在一起,商量下一期刊物的事。
胡良福走进来,站在夏臻的面前。
“你就是夏臻?那个写《画》的作者?”
“是我。”夏臻点点头。“胡老师今天过来,是特意来找我的?”
对这个写作老师,他一向观感不错,所以语气恭敬中带着些随意,表现得很自然。
有的人天生有亲和力,而有的人则第一眼就给人不好相处的感觉。
胡良福显然是前一种人。
“不错,你的诗写得非常好。”胡良福激动地拍了一下他的肩。“我还特意找以前的诗刊看了看,发现上面有好几首诗歌也是用夏臻这个名字发表的,应该也是你的吧!”
那天发现这个名字很熟悉,原本两人打算一起来学校找他。
不想罗庆奎临时遇到事,只好放弃。
于是他去翻以前看过的《诗刊》。
发现自已很喜欢的《如果有来生》和《蜗牛》这几首诗,居然都是他写的。
“谢谢胡老师喜欢我的作品。”见他还找自已以前的旧作,夏臻哪里还不知道他今天来的目的。“莫非你答应担任文学社的顾问了?”
当初文学社刚成立,田文刚作为代表,去找过胡良福。
没想到他借口事务繁忙,没有答应。
现在过来,显然改变了主意。
“你们的刊物这么优秀,我想不同意也不行啊!”胡良福是个实在人,说话没有拐弯抹角。“接下来我们的目标,就是办出一本受所有大学生喜欢的刊物——”
以前很多大学都办过自已的刊物。
但是恢复高考后的大学,一切百废待兴,几乎还没一所大学,办起一本像样的刊物。
旦大的《野草》,算是走在了最前面。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夏臻一首《画》,让这本刚萌芽的刊物,一下子受到了巨大的关注。
校领导知道后,主动把他叫过去谈了谈,希望他做好引导工作。
“有您这句话,我们的信心就更足了。”马万喜在旁边兴奋地叫道。
果然像夏臻说的那样,只要把刊物办好了,一切都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