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爱一生只有你 第149章 深感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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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余良开始对各单位和各部门推进精细化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因为余良很清楚,只有加强检查督导,才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推动作风转变,取得真正的效果。否则,工作很容易停留在表面,很难落地见效。
通过检查督导,余良发现,由于大矿长王东升高度重视,许多单位和部门都动了起来,尽管进度各不相同,但也正在取得积极效果。?
但余良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精细化管理被一些单位各部门当做一次“活动”或阶段性的“运动”,过于注重形式,认为“活动”或“运动”期限结束了,精细化管理也随之被忽视,既没有进行深入总结,也没有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改进计划和措施;部分领导干部的观念还未转变,仍在延续老一套的粗放型、经验型的管理方法,一些人依然工作浮躁,缺乏认真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对精细化管理的普及和培训不够,部分职工甚至不知道自己所在岗位的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是什么;缺少普遍共同认同的精细化文化,没有构建精细化管理的氛围。
余良知道,企业管理的成功离不开精细化的管理,因为精细化管理不仅是种意识、观念,更是种态度与文化。因此,在企业中实施精细化管理,必须对工作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都要精益求精,做到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查、时时有计划、事事有总结,杜绝管理上的漏洞,消除管理上的盲点,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实现步步为赢。但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绝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有章可循、有规可守,做到层层有压力,工作有动力,事事有落实,循序渐进地推进。
在检查督导过程中,由于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余良在不知不觉中,也得罪了不少人。
“哼,拿个鸡毛当令箭,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一些人这样说。
“哎,作吧,等王东升一退休,有他好看的。”一些人这样说。
“这种死脑筋,不知变通的家伙,想在官场上混,难啊。”一些人这样说。
......
对于这样的流言蜚语,余良也深感无奈。嘴长在人家身上,随他们去说吧,自己能做的,就是做好自己。
这一天,有一个掘进区职工偷偷向余良反映,现在虽然明面上的违章指挥没有了,但隐形的违章指挥依然存在。一些领导干部和班组长为了完成生产任务和撇清责任,一句“我不管你想啥法,必须把活给我干了,否则上去没工”,就迫使许多职工为了挣钱而冒险作业,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经过深思,余良这才慢慢懂得,当生产、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一些领导干部和班组长由于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他们心里虽然也知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知道万一出事故的严重后果,且知道自己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但在生产被动时或经济效益不好时,找不到妥善处理办法,就违心地把安全让路于生产。并且为了保护自己,推卸责任,常常利用手中的权力,以经济手段为“诱饵”,让职工在“干”与“不干”中做出选择,把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球”踢给职工。
而井下生产一线的职工,尤其是采掘一线大多是农轮工或临时工,他们的文化素质较低,虽经入井前也经过一定的安全培训,但只是粗浅了解“三违”的一般危害性,当面对“干”与“不干”、“挣钱”与“不挣钱”的选择时,往往抱着侥幸心理,明知是违章作业,却只能被迫接受。
在这种情况下,那些领导干部和班组长无疑是强势的一方,职工往往是弱势的一方,但在生产任务完不成而进行分析处罚时,板子往往会打在职工身上,让职工有苦难言。
所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保护弱势的一方着手,明确职工的基本权利,严格贯彻落实,构建一个安全、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让职工敢于向违章指挥说“不”。
想到这里,一个想法在余良的脑海中逐渐形成。
第二天,经大矿长王东升批准,一个在全矿各头面和主要场所显要位置悬挂《煤矿职工的十大权利》看板的通知,由考核办下发了下去,要求各单位在班子会、职工会、班前会上认真贯彻,在工作现场抓好落实,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之所以公布举报电话,是因为余良知道,要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提供一个途径让职工能够举报和投诉损害其权益的行为,只有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大对违章指挥打击力度,才能真正促进问题的解决。否则,很可能雷声大雨点小,最后不了了之。
一些好的规章制度,之所以落实不下去或落实效果不佳,一是传达不及时、不到位,或被一些领导干部有意识的忽略掉了,造成普及率、知晓率较低?;二是在执行过程中,一些领导干部总是患得患失,缺乏全局观,习惯于我行我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导致执行力差,使规章制度流于形式;三是没有具体的监督保障,公开、反馈等机制不健全,使得执行规章制度更多地依赖于单位或部门的主观意愿?。??
《煤矿职工的十大权利》的主要内容是:
?1.?安全生产知情权?:职工有权了解企业安全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状况以及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煤矿工人有权参与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则、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章的制定,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提出修改意见。
3.安全生产监督权?:职工有权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管理干部的安全行为,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以及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使用情况。
4.?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工人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5.?停止作业避险权?:当作业现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且无法及时排除时,工人有权停止作业。
6.?拒绝违章指挥权?:工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操作,并向有关方面报告。
7.?批评、检举、控告权?:工人有权向煤矿企业和煤炭管理部门、工会组织举报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的行为,检举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者,反映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和不安全因素。
8.?工伤保险赔偿权?:工人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还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9.?紧急避险权?: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工人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10.?投诉上告权?:如果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工人有权向上级或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投诉和控告。
实际上,《煤矿职工的十大权利》早就有了,并不是什么新东西,只是由于在宣传贯彻落实执行上被或多或少打了折扣,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而已。这次被余良重新拾起来,也只是物尽其用罢了。
当书记吴前进得到这个消息后,把工会主席任南飞叫到自己办公室,狠狠批评了一顿。说这么一件有影响的事,居然被一个考核办副主任抢了先,你们工会十几号人是干什么吃的?
