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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与减 ① 对其他不同“生命”现象的认知(二)

    这也就是说,当前柳树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由于尚未具备对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其他“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认知的“行为”能力,使其在不同的生存环境内的生存与发展与其他具备了主观意识能力的高级“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的发展相比处于被动的,相对滞后的位置。在由各种低级“生命”现象向高级“生命”现象演化的动态过程中,当前柳树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该动态过程中所处的位置是由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其他“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对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发挥的各种“行为”作用而决定的。通俗的理解,就是当前柳树个体在不同的生存环境内,其在向高级“生命”现象演化的过程中的层次,位置等,是由其不同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其他各种“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对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所发挥的“行为”作用决定的。

    在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命”领域和生出环境内,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是不会有任何的演化,只存在着质变。那么在当前柳树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的生存环境内,其他“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可以通过主动或被动的与当前柳树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而产生的相互作用来确定各自在向更为高级的“生命”现象演化这一动态过程中的位置或层次。这也就是说,同样是当前柳树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与其他不同的各种“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共存的生存环境内,不同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低级“生命”现象向高级“生命”现象演化的这一动态过程中所处的位置或层次是存在着差异的。这也就是说,不同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主动或被动的在低级“生命”现象向高级“生命”现象演化这一动态过程中的存在与发展秩序是清晰的。

    另外,具备了一种以上“行为”能力,但尚未具备主观意识能力的陆地生存环境中存在的草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与当前柳树这这种“生命”现象相比,当前草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有限“生命”现象周期比其短暂,这就决定了当前草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其所具备的有限“生命”现象周期内的发展速度要相对滞后于当前柳树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的,那么其主动或被动的在低级“生命”现象向高级“生命”现象演化的这一动态过程中的位置或层次也相对滞后于当前柳树这种“生命”现象。

    在海洋生存环境中存在的海藻这种“生命”现象,当前其尚未具备主观意识能力,也就是无法认知其相对稳定的生存环境内是否存在着其他“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当前海藻这种“生命”现象与当前柳树这种“生命”现象一样,同样是尚未具备了认知的“行为”能力,无法辨别其生存环境内作用于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各种“行为”的来源。所以,在海洋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当前海藻这种“生命”现象,在其相对稳定的生存环境内的发展也是被动的,相对与其他具备认知“行为”能力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的发展是相对滞后的。在由低级“生命”现象向高级“生命”现象演化的这一动态过程中其所处的位置或层次同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其他具备了认知“行为”能力的“生命”现象相比,也是相对滞后的。

    海洋生存环境与陆地生存环境间存在最大的差异就是各自生存环境内作用于该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各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的各种“行为”间的较大差异。而无论这些“行为”的来源是“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对于尚未具备了认知“行为”能力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而言都是同样的。

    以此类推,根据尚未具备主观意识能力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命”领域和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其他“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间的相互“行为”作用,就可以将一个相对稳定的“生命”领域和生存环境范围内存在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主动或被的处于由低级“生命”现象向高级“生命”现象演化这一动态过程中的位置或层出确定下来,从而其存在与发展的存在与发展的秩序也就体现了出来。

    在上述观点的基础上,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由低级“生命”现象向高级“生命”现象演化的这一动态过程中所处的位置或层次也就明确了下来,而其在不同的生存环境内与其他“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间的相互作用,也可以体现出该生存环境内存在的“生命”现象存在和发展的秩序。

    在这个世界自然环境中存在的高级“生命”现象,也就是具备了主观意识能力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例如陆地生存环境内存在的高级“生命”现象中的当前羚羊这种“生命”现象,海洋生存环境内存在的高级“生命”现象中的比目鱼这种“生命”现象。

    主要生存在草原的当前羚羊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是具备了认知“行为”能力的。通过对其相对稳定的生存环境中存在的,并与之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产生相互作用的其他“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的认知,在不同的季节,当前羚羊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可以主动地选择适宜其生存和发展的生存环境。例如,迁徙性就是其主动的通过移动来改变其生存环境的重要体现。另外,当前羚羊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也可以通过其所具备的认知“行为”能力,认知到其生存环境内是否存在着对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具有伤害作用的其他“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并选择主动躲避的方式避免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受到攻击。例如,狮子,猎豹对其的捕食等等。

    对于具备了主观意识能力的高级“生命”现象,由于其具备了认知的“行为”能力,并可以主动的选择移动的方式选择适宜其生存和发展的生存环境。所以,具备了认知“行为”能力的高级“生命”现象在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命”领域和生存环境内,其主动或被动的处于低级“生命”现象向高级“生命”现象演化这一动态过程中的前列,发展速度也相对于低级“生命”现象也要快很多。

    对于在海洋生存环境中存在的具备了主观意识能力的高级“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而言,通过其所具备的认知“行为”能力,对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各种“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的认知,使其也处于低级“生命”现象向高级“生命”现象演化这一动态过程中的前列,其发展速度也相对于该生存环境内存在的低级“生命”现象要快很多。

    海洋生存环境中存在的各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同陆地生存环境中存在的各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一样,在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命”领域和生存环境中的存在与发展秩序是相似的。较为明显的差异是生存环境内所用与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的各种“行为”不同,各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不同,所以产生的相互作用的效果也不尽相同。

    根据上述观点,不同生存环境内存在的食肉类“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食草类“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以及杂食类“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各自所具备的“行为”能力间所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相互作用,可以将相对稳定的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具备了主观意识能力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的生存和发展的秩序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