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界穿越日记 第30章 蜕皮
“我不在乎你是什么怪物,我只在乎那是不是你。”——那天的我,的确是疯了。
火柴在黑暗中的照明范围实在有限,我的步伐也越来越缓慢,因为那个曾经关着我的地方就快到了。
很久没听过的簌簌声回荡在洞穴里,我确定我已经回到了自己在这个世界的起点。
“呜......”
我听到了细微的女声,不论多细微,我都能听出来那是我的妻子。
我皱了皱眉,聚精会神地寻找声音的方向。但不停回响的簌簌声让我难以定位。
“歌果...是你吗?”
我的问话已经从“你在哪儿”变成了“是你吗”,这说明我在害怕。
我到底在怕什么?害怕看到恐怖的景象?还是害怕她会吃了我?为什么要害怕自己枕边的妻子呢?来歌啊来歌,我还以为你在进来之前就已经有了觉悟。
“不要...”
“歌果?”
随着火苗的微弱光线,我看到了在地上蠕动的尾巴。褐色的纹路虽不清晰,但油亮的光泽让我确定了这是曾经把我紧紧缠住的那条尾巴。
尾巴旁边有一团白花花的东西,以生物学的常识来看,应该是蜕下来的皮。
等一下,蜕皮...也就是说!
还好我的嗓子眼比较细,不会让心脏跳出来,把异样的感觉压下去,我不知道我是否还有勇气把眼前的生物认为伴侣。
那是一种只有在怪兽恐怖片里才能看到的东西,虽然它依旧保持着美杜莎的身体形状,但每一寸皮肤都被鳞片所覆盖,从手到脸。原本的头发也全变成了狰狞的样子。
上一次感到真正的恐惧是什么时候呢?被刀架住脖子?不。被美杜莎按在墙上?不,也不是。对我来说,还没有感到过真正的恐惧,因为最原始、最强烈的恐惧并不是来自死亡的威胁,而是来自未知的具象化。
火柴掉在了地上,一阵夹杂着碎石的风迎面拍了过来,这毫无疑问是那条尾巴的甩动造成的。
“不要看...”
声音如同正在滴血一般。
我到底在做什么?作死心迟早有一天会害了自己,为什么我就是不明白?
......
蹲在洞外,把手伸进头发里,雨水顺着脖子流进衣服里。已经淋湿的卷烟发出嘶嘶的声音,透过打着旋儿的烟雾,我看到了从内洞里走出来的她。
爬满鳞片的脸上,一双已经变成竖线的瞳孔中映出的是在雨中站起身的我。
闪电过后的炸雷和我沉重的呼吸声在心里对冲,积雨云中偶尔亮起的电弧把褐色的鳞片染上了恐怖的黑白色。今天的她是不是也讨厌雷雨呢?
美杜莎那张除了形状,已经看不出一点人类模样的脸好像在嘲讽着我。
你不是最讨厌沉默了吗?去做些什么啊?
你不是信誓旦旦地对她说过我爱你吗?还敢再说一次吗?
你不是想和她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吗?你还有这个胆量吗?
来歌,你就是个自私自利的懦夫。
“不,我不是懦夫!”
我说着她听不懂的中文,冲过去想抱住她,我觉得电影里的方式一定管用。
但迎接我的不是她的双臂,而是划破湿冷空气的尾巴。
“唔啊,还是和以前一样有劲呢,咳咳。”
被打翻在地的我由于呼吸被打断而咳嗽着,爬起来,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我再一次冲向了她。
“你爱上的是个既没文化,又软弱无能的废柴人类......对不起......”
“走呀!”
那条尾巴就像被打通了经脉一样,我根本靠近不到她。第二次被扫出洞口,这回我用胳膊挡住了强大的冲击力,但也免不了浑身沾满泥土。
“这么长时间,都是因为有你,我才能得到以前从未有过的经历。”
“你走呀!!”
第三次,胳膊没挡住,胯骨非常疼。
“语言不通能怎么样?生活习惯不同能怎么样?外表变得可怕又能怎么样?”
“走呀!”
第四次,骨折风险升高中。
“所以,我已经想好了,我会为了你而改变,不论怎样,永远都不会离开你。”
“为什么?为什么啊!你走呀!!”
第五次,她的声音凌厉却泛起了哭腔。
“呐,你虽然听不懂中文,但我还是想说出来。”
“走呀!为什么不走啊!”