“书记,余良这小子的手是不是伸的也太长了?”任南飞有些不满的说道。
因为余良很清楚,只有加强检查督导,才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推动作风转变,取得真正的效果。否则,工作很容易停留在表面,很难落地见效。
通过检查督导,余良发现,由于大矿长王东升高度重视,许多单位和部门都动了起来,尽管进度各不相同,但也正在取得积极效果。?
但余良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精细化管理被一些单位各部门当做一次“活动”或阶段性的“运动”,过于注重形式,认为“活动”或“运动”期限结束了,精细化管理也随之被忽视,既没有进行深入总结,也没有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改进计划和措施;部分领导干部的观念还未转变,仍在延续老一套的粗放型、经验型的管理方法,一些人依然工作浮躁,缺乏认真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对精细化管理的普及和培训不够,部分职工甚至不知道自己所在岗位的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是什么;缺少普遍共同认同的精细化文化,没有构建精细化管理的氛围。
余良知道,企业管理的成功离不开精细化的管理,因为精细化管理不仅是种意识、观念,更是种态度与文化。因此,在企业中实施精细化管理,必须对工作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都要精益求精,做到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查、时时有计划、事事有总结,杜绝管理上的漏洞,消除管理上的盲点,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实现步步为赢。但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绝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有章可循、有规可守,做到层层有压力,工作有动力,事事有落实,循序渐进地推进。
在检查督导过程中,由于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余良在不知不觉中,也得罪了不少人。
“哼,拿个鸡毛当令箭,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一些人这样说。
“哎,作吧,等王东升一退休,有他好看的。”一些人这样说。
“这种死脑筋,不知变通的家伙,想在官场上混,难啊。”一些人这样说。
......
对于这样的流言蜚语,余良也深感无奈。嘴长在人家身上,随他们去说吧,自己能做的,就是做好自己。
这一天,有一个掘进区职工偷偷向余良反映,现在虽然明面上的违章指挥没有了,但隐形的违章指挥依然存在。一些领导干部和班组长为了完成生产任务和撇清责任,一句“我不管你想啥法,必须把活给我干了,否则上去没工”,就迫使许多职工为了挣钱而冒险作业,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经过深思,余良这才慢慢懂得,当生产、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一些领导干部和班组长由于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他们心里虽然也知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知道万一出事故的严重后果,且知道自己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但在生产被动时或经济效益不好时,找不到妥善处理办法,就违心地把安全让路于生产。并且为了保护自己,推卸责任,常常利用手中的权力,以经济手段为“诱饵”,让职工在“干”与“不干”中做出选择,把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球”踢给职工。
而井下生产一线的职工,尤其是采掘一线大多是农轮工或临时工,他们的文化素质较低,虽经入井前也经过一定的安全培训,但只是粗浅了解“三违”的一般危害性,当面对“干”与“不干”、“挣钱”与“不挣钱”的选择时,往往抱着侥幸心理,明知是违章作业,却只能被迫接受。
在这种情况下,那些领导干部和班组长无疑是强势的一方,职工往往是弱势的一方,但在生产任务完不成而进行分析处罚时,板子往往会打在职工身上,让职工有苦难言。
所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保护弱势的一方着手,明确职工的基本权利,严格贯彻落实,构建一个安全、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让职工敢于向违章指挥说“不”。
想到这里,一个想法在余良的脑海中逐渐形成。
第二天,经大矿长王东升批准,一个在全矿各头面和主要场所显要位置悬挂《煤矿职工的十大权利》看板的通知,由考核办下发了下去,要求各单位在班子会、职工会、班前会上认真贯彻,在工作现场抓好落实,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之所以公布举报电话,是因为余良知道,要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提供一个途径让职工能够举报和投诉损害其权益的行为,只有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大对违章指挥打击力度,才能真正促进问题的解决。否则,很可能雷声大雨点小,最后不了了之。
一些好的规章制度,之所以落实不下去或落实效果不佳,一是传达不及时、不到位,或被一些领导干部有意识的忽略掉了,造成普及率、知晓率较低?;二是在执行过程中,一些领导干部总是患得患失,缺乏全局观,习惯于我行我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导致执行力差,使规章制度流于形式;三是没有具体的监督保障,公开、反馈等机制不健全,使得执行规章制度更多地依赖于单位或部门的主观意愿?。??
《煤矿职工的十大权利》的主要内容是:
?1.?安全生产知情权?:职工有权了解企业安全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状况以及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煤矿工人有权参与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则、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章的制定,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提出修改意见。
3.安全生产监督权?:职工有权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管理干部的安全行为,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以及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使用情况。
4.?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工人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5.?停止作业避险权?:当作业现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且无法及时排除时,工人有权停止作业。
6.?拒绝违章指挥权?:工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操作,并向有关方面报告。
7.?批评、检举、控告权?:工人有权向煤矿企业和煤炭管理部门、工会组织举报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的行为,检举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者,反映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和不安全因素。
8.?工伤保险赔偿权?:工人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还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9.?紧急避险权?: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工人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10.?投诉上告权?:如果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工人有权向上级或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投诉和控告。
实际上,《煤矿职工的十大权利》早就有了,并不是什么新东西,只是由于在宣传贯彻落实执行上被或多或少打了折扣,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而已。这次被余良重新拾起来,也只是物尽其用罢了。
当书记吴前进得到这个消息后,把工会主席任南飞叫到自己办公室,狠狠批评了一顿。说这么一件有影响的事,居然被一个考核办副主任抢了先,你们工会十几号人是干什么吃的?
“书记,余良这小子的手是不是伸的也太长了?”任南飞有些不满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