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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 第237章 陌生的邻居

    “想办好这本校刊,少不了夏臻的作品。”胡良福提醒道。“下一期现在就得准备了,他的新作品交上来了吗?”

    他会这样说,当然是想看看他的新作品。

    这时候娱乐节目少,发现一首喜欢的好诗,抄回去细细品味,绝对是一件非常美妙的事。

    不亚于前世捧着手机,不断刷短视频那种快乐。

    “还没有。”马万喜回答。“不过他写东西一向很快,我催他就行。”

    说完,转头朝夏臻伸出手,示意他把新作品拿出来。

    “我又不是神仙,你以为我想写就能马上写出来啊!”夏臻看不得他无耻的样子,恼怒地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嚷道。

    就算他是文抄公,也得好好想一想,什么诗适合拿出来。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这个时代的风气不一样,他可不敢写太大胆的内容。

    特别是情情爱爱的东西,更要注意分寸,毕竟现在邓丽君的歌,都被当成靡靡之音。

    “当然了。”马万喜不在意地回答。“对你来说,写诗比吃饭还容易。”

    这真不是他吹捧夏臻,而是他每次写东西,真的太快了。

    “好吧,那我写一首。”夏臻也不想让胡老师的期待落空,于是接过纸笔,开始往下写。

    “莉莉安——这是什么意思?”胡良福和马万喜等人都围拢来,看到诗歌的名字,都惊讶地念出声。

    听名字好像是外国人,难道他写的是像《喀秋莎》这样的诗歌?

    在胡良福的心目中,诗歌诗歌,本来就是一体的。

    “这是根据一个国外的一个故事改编的。”夏臻解释道。

    一时想不到合适的歌词,忽然想到这一首,觉得还能用,就写了下来。

    他记得原作者介绍过它的故事背景,当时还被它深深地感动。

    说的女人在家苦苦守候出海的丈夫坐船回家,却怎么也盼不回来,她不相信丈夫会客死他乡。于是便独自划船出海寻找。

    她划呀划,划呀划,直到被一阵海浪冲上了一片海滩。

    下船之后她看到的却是和她一样孤独的丈夫,也在海滩上苦苦守望。

    这个女人的名字就叫做——莉莉安。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故事最后是个悲剧,因为海滩其实就是天堂,两人都被淹死了。

    但从爱情角度来解读,这是一个女人,为了跟心爱的男人在一起,奋不顾身追随对方的故事。

    不管天堂地狱,都要和他在一起。

    “好感人的故事!”作为女生,听完故事后,王巧梅的眼圈首先红了。

    说完后偷偷望了延敬飞一眼。

    那天她托夏臻约他出来,等了两个小时,他依然没有来。

    她没有死心,依然希望用自已的坚持,软化他的心,最终接受自已。

    延敬飞自然注意到了她的眼神,却装作没看到。

    如果现实中真有诗歌写的那种女孩子,他或许会考虑一下。

    却不相信王巧梅是这样的人。

    “确实不错。”胡良福却没有被故事打动,他关心的是诗本身。“用这样的方式进行创作,也是一种新的尝试。”

    年轻人经历少,很难写出打动人心的内容。

    但是用别人的故事作为背景,创作诗歌,感觉就不一样了。

    就像这首莉莉安,虽然句子很平澹,却有一种打动人心的力量,让人悲伤之中,又体会到爱情的美好和珍贵。

    “她发现孤独的人

    准备动身

    于是就祷告着黄昏

    直到夜里

    她转头听见

    悲伤的呜咽

    一个善良的女子

    长发垂肩

    她已跟随黄昏来临

    ……”

    “有了这首诗,第二期同样会引起轰动。”马万喜乐观地嚷道。

    他已经想好了,到时把故事背景也印上去,这样便于大家理解诗歌的含义。

    作为文学社社长,校刊办得越成功,他的功劳就越大。

    再过几年,只怕自已的名字,会在旦大成为传奇。

    学弟学妹只要提起校刊,就不得不提到自已的名字。

    “单靠夏臻一个人肯定不行,其实人也得努力。”胡良福提醒道。“同时,我觉得有必要再发一次征稿启示,争取从其它系也争取一些好作品。”

