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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生命” ④ 辨别间接“行为”能力的积累和发展(二)

    虽然当前雄鸡所具备的保持身体相对平衡的间接“行为”能力并没有直接与虫子产生任何的“行为”作用,但在当前雄鸡啄食虫子这一过程中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试问一下,当前雄鸡要是无法长时间的保持身体的相对平衡,怎么可能能啄食到那些地面活动着,并且非规律性移动的虫子的。

    所以不同“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间接“行为”能力是维系该“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当前阶段的“生命”现象的,同时也是其所具备的直接“行为”能力发挥作用的基础条件。在其所具备的直接“行为”能力辨别的积累和发展的过程中,间接“行为”能力的辨别也会随之积累和发展。

    b当前雄鸡这种“生命”现象的个体在啄食其生存环境内,地面散落的植物种子,果实等非“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时,所体现出来的间接“行为”能力上辨别的积累和发展。

    在当前雄鸡这种“生命”现象的个体在其生存环境内,啄食散落在地面上的植物种子,果实等非“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的时候,如果该植物种子或果实持续保持着相对的静止,那么当前雄鸡的啄食“行为”就比较简单了。

    但在当前雄鸡的生存环境内,如果植物种子,果实等在受到了外界风吹的作用下非规律性的运动,那么当前雄鸡的啄食“行为”就相对复杂了起来。

    现阶段的植物种子或果实等,还不能够通过自己所具备的“行为”能力与其他不同“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建立信息交换,并被其他不同“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所辨别,认可,所以现阶段的植物种子或果实还处于非“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的范畴。因为植物种子或果实等个体或群体在当前还处于非“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范畴,不具备任何“行为”能力。其在当前雄鸡的生存环境内的移动是由风的作用所造成的,所以如果当前雄鸡阻止了风对植物种子或果实等非“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的直接作用,就可以使植物种子或果实等非“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停止在当前雄鸡的生存环境内的移动。或者是等到风停止了,对这些非“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发挥的作用也停止了,这些非“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处于相对静止的状态中。那么当前雄鸡对这些非“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的啄食“行为”就可以简单化了。

    但是当前雄鸡能够运用自己所具备的“行为”能力阻挡风对这些非“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发挥作用吗?或者是等到风停止了的时候?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当前雄鸡在追着风中翻滚着的植物种子或果实奔跑,所以在现阶段,当前雄鸡这种“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对外界作用于其生存环境的各种因素的辨别是有限的,同时其所具备的“行为”能力在其生存环境内所发挥的作用也是有限的。

    这种有限的“行为”能力就导致了当前雄鸡这种“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虽然具备了双肢移动,单肢站立的“行为”能力,并且是杂食的“生命”现象,但其所具备的“行为”能力所发挥的作用很弱小,依旧是一些肉食类“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的主要攻击的对象。而对当前雄鸡这种“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生命”现象发挥危害作用的,其他不同肉食类“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却并不一定具备了双肢移动或单肢站立的“行为”能力。

    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可以了解到,在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命”领域和生存环境内,双肢移动或单肢站立这种“行为”能力还不足以成为划分不同“生命”现象等级的唯一标准。而对于当前的“人类”这种“生命”现象而言,其所具备的双肢移动或单肢站立这种“行为”能力也还不足以简单的证实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比没有具备双肢移动或单肢站立“行为”能力的“生命”现象更为高级。

    下面,我将向各位阐述,在动态的“生命”领域和生存环境中,间接“行为”能力上辨别的积累和发展。

    B?在动态的“生命”领域和生存环境中,间接“行为”能力上辨别的积累和发展

    在动态的“生命”领域和生存环境中,低级“生命”现象主动或被动的向高级“生命”现象演化。具备了一种以上“行为”能力的不同“生命”现象在这个演化的过程中,其所具备的间接“行为”能力的积累与发展同其所具备的直接“行为”能力的积累和发展间是相互协调的关系。不同“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正是具备了这样“行为”能力的发展条件,所以在低级“生命”现象向高级“生命”现象的演化过程中,保持着相对稳定的“生命”现象特征。

    在这个观点的基础上,我们也可以通过对“行为”能力的协调发展所相对应的“生命”现象特征的研究,探索到不同“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间不同“生命”现象特征间的关系。

    在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命”领域的条件下,不同“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在其有限的“生命”现象周期内,“行为”能力的转变和发展所造成的“行为”上的差异,使不同的高级“生命”现象内部也形成了不同的族群。

    我们可以通过对某一种“生命”现象内部不同族群的个体间存在的“行为”能力差异分析,探索到在动态的“生命”领域和生存环境中,不同“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间接“行为”能力上辨别的积累和发展。

    举个例子说明下。

    在这个世界的自然环境中生存的角马这种“生命”现象的族群。当前角马这种“生命”现象是具有食草性的,并不主动的对其他不同“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进行攻击“行为”。但是在当前角马的族群内部,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产生角马族群的首领之争。这种族群内部的争斗,大多数是在该族群内部的成员间进行的,但也存在着某个族群外的角马参与其他不同角马族群间的首领之争。

    在动态的“生命”领域和生存环境中,原有的角马首领往往要接受族群内角马成员的挑战,胜利者将会成为该角马族群新的首领。

    如果我们把角马这种“生命”现象所具备的“行为”能力,在两个不同角马所具备的有限“生命”现象周期内的积累和发展理解为角马这种“生命”现象所具备的“行为”能力在两个不同阶段内的积累和发展,那么我们就可以探索到“行为”能力在动态的“生命”领域和生存环境内积累和发展的过程。当前角马这种“生命”现象所具备的直接“行为”能力与间接“行为”能力的积累和发展随之也体现了出来。

    a?通过当前角马族群的内部,生长到一定阶段的角马成员对原有角马族群首领的争斗过程,所体现出来的间接“行为”能力上辨别的积累和发展。

    在“生命”领域内,同一种“生命”现象内部是以“行为”上的差异程度来划分不同的族群的。这也就是说,在一个成员相对固定的某种“生命”现象的族群内,其成员所具备的“行为”能力的差异是比较小的。具备了相对较强的,或可以理解为具备了更为高级些的“行为”能力的族群成员会通过族群成员间的“行为”较量,确定出族群首领。

    不同“行为”能力在不同“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的有限“生命”现象周期内,“行为”能力的积累和发展是处于不同阶段的。某种“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间,往往年长的“生命”现象个体要会比年幼的“生命”现象个体在各自所具备的“行为”能力上存在更多的积累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