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写故事,你把刀子塞读者嘴里 第135章 本人李飞,巴蜀人氏
直播间内好评如潮。
“对,太对了。”
“刀子:我上早八!”
“酱紫发刀,你着刀保熟嘛?”
“萨日朗!萨日朗……”
苏昼此时陷入沉思。
刀子的小传还真不好写。
其一,因为他是一个地痞流氓。
其二,刀子的身世隐藏的比较深。
正当他思考之际。
姜闻此时发现了盲点。
“蓉姐和刀子,小撒你想到什么没有?”
主持人小撒秉承自己一贯的做法,体现他人。
“还真没看出什么来,姜导这是又有新发现嘛?”
“谈不上,只是一些推理猜测。”
“您不妨讲讲。”
姜闻组织着语言。
缓缓开口。
“其实这个就要谈到我们国家的帮派文化了。”
“苏昼一直以来,将刀子的身份写成是青帮的成员。然而,他从一开始却不是这么设计的。”
“而且,我认为这是苏昼故布疑阵。”
“刚才,他写了蓉姐的内心活动,蓉姐和刀子从川蜀出来的。”
“川蜀的都城成都,又叫蓉城。”
“蓉姐,蓉城。”
“这是一个点。”
“第二点,蓉姐家里那张遗照。”
“一开始我以为是蓉姐的老公。”
“现在想来,应该是蓉姐的儿子才更合适。”
“川蜀地区的帮会势力,叫袍哥会,有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的意思。”
“范绍增,是袍哥会出来的军阀。联系上下文。蓉姐和家里应该是有人在当兵。”
“沪江堂是袍哥会在上海的堂口。按道理来说,和杜月笙所在的青帮是没有过多合作的,甚至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
“从文中细节也能看到,刀子和蓉姐穿的都是西式服装,衬衫西服。”
“而以杜月笙为首的青帮成员,则大多都是汗衫礼帽。一身黑色。”
“再结合苏昼几次提到的刀子行礼,行的也是正统的袍哥礼。”
“一个袍哥,在不属于自己帮会的生死状上画押,舍命送线,还搞成了,也难怪杜月笙要站起来看。”
“刀子,确实是个人物。”
“刀子和蓉姐,或许只是苏昼将当年那些为国付出的袍哥会成员的具象化。”
“其实意义,和写青帮是一样的,我们社会各界已经开始觉醒了,就连那些平日蛮不讲理,甚至有些小恶的帮会都开始组织抗争了。”
姜闻的推理将完。
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同。
“合情合理且符合逻辑。姜导不愧为世界上最懂苏昼的男人。”
“真的,结芬吧,不然很难收场。”
“确实。”
就在大家讨论之际。
苏昼也想好了小传的大致走向。
就这么搞。
【人物小传:刀子。】
本人李飞,生于巴蜀,1909年宣统元年,属鸡。父从木匠,长兄年长5岁,传承手艺过活。
民国十七年,我16岁。
孤身至上海打拼见世界。
初来乍到,大街小巷比起家乡显得“热闹非凡”。
但人人表情严肃紧张,满地传单纸张写着“打倒帝国主义”六个大字。
问过学生路人才知道是一个小日子纺纱厂的工人被打死了。我认为工人没准不守规矩,但小日子着实可恶!
民国十九年,我18岁。
如今的我已对上海的车水马龙不再陌生。
我心怀梦想,意气风发!