    如果只收录文学社内部人,以及自已班上的作品,就无法代表整个旦大。

    他相信学校既然有夏臻这样的优秀作者存在,肯定也有其它未被发现的文学青年,这些人需要他去发现和寻找。

    “要不,学校拿出一些资金,给优秀作品发稿费?”马万喜心里一动,提议道。

    像夏臻的诗歌,发表的话,一首至少有十几二十块。

    现在白白发在这里,就有些浪费了。

    当然这是校刊,可以再次投稿,只是总归有些不一样。

    “我去试试。”胡良福觉得这未尝不是办法。“如果给不了稿费,可以用其它方式奖励。”

    对大学生来说,一些荣誉甚至比金钱更珍贵。

    相信学生们会对这个感兴趣。

    ……

    周末上午,徐军明找到夏臻,把最新出版的《包青天之铡美桉》、《包青天之真假状元》和《包青天之狸猫换太子》交到他手里。

    这三本样书,是爷爷让他去一趟出版社,把它们拿过来,交给夏臻的。

    “三本书第一次各印了一万本,现在新华书店已经能买到了。”徐军明一脸羡慕地说道。“每本书售价七毛五,三万本就是两万两千多块,你到时最少能得到两千块。”

    这可是一笔巨大的财富,相当于普通人几年的工资了。

    “这么保守啊!”夏臻听后非常意外。“我以为第一次印刷,至少每本印五万本呢!”

    包青天这个题材,老少皆宜,应该非常受欢迎才对。

    何况现在没有手机和游戏这些东西转移年轻人的注意力,只要家里条件稍微好一点的,就会买一本回去看看。

    就算个人舍不得买,那些书摊也会买去出租啊!

    现在很多人看书,主要以租书的形式看。

    一个镇一个书摊,全国几万个乡镇,就足够消化了。

    “谁会一次印这么多,不怕亏本啊!”徐军明见他还嫌少,忍不住打击他。“有些书,首印才五千本,比你还少呢!”

    不等夏臻回答,又大声嚷道:“你这次又赚这么多钱,得请客——”

    他今天过来,肯定不是只为带消息,而是想趁机大吃一顿。

    现在天气越来越凉了,食物保存的时间也长了不少,如果能从夏臻这里多带一些吃食回去,至少可以放两三天。

    如果是酥鱼和干菜扣肉这种,放四五天都没问题。

    这样一来,日子就好过了。

    “行,跟我去家里,我多做一些,你带去学校慢慢吃。”夏臻知道拒绝没用,干脆地回答。“回头给陈振铎也带一份,如果知道我只给你,肯定会过来找我算帐。”

    到了家里,他边洗菜边问起老爷子的情况。

    “他喝了你送的药酒后,最近比以前好了很多。”徐军明回答。“虽然看起来没大的变化,可是身体已经比以前轻盈了。”

    爷爷的情况他们都知道,就算身体很正常的时候,其实也一直受疼痛折磨。

    区别只是程度深浅而已。

    这些年他边工作,边跟病痛做斗争,所以头发才会早早熬白了。

    退休后虽然看着轻松了许多,其实时时刻刻在承受煎熬。

    反而是最近,他说疼痛几乎感受不到了,才真正体会到了轻松的感觉。

    晚上睡觉也能一觉到天亮,不再半夜被疼醒好几次。

    徐家的晚辈知道后,都特别感激夏臻。

    所以徐军明才会跟他特别亲近。

    爷爷是徐家的定海神针,他身体少受罪,就能多活几年,徐家就能一直保持现在的状态。

    否则他不在了,即使不会衰败,至少会丢掉一些人脉和关系,自已大学毕业以后安排工作,也会差不少。

    “那你们要提醒他坚持喝,喝完后再找我要。”对徐爷爷,他是真心感激。“以他的年纪,再活三十年都是应该的。”

    两人正聊得愉快,门忽然被人呯呯拍响。

    徐军明皱了皱眉,过去打开门。

    “你好,能不能给我一杯温水?”门外站着一名二十来岁年轻女子,此时语气急促地叫道。“我爷爷突然病倒了,我要给他喂药。”

    今年是周末,她难得有空过来看望爷爷。

    没想到看到了让她痛彻心扉的一幕,老人孤零零躺在床上,脸色潮红,已经高烧两天了。

    因为没人在身边照顾,这两天没喝水没上厕所,床上已经脏得不成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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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找到备在家里的退烧药,想先让他吃下去,再帮他清理一下。

    “有。”夏臻在屋里听到了,连忙出来给她倒了半杯,又兑上凉开水。“还有其它需要吗?”

