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星球的曙光 第70章 悟空性真平等觉,法谛明心善恶知
何晓娜继续带领学生们学习帝师手记:
第三十四篇:空与真
往昔我曾向圣言请教:世间一切见闻觉知,山河大地乃至吾身皆为空,缘起性空,万事皆空,若我常住于空,是否便能证得无上道果?
圣人答曰:汝之所言,仅识得法相,尚未体悟法性,故而言说诸法为空;仅识得心相,未契入心性,才称性空。因诸相有生灭变化,汝便言空,此皆为有生灭之见地。如此,汝已深陷生死妄见之中,又凭何超脱生死轮回?
以相入性,实则心和法二者与觉性本然一体,此乃吾之真性,真实恒常,不来不去,岂有空与不空之分别?实无虚空可供汝安住,此恰如自身坐于椅上却妄图抬起椅子,皆为虚妄之见,犹如以手捉空,怎可如愿?
此真性乃无状之状、无声之声、无色之色、无味之味、无知之知、无觉之觉,随众生之心念,随缘而化现色声香味触法,圣人名之为如来藏,或道。
见树之时,若见非树,又凭何认知树?若见即是树,那见者为何?故言见与树,皆因吾之真性分辨而有,此真唯一,非是亦非不是。
有人辱骂于汝,是汝之真性分辨骂与非骂,此真唯一清净,岂有音声从外而来?实则是以己之念斥责己身罢了,心生对抗便意味着苦难。
曾有先哲云,舍生成仁、去恶从善、致良知、知行合一等等,如今汝又言住于空境,言语间皆显强迫之意,皆为舍却自我而追逐妄念,自身即无上菩提,此为唯一真理,汝与真理对抗,怎可证得真理?
汝之真性,具清净不染之湛然性、了了分明之分别性、性一切心成一切法之玄妙性、无漏圆满之圆觉性、恒存不失之存真性、本不动摇生灭的觉明性,以凡俗思维难以测度佛之菩提,能摄心不乱方为真悟,可证无上道果。
第三十五篇:平等与阶级
我观世间诸般生命及人类境遇,似多有不公。有的为猎食者,有的为猎物;有人名利权势兼得,有人如劳役奴仆,日夜操劳却衣食难全。
圣人言,真我性海无所不包,可滋养龙虾,可容纳藻微,其表象虽殊异,心性亦有差别,然觉明真性无别,就算我化身六道轮回不息,然真我觉性与心及境浑然一体,本就平等。
天下诸事,看似不公,实则公平。为何?皆因一切皆自作自受。吾观某些人富贵显达,却未察其家族十世治家有道;吾观某些人灾难频仍,亦未观其家族十世累积怨愤。
我如此思忖,怨愤之家,似不应繁衍子嗣,此可谓慈悲?亦非正理。怨愤者,皆为概念缠缚,一世未了之故。生子当以本我清净之体,重新整治家风,不延续前世孽障,福泽自可降临。
故言,凡有生者,皆涉因果,各归其根,各安其位,善守本位而不起妄念,了悟根源而不再愚痴,以修身治家为念,此为至善之境。
修身当以损减私欲为根本,回归真性为方向,做自身主宰而内心有数,自在安然。
治家当以敬为根本,若有子弟出于此家,上敬圣贤先师,中敬同事友人且行事得体,下敬穷苦困厄之人。总能以心应心而不恃强凌弱。
我不谈孝而谈敬者,因敬为平等之观,契合大道,上下可相互成就。孝为奴役之观,先人若行为不端,后人却不能反驳,若后人效仿,恐积后代十世苦难。
社会治理亦不出此理,一切法律制定当以尊重人为根本,以人为本,则天下大治。不以人为主的法律,乃阶级差别之开端,亦为天下混乱之源。因阶级乃既得利益者之堡垒,并非合于道中。