但光靠着漕运码头工人这份差事早晚是第二个“顾正红”。
衣锦还乡,更是遥遥无期。
好在,老天爷待我不薄。我凭借一双好腿。再加上敢打敢拼,很快被商会看中,并顺利加入。
民国二十六年。我25岁。
陆先生说:在上海,有三种人。
头等人,有本事,没脾气。
二等人,有本事,有脾气。
末等人,没本事,脾气大。
先生说,我就属于二等人。
他常说“处世之道尽在诚字。”“钱财用的完,交情吃不光”。
我似懂非懂。
只知道大哥给我饭吃,我给大哥卖命。
我16来到上海。到现在24代觉字辈十三堂弟子。
所做之恶事不胜枚举。
刀子,因此得名。
小老百姓自然怕我。
我放高利,九出十三归的驴打滚。
我做赌局,多少行商富商一夜之间被我榨干。
我逼良为娼,还不起钱,拿你女儿抵债。
我所做之事,无一不可对人言。
我是混混,是浪子。
也是蓉姐的马仔。
蓉姐的儿子是军人。
我敬佩。
北岸的守军是英雄,我也服。
我唯一不服的就是小日子。
我们自己人,打打闹闹的也就算了。
狗鈤的小日子。
欺负到家门口了。
我刀子不懂什么家国情怀。
我只知道,再这样下去,蓉姐的赌场要开不成了。
蓉姐对我像亲儿子一样。
受她照顾,这些年我一直过得很好。
告别之际。
我抱拳,冲她笑。
我想告诉她。
我一定能回来,你等着我。
电车来了,你别看着走,我马上就回来。
我上了电车。
将衣服给了出去,
歃血画押。
插刀立誓。
巴蜀商会,沪江堂小辈儿刀子,请愿。
我不是青帮。
不要他们的钱。
我一定活着回来,没必要留什么遗言,晦气。
我中弹了。
小事而已,接着跑。
身卧血泊。走马灯开始。
我知道我活不了了。
我不是北岸的兵。
我只是南岸的浪子。
一个不喜欢做木匠的混混。
一个商会打手。
一个看赌场的地痞。
如果没有这个事儿,我这辈子可能就这样过去了。
我不需要管这些事。
我只要看好蓉姐的赌场就够了。
可为什么呢?我其实早知道自己回不来。
我把衣服都送人了。
就没想着能回来。
可是为什么呢?
我活得好好的。
可能是看到陈树生跳下来了?
或许是天天给兄弟上香的原因?
又大概是想和青帮的较劲?
好像都不是。
我不是天生的混混。
我只是混口饭吃,混着混着就成了混混。
我只知道,老大给我饭吃,我给老大卖命。
可我听到顾正红会难受,听到陈树生会难受。
就是听到亓黑子也会难受。
我只是不想当木匠,我没想剁人手,也没想死。
可我不能知恩不报。
蓉姐的知遇之恩。
我还了。
袍哥人家,绝不拉稀摆带。
我问了一下自己。
是想做一辈子的混混,还是一刻英雄。
我有的选。
就做一回专诸要离又怎么样。
荆轲为了一顿饭,就去刺杀秦王。
我刀子,没比他差。
“对,太对了。”
“刀子:我上早八!”
“酱紫发刀,你着刀保熟嘛?”
“萨日朗!萨日朗……”
苏昼此时陷入沉思。
刀子的小传还真不好写。
其一,因为他是一个地痞流氓。
其二,刀子的身世隐藏的比较深。
正当他思考之际。
姜闻此时发现了盲点。
“蓉姐和刀子,小撒你想到什么没有?”
主持人小撒秉承自己一贯的做法,体现他人。
“还真没看出什么来,姜导这是又有新发现嘛?”
“谈不上,只是一些推理猜测。”
“您不妨讲讲。”
姜闻组织着语言。
缓缓开口。
“其实这个就要谈到我们国家的帮派文化了。”
“苏昼一直以来,将刀子的身份写成是青帮的成员。然而,他从一开始却不是这么设计的。”
“而且,我认为这是苏昼故布疑阵。”
“刚才,他写了蓉姐的内心活动,蓉姐和刀子从川蜀出来的。”
“川蜀的都城成都,又叫蓉城。”
“蓉姐,蓉城。”
“这是一个点。”
“第二点,蓉姐家里那张遗照。”
“一开始我以为是蓉姐的老公。”
“现在想来,应该是蓉姐的儿子才更合适。”
“川蜀地区的帮会势力,叫袍哥会,有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的意思。”
“范绍增,是袍哥会出来的军阀。联系上下文。蓉姐和家里应该是有人在当兵。”
“沪江堂是袍哥会在上海的堂口。按道理来说,和杜月笙所在的青帮是没有过多合作的,甚至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
“从文中细节也能看到,刀子和蓉姐穿的都是西式服装,衬衫西服。”
“而以杜月笙为首的青帮成员,则大多都是汗衫礼帽。一身黑色。”
“再结合苏昼几次提到的刀子行礼,行的也是正统的袍哥礼。”
“一个袍哥,在不属于自己帮会的生死状上画押,舍命送线,还搞成了,也难怪杜月笙要站起来看。”
“刀子,确实是个人物。”
“刀子和蓉姐,或许只是苏昼将当年那些为国付出的袍哥会成员的具象化。”
“其实意义,和写青帮是一样的,我们社会各界已经开始觉醒了,就连那些平日蛮不讲理,甚至有些小恶的帮会都开始组织抗争了。”
姜闻的推理将完。
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同。
“合情合理且符合逻辑。姜导不愧为世界上最懂苏昼的男人。”
“真的,结芬吧,不然很难收场。”
“确实。”
就在大家讨论之际。
苏昼也想好了小传的大致走向。
就这么搞。
【人物小传:刀子。】
本人李飞,生于巴蜀,1909年宣统元年,属鸡。父从木匠,长兄年长5岁,传承手艺过活。
民国十七年,我16岁。
孤身至上海打拼见世界。
初来乍到,大街小巷比起家乡显得“热闹非凡”。
但人人表情严肃紧张,满地传单纸张写着“打倒帝国主义”六个大字。
问过学生路人才知道是一个小日子纺纱厂的工人被打死了。我认为工人没准不守规矩,但小日子着实可恶!
