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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中之月 第11章 酒徒

    酒馆内,老板怒斥着一名少年郎。那个少年郎只是笑笑,继续喝着那碗里的杯杯美酒。

    “喝酒有什么好的,为什么要喝酒?”

    “知道什么是酒吗?酒啊,那种滋味,那种香味,让人流连忘返。酒,能忘忧,能消忧解愁,忘却生死利禄及荣辱,让人游乎四海之外,能给我们带来自由的欢乐。诗云醉乡路稳宜频到,此外不堪行。又有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再赞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酒,很惬意、很真率。人生的快乐因为有酒,而暖意融融。酒后真情流露,率真而自然,显出极端的一种美丽来,让人沉醉的岂只是酒呢?我说: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道与云:沉醉不愁归棹晚,晚风吹上子陵滩。白青衫说: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酒,很色彩。诗曰:红袖织绫夸柿叶,青旗沽酒趁梨花。可以说酒是一切万物美丽的根源之所在啊。”

    “是是是,咱孙家赘婿毕竟也是个文化人,但是这酒钱为什么迟迟不付呢?你的酒钱已经拖了好几周好几月了嘞。实在不行我就去往孙家要。”

    “哎,这可别。”那青年立马从醉醺醺的状态中醒来,拍案而起。他从自己的腰间取下一枚通灵的绿色玉佩。摸了摸,然后递给了老板。老板先是观望了一下青年,然后举着玉佩看了看它的色泽,然后拿嘴咬了咬,如同辨认金子银子一般。确认是块好玉后叉着腰这样说道:“嗯,这东西不错,我收下了,可以勉强的做你这次的酒钱,不过下次一定要把你之后和你先前的还上。你知道不?”

    青年刚想回话,只听到前面一阵吆喝声和呵斥声,然后一队人马走出来,那队人马中有一个人高举一面大旗,上书一个王字。狼牙王家,有宵小之辈道,王与叶共天下。据说那城主姓叶,而那姓叶的早年来到这狼牙城中,处处碰壁,在失意潦倒之中,有幸遇到王家,全凭王家扶持,这才成为狼牙城如今的城主。在这狼牙城这片天下之中,只有王家能与城主家平起平坐,这不仅是报当年的恩情,也是这个综合实力包括军事,经济,政治以及科举,法术,丹药这一块,都与之能持平。可以说王与叶共天下一点也不为过,甚至王家隐隐也有上升的趋势。

    那是两个膏梁子弟,一个穿着黄滚色衣服,一个穿着青色大布团状衣服。他们俩是王家的人,一个叫王维,一个叫王德。来到这家酒店,眼尖的发现了这青年。青年是个极其清瘦英俊的男人,穿着一袭青衫,看起来风度翩翩,实际上,那个叫王维的穿黄滚色衣服的破口大骂道:“你这赘婿,谁叫你出来的?”那个叫王德的穿青色大布团状衣服的也说道:“一条狗啊,没个主人牵了绳出来这是不对的。小心被人宰了做成狗肉大锅炖就不好了。”

    赘婿苏良只是呵呵一笑,并没有做出回答。“哟呵,竟敢无视我?你是不是找抽啊你?”几个狗腿子很快冲上前去把苏良制服。“哎呀,我的哥呀,咱们可是上等人家,王家啊,是个斯文人,所以我们就对他惩罚轻一点,钻个裤裆就行。”

    “对,钻个裤裆。”人群当中爆发出震耳发聩的欢呼声。苏良笑了笑,慢慢低下头,准备钻他的裤裆。至于那个老板,从始至终都没有讲过一句话,甚至在这两个王家的膏梁子弟进来的时候,早就吓得屁滚尿流,不能言语。

    “都给我住手”人群中忽然闪出一条道路,进来两个花容月貌的女子,一个穿着鹅黄色衣裳,一个穿着浅蓝色缎绸衣裳。穿鹅黄色衣裳的那就透露了一种风韵之美,而那浅蓝色缎绸衣裳则透露出了那种富有青春活力的那种古灵精怪、顽皮刁蛮之气。

    “哎呦,这可不好,孙家来人了。这热闹可没得看喽。”

    “这两个容貌和姿色都挺好的女子都是谁呀?是有孙家四姝当中的大姐?”

