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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生命” ⑸ 行为”能力与“生命”现象周期(一)

    在“生命”领域中,“生命”现象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在由低级“生命”现象向高级“生命”现象演化的动态过程中,各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都会有其产生,发展的过程。

    ①?主观意识范畴内的“生命”现象。

    ②?非主观意识范畴内的“生命”现象。

    从这两个方面来理解“生命”领域中的各种“生命”现象并不是说“生命”现象这个词在“生命”领域中具有双重的标准,而是说我们需要从主观意识能力直接控制下的“行为”能力与非主观意识能力直接控制下的“行为”能力这两个互相作用,动态发展的条件下去了解、认知“生命”领域中存在的各种“生命”现象。

    “生命”领域,是对由“生命”现象与非“生命”现象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区域或范围内存在的各种个体的统称,并随着我们对其不断的探索和认知,“生命”领域的区域和范围是随着当“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发展的。

    所以,如果我们要探索和认知“生命”领域中存在的各种“生命”现象,需要从动态的角度,相对的去探索和分析,而“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是否直接受到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控制则可以反映不同“生命”现象本质的重要因素,就是我们对其进行探索和研究的重要依据了。

    ①?主观意识范畴内的“生命”现象

    在“生命”领域内,高级“生命”现象个体是具备了主观意识能力的,也就是说高级“生命”现象个体可以通过自身对其生存环境的认知以及各种外界因素对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的存在与发展的“行为”作用,主动的做出与之相应的“行为”上的信息反馈。

    以高级“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直接控制下的各种“行为”能力为依据,所体现出的“生命”现象属于主观意识范畴内的“生命”现象,对这一部分“生命”现象的认知及所发挥的“行为”作用局限于高级“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间。对于低级“生命”现象个体,也就是说尚未具备主观意识这种“行为”能力的“生命”现象个体而言,是无法辨别外界对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的各种“行为”作用而相应的做出“行为”上的信息反馈。

    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在这个世界的自然环境中生存的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具备了主观意识这种“行为”能力,属于高级“生命”现象的范畴。

    对于自然环境中生存的当前狮子而言,其生存环境可以随着它的主动或被动的移动而改变。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个体可以主动的选择更加适宜其生存、发展的生存环境,例如可以遮挡烈日的树荫,可以提供隐藏的草丛等等。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个体主动的选择树荫是因为长时间的烈日照射对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是不利的,可以让其产生不适的反映。而树木则遮挡了烈日的照射,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个体便主动选择置身于树木之下的树荫之中。同理,茂密的草丛也可以为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提供隐藏环境,避开其他动物的观察。这就使其避开其他动物对其的伤害并便于捕杀猎物。

    在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个体主动选择的这两个环境中,对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产生“行为”作用的因素有很多。例如,烈日,空气,树木,草丛,土壤,碎石,猎物等等。这些对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产生“行为”作用的因素与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个体之间的“行为”作用就形成了随着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个体移动而改变的生存环境,而对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产生“行为”作用的这些外界因素与其就形成了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个体的“生命”领域。在对当前发展阶段内的狮子这种“生命”现象个体而言,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对外界的认知及其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决定了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个体的“生命”领域和生存环境。

    如果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个体在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上对外界的认知有所改变,那么它的“生命”领域就会随之产生改变;如果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个体在其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有所发展,那么它的生存环境也就会随之发展。

    通过刚才对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个体在其所具备的有限“生命”现象周期内,某个时间段内其“行为”的文字简述,各位对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个体的生存环境及“生命”领域的认知是从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直接控制下的各种“行为”能力而获知的。如果当某个具体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现在就在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个体的身边,并用话筒对各位大声的阐述上述观点,那个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就可能就是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个体的猎物了。这就体现了两种不同“生命”现象个体间“生命”领域的差异。

    当某个当前“人类”个体的出现,使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个体原有的生存环境及“生命”领域产生了变化。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个体对于当前“人类”个体的出现及当前“人类”个体对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发挥的“行为”作用,使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个体从原来的状态中转变对当前“人类”个体进行攻击“行为”,这种现象就是当前狮子这种高级“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直接控制下的“行为”能力对当前“人类”个体在其生存环境内的各种“行为”做出的“行为”信息反馈。

    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个体对当前“人类”个体的攻击“行为”使当前“人类”个体认知到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攻击“行为”能力对其是有伤害甚至是致命的,那么当前“人类”个体通过与对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个体间的“行为”就会产生对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的认知,而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个体通过与当前“人类”个体间的“行为”,也会对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形成一定的认知与辨别。

    对于这两种不同“生命”现象个体而言,各自所具备的“生命”现象在彼此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上的认知是不同的。在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个体生存环境和“生命”领域内,对处于某种发展阶段或条件下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的认知是通过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直接控制下的“行为”能力而获知的;而对于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而言,对于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则可以通过我的阐述或其他方式认知。

    通过举例,向各位阐述了主观意识范畴内的“生命”现象。显然,通过这个例子来简述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不够完整的。那么下面,依旧以当前狮子这种“生命”现象为例,向各位阐述非主观意识范畴内的“生命”现象

    ②?非主观意识范畴内的“生命”现象

    非主观意识范畴内的“生命”现象是相对于主观意识范畴内的“生命”现象而言的,就如同向各位阐述的由高级“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直接控制下的“行为”能力与其非主观意识能力直接控制下的“行为”能力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