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书看 > “人类”“生命” > ⑷ 影响“行为”能力转变的因素

“人类”“生命” ⑷ 影响“行为”能力转变的因素

    在我对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的认知上,在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的发展过程当中,其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是一个不断变化着的过程。

    我在这里向各位阐述“生命”领域内,“行为”能力转变与转移的区别。

    “行为”能力的转变,指的是“生命”领域内存在着的各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其所具备的有限“生命”现象周期内,其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产生的阶段性变化。造成这种变化的主要因素对高级“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而言是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对低级“生命”现象而言是影响其生存的外界规律性“行为”作用。

    在“生命”领域内,低级“生命”现象与高级“生命”现象是共存,共生的,彼此间又存在互相影响的“行为”作用。在其生存环境相对稳定或静止的条件下,低级“生命”现象与高级“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间的相互“行为”作用就成为了造成彼此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产生转变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不同“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间的信息交换基础上,高级“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对其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转变发挥作用的同时又为其与低级“生命”现象间的相互“行为”作用增加了动态的促进因素。

    所以说,在“生命”领域内主动促进各种“行为”能力产生转变的是高级“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这里有一个“生命”领域中生存环境相对稳定或静止的基本条件,而实际上高级“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通过对其他不同“行为”能力的积累,对其生存环境的认知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对“生命”领域的的探索,需要在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存环境条件下研究各种“行为”能力动态的阶段性发展,同时在各种“行为”能力相对稳定,阶段性发展的条件下去研究其生存环境的动态变化。

    “行为”能力的转移,在“生命”领域内,某种“行为”能力存在于低级“生命”现象向高级“生命”现象演化的过程中。只要这种演化过程没有终止,那么该“行为”能力就会一直存在于不同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之间。对于某个具体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而言,丧失某种“行为”能力并不意味着这种“行为”能力在“生命”领域内消失了,而是通过“生命”信息交换的方式使得这种“行为”能力存在于其他“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之中,这就是“生命”领域内的“行为”能力转移。

    在我所获知中,中国古人所苦苦寻求的“长生”,就是在保持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的情况下,摆脱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中身体的束缚。在“生命”领域内,与其他“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建立长久的信息交换,得到更多其他“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的辨认与认可。高级“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的身体“行为”能力是一方面,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所发挥的“行为”作用是另一方面,这里面就存在着一个由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而直接控制的信息交换媒介的问题。这也就是说,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当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可以对其他“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产生直接控制的条件下,那么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就可以通过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所发挥的作用而达到延长其“生命”现象周期的目的。

    先不论这种观点能否被当前“人类”社会的科技或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认可,但中国古人在对“生命”领域的探索还是值得我们去研究、借鉴的,而中国古人之所以形成这种观念也并不是凭空而来。

    对于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而言,在某个特定发展阶段内影响其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产生转变的因素有很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向各位阐述:

    ①由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作用下的“行为”能力转变

    ②非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作用下的“行为”能力转变

    ③由其生存环境作用下的“行为”能力转变

    ④由其与其他“生命”现象个体或群间信息交换作用下的“行为”能力转变

    我在前面阐述过,研究某类具体“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的阶段性的动态发展,是需要在其生存环境相对稳定或静止的条件下进行的。所以我就以现阶段,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的生存环境条件来阐述造成“行为”能力转变的主要因素。

    ①?由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作用下的“行为”能力转变。

    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当中,某个当前“人类”个体在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的作用下,其所具备的某种或一部分“行为”能力发生转变的现象是比较常见的。

    这里举例说明一下。

    西方文明中,婴儿出生后的一段时间内是不会使用工具吃饭的,这个时候父母或其他会使用工具的人士会教育其使用操作比较简单的工具,例如汤勺,小铲子等等。对于这个婴儿来说,在其原有所具备的“行为”能力的基础上学习掌握这些简单工具的过程,就是由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作用下的“行为”能力转变过程。如果我们以婴儿学习和掌握简单工具的这一“行为”能力的发展为条件,那么其所处的生存环境就是动态发展的,至少他不会一直处于进食的状态;如果我们以婴儿此时所处的相对稳定生存环境中为条件,那么他在学习和掌握这些简单工具的过程就是其对一种“行为”能力由陌生逐步发展至娴熟的动态发展过程。

    这个过程我在这里阐述的非常简短,实际上这是个非常复杂的“行为”能力转变过程。对于“生命”领域内其他高级“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而言,掌握和运用工具进食是个非常伟大的进步,而不同的高级“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间差异,使这一“行为”转变需要不同的时间,甚至是需要通过改变其所具备的大部分“行为”能力才可能实现的。

    对于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而言,其原有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间的差异也造成了这一“行为”转变在时间上的差异。如果我们把这个时间上的差异分解为多个单位“行为”来表示,那么就可以了解在一定生存环境内,当进行某种“行为”能力转变的时候,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间存在着的多个不同单位“行为”的差异。

    ②?非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作用下的“行为”能力转变

    前面阐述了由主观意识能力作用下的“行为”能力转变,那么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转变是否完全是由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作用下而造成的呢?

    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是个拥有高度协调能力的“生命”现象,其“生命”现象个体或群所具备的某种“行为”能力如果发生了转变,那么其所具备的其他“行为”能力也会随之发生相应的转变。

    如果对这种不同“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间存在着的某些细微变化有足够的观察,对研究不同“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的差异性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生命”的差异性我会在后面的章节中阐述,敬请关注,支持。

    ③由其生存环境作用下的“行为”能力转变

    这里,我需要阐述下“生命”领域中生存环境的作用和意义。

    在“生命”领域中,“生命”现象是需要不通过个体或群体间相互辨识与认可的,这就需要建立在不同“生命”个体或群体间信息交换的基础上。当某个具体的“生命”现象个体在“生命”领域内,与其他个体建立了互动式的信息交换,其主动或被动的受到其他不同“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的“行为”作用,这就形成了该“生命”现象个体的外界环境,也就是其的生存环境。

    我之所以说生存环境是变动的,就是因为各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生命”领域中的外界环境是变化的,也就是说某个具体“生命”现象个体与其他“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间的信息交换是变动的,而造成各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间信息交换产生变化的主要原因就是“行为”能力的转变或转移。

    在“生命”领域内,当某个具体“生命”现象个体连续的受其他不同“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的动态“行为”作用,其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也会随之产生转变或转移。

    “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与其生存环境间是互相作用,互相影响的关系。所以在“生命”领域中,某个具体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的生存环境指的并不是我们所认知到的自然界,而是由不同“生命”现象与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共生,共存的一种相互作用的范围。

    ④?由其与其他“生命”现象个体或群间信息交换作用下的“行为”能力转变

    在前面所阐述的生存环境的基础上,如果去研究“生命”领域内各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间的信息交换以及不同“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就需要以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存环境为前提条件。

    在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存环境前提条件下,“生命”领域内存在着的各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间的信息交换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行为”作用,各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就会自不同的“行为”作用下产生相应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