    “这两个,那穿鹅黄色衣裳的就是故了丈夫的孙秀黄。那个长得比较甜美的小姑娘,则是孙氏四姝里面中最小的一个孙秀蓝。不过兄弟,你想什么呢?那孙家大姐孙秀红已经是个半残的残疾人了,多月前,孙家弄了一个狗屁的倒插门女婿,这还不得害了他们么。据说孙家旗下的胭脂水粉生意日渐惨淡,逐渐被那贩卖私盐的钱家所日渐超过。把孙家大姐孙秀红急得个寝食难安,这不,最近都忙的给病倒了。”

    “啊,什么?那么有气质的大姐居然病倒了,我的女神居然这样病倒了,我一定要去看望看望她。”

    “虽然我不怎么支持。但你说的这句话的确不错,整个狼牙城,她是最漂亮的那个了。当然,那个废柴赘婿的老婆孙秀青可也是一绝,曾经的白月光现今变成了一片残月。还得是咱家大姐,改天咱俩一起去拜访她吧。”

    孙秀黄、孙秀蓝蹬了蹬小足,抬了抬眼睛,孙秀蓝撅了撅小嘴:“为什么要欺负咱家的废柴?”

    那个抬起裤子要让苏良钻的王维说道:“这废柴不就是让人欺负的吗?”

    孙秀蓝万万没想到他的话大出她所料,但转念一想,“是姐姐拉着我来的,不关我的事,他是生是死与我何干?”于是说道:“对,欺负。”

    “这废柴是可以让人欺负,但是他是我们孙家的赘婿,孙家的赘婿也只有孙家人欺负,别的人都不行。否则别怪我们孙家翻脸无情了,别以为你们王家是与叶家共天下的,我们孙家的实力也不差,当心我们发生拼命,看看到时那叶城主会站在谁的那一边。”孙秀黄说道。

    那胖胖的王维刚想撸起袖子破口大骂,王德却仔细想了想孙秀黄刚才说的那句话,觉得颇有道理,现如今王家还不能与他们孙家开战。于是拉住了正欲上前的王维,轻轻摇了摇头。“可是,她们……”一个声音突然响起。“够了,还嫌不够丢人么?”出现一个人,八字胡,身穿杏黄色衣服。这是王家宗族子弟王礼复,比起这两个膏梁子弟,旁族而出,小妾而生的庶出地位要高太多太多了。这两个嚣张跋扈的纨绔子弟屁都不敢放一个,低着一个头,默默的听着他的“教诲”。等到王礼复教训完,向着孙秀黄赔了一个礼,一拂袖,“还不快走。”两人默默的跟在他屁股后面,如同宫中的太监一般,小碎步走。

    “这次我们帮了你,不过可没有下次。我们完全是看在青青的份上。”孙秀黄看了看苏良一眼,转身离去。孙秀蓝伸出手指,指了指苏良,然后抬高自己的颔部。“以后不要太废材,就算要废材,也要找一个人牵着你,懂吗?”声音叮铃叮铃,如山泉水一般,清脆极了。转了个身子,笨拙的一扭一扭,学着姐姐孙秀黄的淑女步离开。

    等人群散去,阴雄正想上前安慰苏良,不必在意这些时,那苏良猛的一抬头:“你就是天行者吧。”阴雄大吃一惊,清修学院那些人都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与他的责任与使命,想不到一个赘婿会知道。

    “你既然就是天行者,那么你就跟我来吧,我会一并道出我的前尘过往,讲我为什么甘心在这里做一个赘婿以及你这个天行者为什么会来到这个世界上?你的先行者又是谁?你的先行者又做了什么?”正了正身子,顺手牵羊走了一瓶酒。摇摇晃晃的向前走。

    “喂,我似乎没说过我是天行者吧?”

    “你的眼神告诉我了。”苏良头也不回的悠悠说道。

    “眼神?你也会看眼神,你不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凡人吗?你似乎不是一个武道修行者。”

    “真正的武道大成者会收敛起自己的气息,让旁人不易察觉,你只要知道我不会害你就行。还有,我也是一名剑客。”

    阴雄看了看他背后的八把剑,不禁露出了笑容。这一刻,他似乎相信了他所说的话,他也是一名剑客,剑客与剑客之间,莫名的信任与默契。

    有的人,会光鲜亮丽地站在人们的注目之中,享受这世间一切的光辉;有的人,可能会埋没自己,默默的为某人或某事付出努力甚至付出自己的一切身心。毫无疑问,这两种人都是伟大的。只不过一种人为他人所知道,而另一种人不为他人所知。一种人也许是受他人所赞叹,是掌声与欢呼的;而另一种人也许与常人一样默默无闻,也有可能被他人所辱骂嘲笑讥讽,他所遭受的是前面一种人以及很大一部分人所不能够忍受的,但他承担了下来,实在忍受不住了,拿起一壶酒,喝上几杯,舒坦!豪放一些,疯癫一些,以此排解他心中的那份不快,而明天照样进行吧!我所做的并不是为了那一群嗤笑我的人,而是为了那些我所热爱与亲爱的一切。我会累,有时候我需要歇息,但如果我面对的是你,我永远都不会感觉到疲惫与酸痛,因为我爱你,你是我最爱的那部分人,没有可取代的部分。赘婿苏良的一段微小写照与真实独白,很可笑,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