第三十六篇:胜义谛与有为法
如今我已明悟,一切色声香味触法,岂不皆为我见闻觉知之延展?一切见闻觉知岂不皆因我心而明了?一切之明了岂不皆由我分辨?譬如我知自身为人,此知晓自然由心而觉,我言说知晓之时亦明了未知,然究竟是谁分辨了知晓与未知?岂非我耶?故言我乃唯一真理实相,为所有明了之根本。
圣人具高智,将引领吾等寻得最终明了之那个明了本身,名为胜义谛法。然脱离一切色声香味触法,见闻觉知亦不复存在,无所明之对象,明了亦无从寻觅。故言有为法方能抵达胜义谛,然那个明了超脱一切相,独立于一切法之外,此乃我之真性。
圣人云,见见之时,见非是见,见犹离见,见不能及,此即其理。
故而明了,以我为根本,实无有一法可说,我之明了及所明之物,本无需言语,我于生活中时时处处皆在运用。
然为引领迷惑之人寻得那个明了,我不得不用言语界定我之所明,进而成就一切法。
故言,实无一言可说却能成就一切法,此谓之法性。识得法性,方能随性自在之法,此谓之性法。
然我往昔不明,将圣人所定义之名词视作我之根本,谈心说性、谈真说妙,此谓之相法。
此二者,缺一不可,且相辅相成。有大根器者,无需相法,自能明悟我之真性,然我愚钝,障蔽已深,非借圣人指引之阶梯不能抵达。
第三十七篇:觉和明
圣人常言,性净妙明,本妙明性,即我真性。我常思索,此“明”即明白之意,非为念头。如用餐时明白自身在进食,发怒时明白自身在动怒,即便入睡亦明白自身在安睡,了了分明,清晰不昧。
见闻觉知想思忆,一旦成念,念念相续,方误认一切世界为真实,反倒遮蔽本觉实相,使人妄生颠倒。实则一切所明之处,当处发生,亦当处断灭,故所明者方为念。然明白本身超脱一切相,亘古恒存,有念即明,无念亦明。
念自何处来?念乃我心执取而生,因执取,我真性方明白此执取,进而确立所明,依我执取之愿,故色声香味触法皆因心之执取而有,实则为真我明性妄立。
真性之明白所妄立的首个概念,乃是对自身空无之妄念,于如此空寂湛然之觉中,便有别于觉之念产生。真性本明性于辨别此明白时,反倒有了迷惑之假象,一念无明之知见遂生,名为晦。而后分辨念之差异,进而确立差异之概念,因差异概念而确立相同概念,差异与相同既立,便有了无差异、不相同之概念。随后因相同概念确立空间,于妙无湛然之觉中便有昧暗之相想,晦昧为空,昧空暗中,明结昧暗成色,故光映暗中方能显色。内附生摇,震动意起,于是风便产生,有风轮遂立出世界。
我问圣言,念起性觉,性觉必明。当作何解?答曰:我之真性有一体两面,觉为内在,明为表象,觉乃明之内驱力。
譬如我观花而明花,忽念及等人,自明其想,而后有人唤我,自明其声,种种境转皆因觉在先,而后方明。吾等常丢三落四,正因觉此则失彼。
我问圣言,那觉与不觉,依何驱动?答曰:觉乃我性本恒存,为一非二。我问:离一切相法,觉或不觉?答曰:既言为一,非有不觉。此觉我性本寂常湛然,所明空昧,昧空成暗,所明妄立之一切概念,无妙明之灵性,皆为死性,故言昧,即为假象,而后结暗成色,念念相续,以迷积迷。
问:念起即觉,何以能了?答曰:无论觉于何处,皆我觉性为一,实乃我之真性,清净本然,岂有不了?