第六次飞来的是乱七八糟的衣服和日记本。而我正好也没力气再吃下她的一记甩尾了。
“我不在乎你是什么怪物,我只在乎那是不是你!哪怕你以后永远都是这个样子,甚至变成一条蛇,变成更可怕的怪物。我也会像以前一样抱着你、亲吻你、为你披上婚纱!”
这一刻,好像老天打破了语言的障碍,她愣在原地颤抖着,我也在雨中支撑着身体。
“为什么...为什么...你不走呢......”
“我可是...美杜莎啊......”
自称美杜莎的歌果走到了雨中,轻柔地伏在了我的身上。
“嗯...因为我是美杜莎的丈夫啊。”
“呜哇......”
胸前传来了她的哭泣声,美杜莎的眼泪会是什么颜色呢?
捧起布满鳞片的脸,透明的眼睑可爱地上下扫动,因为雨水,我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流泪了,但我肯定我在哭。头上的小蛇魔性十足地缠住了我的小臂,湿漉漉的头发贴在额头上,嘴里呼出的白色哈气不停抚过歌果的脸。
我疯了?呵呵,我有说过我正常吗?
“我爱你。”
“嗯~~~”
我没有在日记本里详细记录那天的情况,只有一句轻描淡写的:“她回来了。”
因为就算不记在日记里,我也绝对不会忘记的。
不知道折腾了多久,反正连她都累了,我就更不用说了,就像那个笑话里说的一样:
「来歌,我们结婚到现在,你才碰了我七八次,你是不是心里没有我?」
「歌果啊,我们是昨天上午结的婚,这都第二天上午了,咱俩还没睡上觉呢,来歌是人,不是黄瓜啊!」
望着灰突突的洞顶,我揉了揉腰。想起了妻子满身的鳞片,我忍不住笑了起来,自己是脑子坏掉了吗?连一点审美常识都没有了。也不知道她这幅样子还能不能再变回来,要是变不回来,那还真有点刺激呢。
说到底,还是我的错,打扰美杜莎的蜕皮,大概就像偷看黄花大闺女换衣服一样吧?
也诚如她所说:“看到了这样的我,为什么还要和我在一起?”
这便是魔物与人的最后一堵墙壁吧。
不过已经无所谓了,所有的墙壁都被那场雨所冲垮,剩下的只有两颗相连的心。
对于这个世界来说,我是异常的;但对于我来说,这个世界也是异常的。在这样一个存在了魔法、人狼、美杜莎、巨大兔子的世界里,你跟我谈理智?省省吧,爱情不需要理智。你瞧,我的妻子对我笑着露出了乌青色的分叉舌头。
日记中的夹页(三)
异世界饮食记录
记录日期:第九十天
【燕麦粥】
简述:热气腾腾的咖啡色浓稠液体中夹杂着大量燕麦粒,散发出的纯天然谷物香味催动着清晨刚刚苏醒的味蕾,用扁平的勺子盛出一些,放入口中,强烈的咀嚼感让人根本停不下来,大量的淀粉和维生素摄入可以保证一整个上午的活力充沛。
美杜莎评语:不好吃。
我的评语:太硬,燕麦就是西方的高粱米好么!
【拿威杜姆】
简述:红棕色的透明液体代表着深邃与内涵,使用原木桶酿造的拿威杜姆保证了最纯正的味道。酒精度不高,含在口中,奇妙的香浓与略微的辛辣就像夜幕镇人民的淳朴与热情。加上回味无穷的甜味,让拿威杜姆成为了最能代表这个小镇的饮品。
美杜莎评语:嘻嘻。
我的评语:我保证你们谁都喝不过我!
【烤长颈兔肉】
简述:取长颈兔最精的背肉,置于拥有百年历史的巨大宝剑上炙烤,佐以盐等各种香辛料,整个异世界的人类文明仿佛就融于这一块肉里。唇齿留香间,巍峨的多奇山脉,辽阔的南部平原在口中涌现出来。高质量的蛋白质更能提供最直接的能量来源。
美杜莎评语:很好吃啊。
我的评语:吃着还可以,但嘴里涌现出多奇山和南部平原是什么鬼?
