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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生命” ②-3 对各种现象特征进行不同程度的区分(二)

    所以说,当前丹顶鹤个体进入到这个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存环境后,对该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各个组成部分,也就是该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各种“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发挥直接或间接的“行为”作用。但是当前丹顶鹤个体能否辨别其对该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各个组成部分所发挥的“行为”作用,就决定与其所具备的认知与辨别“行为”能力了。同时,其对该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各种现象特征的认知与辨别就可以通过其在该生存环境内的各种“行为”体现出来。

    通过对当前丹顶鹤个体在该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存环境内捕食鱼虾这一过程的观察,可以得出以下观点。

    当前丹顶鹤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保持身体相对平衡的双肢站立或双肢移动的“行为”能力,与该“行为”能力的相对应的是其所具备的双下肢。

    当其在地面站立或者是双肢移动的时候,与其所具备的双肢站立或移动的“行为”能力产生作用的是地面对其的反力,与地面反力相对应的则是陆地这种现象特征。

    至于陆地这种现象特征是否对当前丹顶鹤个体对其作用“行为”做出相应的“行为”反馈,彼此间建立“行为”交换,在当前丹顶鹤这种“生命”现象个体的有限“生命”现象周期内,其所具备的认知与辨别“行为”能力是无法对其认知与辨别的。那么陆地这种现象特征在当前丹顶鹤这种“生命”现象个体的发展阶段内,是否属于“生命”现象就毫无意义了。所以在丹顶鹤个体当前的发展阶段内,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存环境内存在着的陆地这种现象特征对于当前丹顶鹤这种“生命”现象个体而言属于非“生命”现象范畴,并可以被当前丹顶鹤个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所认知与辨别。

    但是在当前发展阶段内丹顶鹤个体对陆地这种现象特征的认知与辨别程度也就仅限于地面反力的程度了,因为目前还没有发现当前丹顶鹤个体或群体有目的的进行过掘开地面的“行为”,也就是分解陆地这种现象特征的“行为”。例如,当前丹顶鹤个体可以从空中远距离的认知与辨别出陆地与湖泊之间的差异,并准确的降落在陆地这种现象特征的范围内并与之产生作用。

    其次,在当前丹顶鹤个体进入该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存环境内,陆地这种现象特征之上的就是水这种现象特征了。因为是为水准面为该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存环境的标准平面,所以陆地这种现象特征是处于水这种现象特征下层的一种现象特征。

    当前丹顶鹤这种“生命”现象个体可以通过陆地上层的水这种现象特征,站立在湖泊等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存环境内,并食用该生存环境内存在的鱼虾,植物块茎等。

    因为水这种现象特征可以发挥反射光线的“行为”作用的,同时也具有透明性,水中的物体的位置与“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视觉“行为”能力看到的该物体的位置间存在着较大差异的。那么当前丹顶鹤这种“生命”现象个体可以捕食到水中自由游弋的鱼虾,可以食用水中植物的块茎等,就说明其对水这种现象特征作用于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的光线发射,透明行等作用是可以认知与辨别的。这也就说明,当前丹顶鹤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是可以认知与辨别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存环境内存在的水这种现象特征。

    在当前丹顶鹤这种“生命”现象个体的有限“生命”现象周期内,水这种现象特征对当前丹顶鹤作用于其的“行为”是否做出“行为”反馈,并于当前丹顶鹤个体建立了互动式的“行为”交换,当前发展阶段的丹顶鹤个体是无法认知与辨别的。这也就是说在当前丹顶鹤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有限“生命”现象周期内,其所具备的认知与辨别“行为”能力将水这种现象特征归属于非“生命”现象范畴。

    再次,当前丹顶鹤这种“生命”现象个体在该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存环境内捕食鱼虾的过程中,水面以上直至当前丹顶鹤个体顶部的这段范围内,存在着的就是空气这种现象特征了。

    在当前发展阶段,丹顶鹤个体对于空气这种现象特征的认知与辨别是需要在这里着重阐述的。因为当前丹顶鹤个体具备了飞行的移动“行为”能力,所以其对流动着的空气,也就是风并不陌生,但是其对相对静止的空气这种现象特征能否认知或辨别,就需要进行一番探索与论证了。

    因为“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不同的生存环境中,其所具备的“行为”能力是主动或被的与该生存环境内作用于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的各种“行为”产生相互作用的,并且由“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不同“生命”现象特征所体现出来。

    当前丹顶鹤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其具备了主观意识能力之后其所具备的认知与辨别“行为”能力才形成的。那么只要探索到其具备了主观意识能力以后,通过其对生存环境内存在的空气这种现象特征对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发挥的作用主动地选择其所具备的不同“行为”能力与之产生相互作用,就可以成为当前丹顶鹤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具备了认知与辨别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空气这种现象特征的依据了。

    这个世界的自然环境中,丹顶鹤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当前发展阶段内,是具有迁徙性的。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存环境在不同季节的影响下产生了较大改变时,当前丹顶鹤个体或群体会进行长距离的迁徙,到适宜其生存和发展的另一个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存环境中去。

    我们知道,海拔越高的地方,空气相对稀薄;海拔较低的区域,空气相对稠密。

    与海拔相对较低的区域相比较,日照,温度,植被,湖泊等自然条件接近或者是相似的海拔较高的区域有很多。而当前丹顶鹤个体或群体在迁徙的过程中中,其所选择的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存环境在海拔高度上也是相对固定的。

    在海拔高度存在较大差异的不同生存环境之间,当前丹顶鹤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会主动的选择适宜其生存和发展的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存环境,在不同海拔高度作用下,不同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空气对其具备的“生命”现象所发挥的作用,就是其选择生存环境的的重要条件之一。

    所以,我们可以通过当前丹顶鹤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迁徙过程中,主动选择适宜其生存和发展的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存环境的这一“行为”,了解到当前丹顶鹤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对不同海拔高度区域的生存环境的认知与辨别。在其他条件相类似,海拔高度存在较大差异的不同区域内,当前丹顶鹤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会主动的选择海拔高度相对固定的不同区域间进行迁徙,这一点是可以作为其在当前发展阶段对生存环境内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空气这种现象特征认知与辨别的依据。也就是说,当前丹顶鹤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认知与辨别“行为”能力,可以对其生存环境内或移动过程中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空气这种现象特征进行较为精细的认知与辨别。

    在这一点上,当前丹顶鹤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与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相比,当前丹顶鹤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对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中的空气这种现象特征的认知与辨别是要高于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的。与此同时,也反映出这两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间的适应性也存在着较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