即觉即明,我亦明了觉转境迁,念念相续,我将觉之此般明白称为觉知,此为真知,非意根之知晓,乃佛之知见,非颠倒见。
寻常凡人皆能感知所明,反倒忽视藏于所明背后之觉,遂遗失真知,妄入诸趣。
第三十四篇:空与真
往昔我曾向圣言请教:世间一切见闻觉知,山河大地乃至吾身皆为空,缘起性空,万事皆空,若我常住于空,是否便能证得无上道果?
圣人答曰:汝之所言,仅识得法相,尚未体悟法性,故而言说诸法为空;仅识得心相,未契入心性,才称性空。因诸相有生灭变化,汝便言空,此皆为有生灭之见地。如此,汝已深陷生死妄见之中,又凭何超脱生死轮回?
以相入性,实则心和法二者与觉性本然一体,此乃吾之真性,真实恒常,不来不去,岂有空与不空之分别?实无虚空可供汝安住,此恰如自身坐于椅上却妄图抬起椅子,皆为虚妄之见,犹如以手捉空,怎可如愿?
此真性乃无状之状、无声之声、无色之色、无味之味、无知之知、无觉之觉,随众生之心念,随缘而化现色声香味触法,圣人名之为如来藏,或道。
见树之时,若见非树,又凭何认知树?若见即是树,那见者为何?故言见与树,皆因吾之真性分辨而有,此真唯一,非是亦非不是。
有人辱骂于汝,是汝之真性分辨骂与非骂,此真唯一清净,岂有音声从外而来?实则是以己之念斥责己身罢了,心生对抗便意味着苦难。
曾有先哲云,舍生成仁、去恶从善、致良知、知行合一等等,如今汝又言住于空境,言语间皆显强迫之意,皆为舍却自我而追逐妄念,自身即无上菩提,此为唯一真理,汝与真理对抗,怎可证得真理?
汝之真性,具清净不染之湛然性、了了分明之分别性、性一切心成一切法之玄妙性、无漏圆满之圆觉性、恒存不失之存真性、本不动摇生灭的觉明性,以凡俗思维难以测度佛之菩提,能摄心不乱方为真悟,可证无上道果。
第三十五篇:平等与阶级
我观世间诸般生命及人类境遇,似多有不公。有的为猎食者,有的为猎物;有人名利权势兼得,有人如劳役奴仆,日夜操劳却衣食难全。
圣人言,真我性海无所不包,可滋养龙虾,可容纳藻微,其表象虽殊异,心性亦有差别,然觉明真性无别,就算我化身六道轮回不息,然真我觉性与心及境浑然一体,本就平等。
天下诸事,看似不公,实则公平。为何?皆因一切皆自作自受。吾观某些人富贵显达,却未察其家族十世治家有道;吾观某些人灾难频仍,亦未观其家族十世累积怨愤。
我如此思忖,怨愤之家,似不应繁衍子嗣,此可谓慈悲?亦非正理。怨愤者,皆为概念缠缚,一世未了之故。生子当以本我清净之体,重新整治家风,不延续前世孽障,福泽自可降临。
故言,凡有生者,皆涉因果,各归其根,各安其位,善守本位而不起妄念,了悟根源而不再愚痴,以修身治家为念,此为至善之境。
修身当以损减私欲为根本,回归真性为方向,做自身主宰而内心有数,自在安然。
治家当以敬为根本,若有子弟出于此家,上敬圣贤先师,中敬同事友人且行事得体,下敬穷苦困厄之人。总能以心应心而不恃强凌弱。
我不谈孝而谈敬者,因敬为平等之观,契合大道,上下可相互成就。孝为奴役之观,先人若行为不端,后人却不能反驳,若后人效仿,恐积后代十世苦难。
社会治理亦不出此理,一切法律制定当以尊重人为根本,以人为本,则天下大治。不以人为主的法律,乃阶级差别之开端,亦为天下混乱之源。因阶级乃既得利益者之堡垒,并非合于道中。
第三十六篇:胜义谛与有为法