【裸麦面包】
简述:不仅是夜幕镇,甚至是整个世界最常见的一种主食。来自南部平原最优质的谷物在风车石磨的牵线下,与原始石炉的爱情结晶就是裸麦面包了,粗糙的表皮里富有多种营养成分,把厚重的面包撕裂开的时候,能感到满满的诚意,消灭掉一大块裸麦面包,足以保证一个士兵一天的强行军!而且保存时间很长。
美杜莎评语:拒绝食用。(除非是我用各种方式给她做出来)
我的评语:煮烂了之后勉强吃得下去。
【蜂蜜羊小排】
简述:源自夜幕镇酒吧的经典料理,通过西蒙、沃夫朗等元老级人物的多次改进,现在已经是夜幕镇最美味的食物之一。一面香脆一面柔软的烤羊排,淋上融化的蜜糖,就连躲在最角落的蟑螂都会闻到这迷人的香味。厚实的羊排与温热的香甜液体让刀叉自己跳起了美妙的华尔兹,你要做的只有张嘴和咀嚼。
美杜莎评语:来歌你吃呀。啊......
我的评语:十八个硬币一碟羊排?我可以给消协打电话吗?还有歌果,咱能换道菜吃吗?
【地鼠肉干】
简述:南部平原的土地中有一种矫健的地鼠,它们打洞并以植物的根部为食。勤劳而勇敢的夜幕镇人民将这种农业害兽利用了起来,剃下来的地鼠肉,在季风的帮助下变成了极富嚼劲的肉干,装在小碟中再配上大杯的黑啤酒,可以消磨任何一段无聊的时光。
美杜莎评语:呸。
我的评语:艹,呸。
【蔬菜蘑菇奶酪汤】
简述:精选夜幕镇菜地里结满了清晨露水的蔬菜,搭配野采的蘑菇,在熬煮过程中加入大量手工羊奶奶酪。充满奶香的白浊液体裹着最营养的蔬菜,朴实而又家庭气息十足的蔬菜蘑菇奶酪汤就做好了。不要犹豫,赶紧开动吧,这是夜幕镇营养最均衡的食物。
美杜莎评语:嗯......嗯......可以,吃吧?
我的评语:虽然能吃,但是真恶心。
【腌野菜】
简述:这是大自然对夜幕镇人民的馈赠,不知从哪儿采的野菜用不知什么样的方法腌制起来,神奇的化学反应把不起眼的野菜变成了......我编不下去了!
美杜莎评语:完全拒绝食用。
大绵羊评语:咩~咩......呕......咩......
我的评语:这是给人吃的?!大绵羊都吃吐了!
其余食物有待进一步补充......
火柴在黑暗中的照明范围实在有限,我的步伐也越来越缓慢,因为那个曾经关着我的地方就快到了。
很久没听过的簌簌声回荡在洞穴里,我确定我已经回到了自己在这个世界的起点。
“呜......”
我听到了细微的女声,不论多细微,我都能听出来那是我的妻子。
我皱了皱眉,聚精会神地寻找声音的方向。但不停回响的簌簌声让我难以定位。
“歌果...是你吗?”
我的问话已经从“你在哪儿”变成了“是你吗”,这说明我在害怕。
我到底在怕什么?害怕看到恐怖的景象?还是害怕她会吃了我?为什么要害怕自己枕边的妻子呢?来歌啊来歌,我还以为你在进来之前就已经有了觉悟。
“不要...”
“歌果?”
随着火苗的微弱光线,我看到了在地上蠕动的尾巴。褐色的纹路虽不清晰,但油亮的光泽让我确定了这是曾经把我紧紧缠住的那条尾巴。
尾巴旁边有一团白花花的东西,以生物学的常识来看,应该是蜕下来的皮。
等一下,蜕皮...也就是说!
还好我的嗓子眼比较细,不会让心脏跳出来,把异样的感觉压下去,我不知道我是否还有勇气把眼前的生物认为伴侣。
那是一种只有在怪兽恐怖片里才能看到的东西,虽然它依旧保持着美杜莎的身体形状,但每一寸皮肤都被鳞片所覆盖,从手到脸。原本的头发也全变成了狰狞的样子。
上一次感到真正的恐惧是什么时候呢?被刀架住脖子?不。被美杜莎按在墙上?不,也不是。对我来说,还没有感到过真正的恐惧,因为最原始、最强烈的恐惧并不是来自死亡的威胁,而是来自未知的具象化。
火柴掉在了地上,一阵夹杂着碎石的风迎面拍了过来,这毫无疑问是那条尾巴的甩动造成的。
“不要看...”
声音如同正在滴血一般。
我到底在做什么?作死心迟早有一天会害了自己,为什么我就是不明白?
......
