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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岛风月 第二十四章 我们很符合彼此对婚姻的需求

    季宴礼从另外碗中拿出去过虾线的留尾嫩虾,盖叠在色泽鲜艳的馅料上,最后薄皮合拢,将大虾蒸饺放进蒸锅,点火。

    整套动作一气呵成。

    看清男人手里是升糖慢的全麦面、而非精细白面,余幼笙忽地觉得,季宴礼的细致程度已经到恐怖如斯的程度,连她作为患者都比之不及。

    她得病十三年,人生第一次要吃全麦面粉做成的蒸饺。

    听见她脚步声,季宴礼带上手套,打开温火炖煮的砂锅锅盖,盛了碗冬瓜口蘑汤给她:“先喝口汤,早上暖暖胃。”

    在餐桌前坐下,余幼笙先是看了看眼前浓稠鲜嫩的暖汤,又看男人将切好的西柚的端上桌---

    没记错的话,西柚也是对糖尿病最友好的水果之一。

    余幼笙注意到擀面板旁放着一只食品称重电子称,哑然几秒,错愕到敬称都忘记:

    “你……不会水果和蒸饺,都称过重量吧。”

    碳水化物的计算简单却繁琐,要称量出食物总重,再按照每一百克重碳水含量来计算总碳水,最后将各食物碳水加合,就是每顿摄入碳水。

    面对她诧异不已,季宴礼依旧轻描淡写:“随手过称而已。”

    眼前热汤白雾升腾,看的余幼笙有一瞬恍惚。

    炒菜、蒸虾饺还有炖汤,现在时间还不到七点,这些菜怎么都要五点就起来弄。

    受宠若惊都不足以形容她此时心情,余幼笙嗫懦半天,只想到唯一可能:“

    你平时,也这样早起做饭么?”

    “偶尔,”季宴礼将偷爬料理台的三月抱走,从蒸锅中端出虾饺,“家务我只擅长做饭,清理方面并不很会。”

    听到终于有她能做的,余幼笙忙自告奋勇:“我可以帮忙的。”

    “好,不要太辛苦,”季宴礼见她汤碗快见底,眼底泛起笑意,“还要么。”

    余幼笙很少早餐吃这么多,热汤暖身,西柚清甜,虾饺一口咬下去更是汁水四溢,甚至在季宴礼告诉她只能吃8只虾饺的情况下,偷偷多吃了两只。

    吃饱饭足,她主动要求洗碗:“今天周末,你要不要再休息一会,昨晚﹣-”

    清晨睡衣卷起的尴尬记忆突然涌现,余幼笙低头刷锅,声若蚊蝇:“我昨晚没做奇怪的事情吧。”

    “没有。”

    果断否决令她松气,余幼笙正感叹男人心善,就见倚墙的季宴礼走到她身边,弯腰替她将滑下的衣袖一层层卷起,低音暧昧又顽劣:“不过﹣-”

    “我应该能独自给季太太买x衣了。”

    “……”

    果然贴心什么,都是假的!

    ---

    周末两人都不用上班,午饭过后,余幼笙要回出租屋打包搬家,季宴礼也要去公司处理工作。

    男人还是将车停靠在小区门口,没有坚持亲自送余幼笙上楼,只在她下车不久后,打来电话。

    余幼笙疑惑接起:“先生?”

    “今晚有个饭局,要晚点回家,”听筒里,季宴礼声音沉沉,“出门没带钥匙,到时可能要你帮我开门。”

    阿斯顿马丁还停在小区对街,余幼笙本想说她可以送去钥匙,但转念想她大概回家更早。

    于是答应道:“好。”

    随后通话沉默下来,她以为季宴礼有话要说,几秒后却是挂断。

    回到出租屋,余幼笙搬出大型收纳盒,着手整理物品。

    她将东西按照使用频率,分门别类地收好,时而起身环顾四周时,总有种恍如隔世之感。

    她在这里住了三年有余,就要这样搬走了么。

    半小时后,只听门外匆忙脚步声,随后是肖意兴冲冲推门进来,笑容满面。

    见余幼笙在收东西,连忙将人拉走:“宝,我们不用搬家了---那个败类已经被狠狠收拾了!”

    余幼笙不解。

    “昨天我到家没多久,就收到那败类的领导电话,还为了他性骚扰的事给我道歉。”

    “领导让我别担心,”肖意拉着余幼笙的手,难掩语气兴奋:“说他昨晚连夜派败类去外地,一周后再把他派遣到非洲去﹣﹣简直比解雇还大快人心!”