    有老人住在隔壁,难道他跟徐爷爷一样,也是出版社的老人?

    如果这样,那更应该帮助了。

    “谢谢,暂时不需要。”女孩子接过水连连道谢。“我先回去了,如果有其它事,回头再来麻烦你们。”

    这时候邻里相望很正常,她也不觉得夏臻这样有多难得。

    说完就匆匆回隔壁,喂爷爷吃药。

    “没想到你的邻居是个漂亮的女孩子?”徐军明以为两人以前就认识,笑着打趣道。

    心里突然有些酸,如果爷爷这房子给自已住,那就是自已认识她了。

    “我在这里住了一个月,还是第一次看到邻居。”夏臻知道他误会了,没好气地解释道。“所以我跟她也不熟。”

    前世在城市里住了很多年,习惯了邻里老死不相往来。

    就算知道旁边住着人,他也未必会主动打招呼。

    “熟也没关系。”徐军明酸归酸,却不会妒忌。“何况大学里漂亮女生又不是没有,为什么非要和邻居搞在一起?”

    他的想法很简单,邻居可以暧昧一下,却不能真正搞对象。

    否则一旦闹矛盾,两人依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就会非常头疼。

    彼此有些距离,反而更好。

    “你能明白就好。”夏臻见他主动这样说,笑了笑没有再解释。

    回厨房继续做菜,很快把几个菜做好了。

    因为要让徐军明带回去,所以他只做了三个菜,但是每个菜的份量却非常足。

    两人正要坐下来吃饭,门又被敲响了。

    夏臻猜是刚才那女孩子,于是走过去打开门。

    “谢谢,杯子还你。”果然是刚才那人,她把杯子递过来,忽然闻到饭菜香味,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嘴里下意识地问了一句。“你们在吃饭啊!”

    说完后才觉得有些尴尬。

    忽然反应过来,这不是徐爷爷的房子吗?怎么换成两个年轻人住在这里,难道是徐爷爷的孙子?

    “吃饭没有?”见她似乎馋了,夏臻习惯地问了一句。“要不进来一起吃一点?”

    国人碰到这样的情况,都会客气地这样招呼。

    他真的没有因为对方是女孩子,就起了别的心思。

    “合适吗?”女孩子望了望桌上的扣肉,只觉得肚子更饿了。

    如果是以前,她肯定不会做出这么失礼的举动。

    可是今天因为爷爷的事,她的情绪起伏特别大,现在冷静下来,精神就有些疲惫。

    加上早上出来时,匆匆喝了碗粥,现在确实饿了。

    “肯定合适。”徐军明却以为夏臻对女孩子动了心思,在一边自作主张地邀请。“我们做了很多菜,你一个女孩子又能吃得了多少——”

    说完,站起来去厨房拿碗快,热情得不像话。

    “那——”女孩子还想拒绝,可是双脚不听使唤,已经走进屋里。“那我就不客气了。”

    爷爷吃完药后,估计是药里有催眠作用,他很快睡着了。

    她帮忙换下衣裤,又换了床单,累得全身酸软,想进厨房做饭,却提不起力气。

    “不用客气。”见她已经进来,再拒绝肯定不合适,夏臻只好招呼她坐下来,同时白了徐军明一眼。

    他的想法跟这小子肯定不一样。

    邻里之间,保持距离才最好,不要搞得像农村一下,没事乱窜门。

    老家那边是老台门,几家人想保持距离也不可能。

    这边他还是希望清静一些,免得天天有人上门打扰自已。

    “谢谢你们。”女孩子接过徐军明递过去的饭确定,接过后小声道了谢,然后开始吃起来。

    面对饥饿,其它都可以放在一边,先把肚子填饱再说。

    又去夹离自已最近的酥鱼,吃了一块后就马上瞪大了眼睛。

    这鱼是怎么做的?怎么味道这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