蹲在洞外,把手伸进头发里,雨水顺着脖子流进衣服里。已经淋湿的卷烟发出嘶嘶的声音,透过打着旋儿的烟雾,我看到了从内洞里走出来的她。
爬满鳞片的脸上,一双已经变成竖线的瞳孔中映出的是在雨中站起身的我。
闪电过后的炸雷和我沉重的呼吸声在心里对冲,积雨云中偶尔亮起的电弧把褐色的鳞片染上了恐怖的黑白色。今天的她是不是也讨厌雷雨呢?
美杜莎那张除了形状,已经看不出一点人类模样的脸好像在嘲讽着我。
你不是最讨厌沉默了吗?去做些什么啊?
你不是信誓旦旦地对她说过我爱你吗?还敢再说一次吗?
你不是想和她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吗?你还有这个胆量吗?
来歌,你就是个自私自利的懦夫。
“不,我不是懦夫!”
我说着她听不懂的中文,冲过去想抱住她,我觉得电影里的方式一定管用。
但迎接我的不是她的双臂,而是划破湿冷空气的尾巴。
“唔啊,还是和以前一样有劲呢,咳咳。”
被打翻在地的我由于呼吸被打断而咳嗽着,爬起来,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我再一次冲向了她。
“你爱上的是个既没文化,又软弱无能的废柴人类......对不起......”
“走呀!”
那条尾巴就像被打通了经脉一样,我根本靠近不到她。第二次被扫出洞口,这回我用胳膊挡住了强大的冲击力,但也免不了浑身沾满泥土。
“这么长时间,都是因为有你,我才能得到以前从未有过的经历。”
“你走呀!!”
第三次,胳膊没挡住,胯骨非常疼。
“语言不通能怎么样?生活习惯不同能怎么样?外表变得可怕又能怎么样?”
“走呀!”
第四次,骨折风险升高中。
“所以,我已经想好了,我会为了你而改变,不论怎样,永远都不会离开你。”
“为什么?为什么啊!你走呀!!”
第五次,她的声音凌厉却泛起了哭腔。
“呐,你虽然听不懂中文,但我还是想说出来。”
“走呀!为什么不走啊!”
第六次飞来的是乱七八糟的衣服和日记本。而我正好也没力气再吃下她的一记甩尾了。
“我不在乎你是什么怪物,我只在乎那是不是你!哪怕你以后永远都是这个样子,甚至变成一条蛇,变成更可怕的怪物。我也会像以前一样抱着你、亲吻你、为你披上婚纱!”
这一刻,好像老天打破了语言的障碍,她愣在原地颤抖着,我也在雨中支撑着身体。
“为什么...为什么...你不走呢......”
“我可是...美杜莎啊......”
自称美杜莎的歌果走到了雨中,轻柔地伏在了我的身上。
“嗯...因为我是美杜莎的丈夫啊。”
“呜哇......”
胸前传来了她的哭泣声,美杜莎的眼泪会是什么颜色呢?
捧起布满鳞片的脸,透明的眼睑可爱地上下扫动,因为雨水,我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流泪了,但我肯定我在哭。头上的小蛇魔性十足地缠住了我的小臂,湿漉漉的头发贴在额头上,嘴里呼出的白色哈气不停抚过歌果的脸。
我疯了?呵呵,我有说过我正常吗?
“我爱你。”
“嗯~~~”
我没有在日记本里详细记录那天的情况,只有一句轻描淡写的:“她回来了。”
因为就算不记在日记里,我也绝对不会忘记的。
不知道折腾了多久,反正连她都累了,我就更不用说了,就像那个笑话里说的一样:
「来歌,我们结婚到现在,你才碰了我七八次,你是不是心里没有我?」
「歌果啊,我们是昨天上午结的婚,这都第二天上午了,咱俩还没睡上觉呢,来歌是人,不是黄瓜啊!」
望着灰突突的洞顶,我揉了揉腰。想起了妻子满身的鳞片,我忍不住笑了起来,自己是脑子坏掉了吗?连一点审美常识都没有了。也不知道她这幅样子还能不能再变回来,要是变不回来,那还真有点刺激呢。
说到底,还是我的错,打扰美杜莎的蜕皮,大概就像偷看黄花大闺女换衣服一样吧?
也诚如她所说:“看到了这样的我,为什么还要和我在一起?”