    问起突然处理那个男人的原因,肖意也不大清楚,听说是公司有新项目要问世,如果性骚扰事情闹大,后果不堪设想。

    余幼笙仍直觉不对劲。

    真想处理他摆脱麻烦,当场解雇无疑是最优解,何必先把人调派到外地,又再弄出国,不是更像包庇么。

    这一套大费周章的操作,到更像是想尽办法,尽快把人从北城弄走。

    事件发酵之快、解决之迅速,余幼笙总觉得又和季宴礼有关;但她昨晚只说过朋友遇到麻烦,从未谈过他的姓名,连肖意是受害人都绝口不提。

    怎么可能追溯到这么远。

    大概是她太多心。

    坏人终被惩戒,肖意欢呼道:“现在他滚蛋了,我们就可以继续住这套房子了!”

    她昨晚借住在表哥家,虽然住宿条件好上许多,还不收房费,但没和余幼笙待在一处,总还是觉得寂寞。

    肖意兴奋规划晚上吃火锅庆祝,却见余幼笙坐在床边发愣,出神看着收到一半的纸箱,满脸犹豫不决。

    “怎么愁眉苦脸的,”她上前捏余幼笙柔软脸蛋,“等会一起去超市吧,反正也不用搬家了---”

    “……肖意。”

    脑子里有两道声音不断打架,余幼笙挥散杂念下定决心,抱歉道:“我可能还是要搬出去。”

    为了她搬进来,季宴礼连家里衣柜都收整好,显然是默认她会长期入住。

    如果她需要男人时就来、用完后就走,到底是把季宴礼当做什么。

    肖意想不通:“为什么?还是安全问题?”

    “其实,我昨晚是借住在相亲对象家里。”

    听得肖意猛地抽气声,她狠狠心继续:“不出意外的话,以后会一直住在那边。”

    余幼笙没说所谓“相亲对象”是季宴礼,是因为她清楚肖意多渴望中科的投资款;只是她实在没资格插手、也不认为季宴礼会为她改变主意,坦白反而会让肖意空欢喜一场。

    肖意惊愕张大嘴久久没回神,不过也看出余幼笙不想多谈男方身份,满腹疑惑,最后问了个毫不相关的问题。

    “能问问,为什么不选我哥么,”肖意连忙解释,“没别的意思,就感觉我哥人品还行,有房有车年入小百万,重点是他很喜欢你。”

    后半句她没敢说;在肖意心里,只要她哥足够持久,余幼笙最后会和他修成正果。

    “我没办法回应他的喜欢,”感情问题上,余幼笙向来坚定,“他对我好会让我愧疚,感觉像在利用别人感情,从而利己。”

    肖意试探道:“那,你和那个相亲对象,就没有一点喜欢吗?”

    “我们很符合彼此对婚姻的需求。”余幼笙只能这样回答她。

    她和季宴礼认识不过短短几天,就能拥有爱情吗?

    余幼笙觉得不会,或者说,比起热烈却短暂的爱情,她更需要相敬如宾的持久耐损。

    肖意对情爱比她更不通,不管三七二十一还是拉着余幼笙去超市,表示搬家可以,但晚上必须陪她吃顿火锅。

    超市内人声鼎沸,肖意听完余幼笙的相亲过程后,从保鲜立风柜中拿出两盒牛肉片,感叹:“不知道为什么听你说完,我总觉得他太完美了。”

    “他的成长环境应该很好。”余幼笙试图分析。

    “家教再好,是个正常人就或多或少有点毛病吧,美国队长还缺点我呢,你能说出你家那位一丁点毛病?”

    肖意摸着下巴,眯眼形容:“给我感觉就好像,他有意只把好的一面展现给你。”

    余幼笙时而也有这种感觉。

    毫无疑问地,季宴礼儒雅温柔、随叫随到、还会根据她的喜好主动改变原有生活习惯,完美到她无法拒绝、无法挑错、同时也无法想象。

    “管他呢,只有完美男人才能配得上我们笙笙。”

    天生乐观派肖意一挥手,挽住余幼笙臂弯:“既然他对你这么好,你也回报一下呗,你不是最会弄花茶么,每天给他泡点。”

    余幼笙厨艺不精,仅有擅长跟吃喝相关的,只有泡茶。

    肖意说的不无道理,既然组成家庭,没有让季宴礼单方面付出的理由。

    逛完超市后两人回家,直到肖意在厨房喊她吃饭,余幼笙还在卧室翻看她的玻璃茶罐,想找合适的花茶泡给丈夫。

    将瓶瓶罐罐放进收纳盒,余幼笙要出门时,桌上手机突然震动,是季宴礼打来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