如今我已明悟,一切色声香味触法,岂不皆为我见闻觉知之延展?一切见闻觉知岂不皆因我心而明了?一切之明了岂不皆由我分辨?譬如我知自身为人,此知晓自然由心而觉,我言说知晓之时亦明了未知,然究竟是谁分辨了知晓与未知?岂非我耶?故言我乃唯一真理实相,为所有明了之根本。
圣人具高智,将引领吾等寻得最终明了之那个明了本身,名为胜义谛法。然脱离一切色声香味触法,见闻觉知亦不复存在,无所明之对象,明了亦无从寻觅。故言有为法方能抵达胜义谛,然那个明了超脱一切相,独立于一切法之外,此乃我之真性。
圣人云,见见之时,见非是见,见犹离见,见不能及,此即其理。
故而明了,以我为根本,实无有一法可说,我之明了及所明之物,本无需言语,我于生活中时时处处皆在运用。
然为引领迷惑之人寻得那个明了,我不得不用言语界定我之所明,进而成就一切法。
故言,实无一言可说却能成就一切法,此谓之法性。识得法性,方能随性自在之法,此谓之性法。
然我往昔不明,将圣人所定义之名词视作我之根本,谈心说性、谈真说妙,此谓之相法。
此二者,缺一不可,且相辅相成。有大根器者,无需相法,自能明悟我之真性,然我愚钝,障蔽已深,非借圣人指引之阶梯不能抵达。
第三十七篇:觉和明
圣人常言,性净妙明,本妙明性,即我真性。我常思索,此“明”即明白之意,非为念头。如用餐时明白自身在进食,发怒时明白自身在动怒,即便入睡亦明白自身在安睡,了了分明,清晰不昧。
见闻觉知想思忆,一旦成念,念念相续,方误认一切世界为真实,反倒遮蔽本觉实相,使人妄生颠倒。实则一切所明之处,当处发生,亦当处断灭,故所明者方为念。然明白本身超脱一切相,亘古恒存,有念即明,无念亦明。
念自何处来?念乃我心执取而生,因执取,我真性方明白此执取,进而确立所明,依我执取之愿,故色声香味触法皆因心之执取而有,实则为真我明性妄立。
真性之明白所妄立的首个概念,乃是对自身空无之妄念,于如此空寂湛然之觉中,便有别于觉之念产生。真性本明性于辨别此明白时,反倒有了迷惑之假象,一念无明之知见遂生,名为晦。而后分辨念之差异,进而确立差异之概念,因差异概念而确立相同概念,差异与相同既立,便有了无差异、不相同之概念。随后因相同概念确立空间,于妙无湛然之觉中便有昧暗之相想,晦昧为空,昧空暗中,明结昧暗成色,故光映暗中方能显色。内附生摇,震动意起,于是风便产生,有风轮遂立出世界。
我问圣言,念起性觉,性觉必明。当作何解?答曰:我之真性有一体两面,觉为内在,明为表象,觉乃明之内驱力。
譬如我观花而明花,忽念及等人,自明其想,而后有人唤我,自明其声,种种境转皆因觉在先,而后方明。吾等常丢三落四,正因觉此则失彼。
我问圣言,那觉与不觉,依何驱动?答曰:觉乃我性本恒存,为一非二。我问:离一切相法,觉或不觉?答曰:既言为一,非有不觉。此觉我性本寂常湛然,所明空昧,昧空成暗,所明妄立之一切概念,无妙明之灵性,皆为死性,故言昧,即为假象,而后结暗成色,念念相续,以迷积迷。
问:念起即觉,何以能了?答曰:无论觉于何处,皆我觉性为一,实乃我之真性,清净本然,岂有不了?
即觉即明,我亦明了觉转境迁,念念相续,我将觉之此般明白称为觉知,此为真知,非意根之知晓,乃佛之知见,非颠倒见。
寻常凡人皆能感知所明,反倒忽视藏于所明背后之觉,遂遗失真知,妄入诸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