这便是魔物与人的最后一堵墙壁吧。
不过已经无所谓了,所有的墙壁都被那场雨所冲垮,剩下的只有两颗相连的心。
对于这个世界来说,我是异常的;但对于我来说,这个世界也是异常的。在这样一个存在了魔法、人狼、美杜莎、巨大兔子的世界里,你跟我谈理智?省省吧,爱情不需要理智。你瞧,我的妻子对我笑着露出了乌青色的分叉舌头。
日记中的夹页(三)
异世界饮食记录
记录日期:第九十天
【燕麦粥】
简述:热气腾腾的咖啡色浓稠液体中夹杂着大量燕麦粒,散发出的纯天然谷物香味催动着清晨刚刚苏醒的味蕾,用扁平的勺子盛出一些,放入口中,强烈的咀嚼感让人根本停不下来,大量的淀粉和维生素摄入可以保证一整个上午的活力充沛。
美杜莎评语:不好吃。
我的评语:太硬,燕麦就是西方的高粱米好么!
【拿威杜姆】
简述:红棕色的透明液体代表着深邃与内涵,使用原木桶酿造的拿威杜姆保证了最纯正的味道。酒精度不高,含在口中,奇妙的香浓与略微的辛辣就像夜幕镇人民的淳朴与热情。加上回味无穷的甜味,让拿威杜姆成为了最能代表这个小镇的饮品。
美杜莎评语:嘻嘻。
我的评语:我保证你们谁都喝不过我!
【烤长颈兔肉】
简述:取长颈兔最精的背肉,置于拥有百年历史的巨大宝剑上炙烤,佐以盐等各种香辛料,整个异世界的人类文明仿佛就融于这一块肉里。唇齿留香间,巍峨的多奇山脉,辽阔的南部平原在口中涌现出来。高质量的蛋白质更能提供最直接的能量来源。
美杜莎评语:很好吃啊。
我的评语:吃着还可以,但嘴里涌现出多奇山和南部平原是什么鬼?
【裸麦面包】
简述:不仅是夜幕镇,甚至是整个世界最常见的一种主食。来自南部平原最优质的谷物在风车石磨的牵线下,与原始石炉的爱情结晶就是裸麦面包了,粗糙的表皮里富有多种营养成分,把厚重的面包撕裂开的时候,能感到满满的诚意,消灭掉一大块裸麦面包,足以保证一个士兵一天的强行军!而且保存时间很长。
美杜莎评语:拒绝食用。(除非是我用各种方式给她做出来)
我的评语:煮烂了之后勉强吃得下去。
【蜂蜜羊小排】
简述:源自夜幕镇酒吧的经典料理,通过西蒙、沃夫朗等元老级人物的多次改进,现在已经是夜幕镇最美味的食物之一。一面香脆一面柔软的烤羊排,淋上融化的蜜糖,就连躲在最角落的蟑螂都会闻到这迷人的香味。厚实的羊排与温热的香甜液体让刀叉自己跳起了美妙的华尔兹,你要做的只有张嘴和咀嚼。
美杜莎评语:来歌你吃呀。啊......
我的评语:十八个硬币一碟羊排?我可以给消协打电话吗?还有歌果,咱能换道菜吃吗?
【地鼠肉干】
简述:南部平原的土地中有一种矫健的地鼠,它们打洞并以植物的根部为食。勤劳而勇敢的夜幕镇人民将这种农业害兽利用了起来,剃下来的地鼠肉,在季风的帮助下变成了极富嚼劲的肉干,装在小碟中再配上大杯的黑啤酒,可以消磨任何一段无聊的时光。
美杜莎评语:呸。
我的评语:艹,呸。
【蔬菜蘑菇奶酪汤】
简述:精选夜幕镇菜地里结满了清晨露水的蔬菜,搭配野采的蘑菇,在熬煮过程中加入大量手工羊奶奶酪。充满奶香的白浊液体裹着最营养的蔬菜,朴实而又家庭气息十足的蔬菜蘑菇奶酪汤就做好了。不要犹豫,赶紧开动吧,这是夜幕镇营养最均衡的食物。
美杜莎评语:嗯......嗯......可以,吃吧?
我的评语:虽然能吃,但是真恶心。
【腌野菜】
简述:这是大自然对夜幕镇人民的馈赠,不知从哪儿采的野菜用不知什么样的方法腌制起来,神奇的化学反应把不起眼的野菜变成了......我编不下去了!
美杜莎评语:完全拒绝食用。
大绵羊评语:咩~咩......呕......咩......
我的评语:这是给人吃的?!大绵羊都吃吐了!
其余食物有待进一步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