民国十九年,我18岁。
如今的我已对上海的车水马龙不再陌生。
我心怀梦想,意气风发!
但光靠着漕运码头工人这份差事早晚是第二个“顾正红”。
衣锦还乡,更是遥遥无期。
好在,老天爷待我不薄。我凭借一双好腿。再加上敢打敢拼,很快被商会看中,并顺利加入。
民国二十六年。我25岁。
陆先生说:在上海,有三种人。
头等人,有本事,没脾气。
二等人,有本事,有脾气。
末等人,没本事,脾气大。
先生说,我就属于二等人。
他常说“处世之道尽在诚字。”“钱财用的完,交情吃不光”。
我似懂非懂。
只知道大哥给我饭吃,我给大哥卖命。
我16来到上海。到现在24代觉字辈十三堂弟子。
所做之恶事不胜枚举。
刀子,因此得名。
小老百姓自然怕我。
我放高利,九出十三归的驴打滚。
我做赌局,多少行商富商一夜之间被我榨干。
我逼良为娼,还不起钱,拿你女儿抵债。
我所做之事,无一不可对人言。
我是混混,是浪子。
也是蓉姐的马仔。
蓉姐的儿子是军人。
我敬佩。
北岸的守军是英雄,我也服。
我唯一不服的就是小日子。
我们自己人,打打闹闹的也就算了。
狗鈤的小日子。
欺负到家门口了。
我刀子不懂什么家国情怀。
我只知道,再这样下去,蓉姐的赌场要开不成了。
蓉姐对我像亲儿子一样。
受她照顾,这些年我一直过得很好。
告别之际。
我抱拳,冲她笑。
我想告诉她。
我一定能回来,你等着我。
电车来了,你别看着走,我马上就回来。
我上了电车。
将衣服给了出去,
歃血画押。
插刀立誓。
巴蜀商会,沪江堂小辈儿刀子,请愿。
我不是青帮。
不要他们的钱。
我一定活着回来,没必要留什么遗言,晦气。
我中弹了。
小事而已,接着跑。
身卧血泊。走马灯开始。
我知道我活不了了。
我不是北岸的兵。
我只是南岸的浪子。
一个不喜欢做木匠的混混。
一个商会打手。
一个看赌场的地痞。
如果没有这个事儿,我这辈子可能就这样过去了。
我不需要管这些事。
我只要看好蓉姐的赌场就够了。
可为什么呢?我其实早知道自己回不来。
我把衣服都送人了。
就没想着能回来。
可是为什么呢?
我活得好好的。
可能是看到陈树生跳下来了?
或许是天天给兄弟上香的原因?
又大概是想和青帮的较劲?
好像都不是。
我不是天生的混混。
我只是混口饭吃,混着混着就成了混混。
我只知道,老大给我饭吃,我给老大卖命。
可我听到顾正红会难受,听到陈树生会难受。
就是听到亓黑子也会难受。
我只是不想当木匠,我没想剁人手,也没想死。
可我不能知恩不报。
蓉姐的知遇之恩。
我还了。
袍哥人家,绝不拉稀摆带。
我问了一下自己。
是想做一辈子的混混,还是一刻英雄。
我有的选。
就做一回专诸要离又怎么样。
荆轲为了一顿饭,就去刺杀秦王。
我刀子,没比他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