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与减 ②-2 对各种现象特征进行不同程度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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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高级“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辨别“行为”能力对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各种现象特征进行不同程度的区分?(标题有字数限制,请谅解)
在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存环境内,具备了主观意识能力的高级“生命”现象个体能否对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各种现象特征进行不同程度的区分,是其在当前阶段所具备的认知与辨别“行为”能力发展程度的另一种体现。
因为在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命”领域和生存环境内,“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对其他个体或群体发挥的“行为”作用是不同的,所以与不同“行为”相对应的现象特征也是不同的。
高级“生命”现象个体通过其所具备的认知与辨别“行为”能力,对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与其所具备的“行为”能力产生相互“行为”作用的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现象特征进行不同程度的区分是可以同该高级“生命”现象个体对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作用于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的各种“行为”进行不同程度的区分两者间相互印证的。
在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命”领域和生存环境内,各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不同“行为”能力在其有限的“生命”现象周期内的转变发展是相对稳定的;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该环境内对其他个体或群体发挥的作用也是相对稳定的。这也就是说,在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命”领域和生存环境内,各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生命”现象特征的转变发展也是相对稳定的;各种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现象特征的转变发展也是相对稳定的。如果高级“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认知与辨别“行为”能力可以对其生存环境内作用于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的各种“行为”进行不同程度的认知与辨别,那么其所具备的认知与辨别“行为”能力也应该可以对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与作用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的各种“行为”相对应的现象特征进行不同程度的辨别。
在阐述高级“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辨别“行为”能力对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各种现象特征进行不同程度的区分的观点之前,我先对“生命”领域内存在的各种“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现象特征进行一下简单的阐述。也就是说在“生命”领域内,“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各自所具备的现象特征是什么?
在“生命”领域,“生命”现象与非“生命”现象之间的区分是以不同个体或群体间建立互动式信息交换为区分标准的,而初始的信息交换也就是彼此“行为”上直接或间接的相互作用。
根据这个区分“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的标准,对于某个具体的个体而言,不同的范围内的“生命”现象与非“生命”现象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至于该个体是属于“生命”现象或者是非“生命”现象,以及其是否具备了认知或辨别的“行为”能力则属于另一个范畴的问题。所以,在不同的范围内,“生命”现象与非“生命”现象对某个具体的个体而言是不同的,那么彼此间直接或间接的“行为”作用也是不同的,与该个体“行为”作用相对应的是不同范围内存在着的相对稳定的不同形态。
在一个相对稳定的范围内存在的建立了互动式信息交换,也就是不同个体或群体间彼此存在着相互作用的不同形态为该相对稳定范围内存在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该相对稳定范围内,尚未建立互动式信息交换,或者说不同个体或群体间彼此尚未存在着相互作用的不同形态为该相对稳定范围内存在的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
如果这个相对稳定的范围发生了改变,该范围内形成不同形态的条件也会相应的发生改变,那么在该范围内一定条件下形成的各种形态也会随之发生改变。
所以,在“生命”领域,无论是“生命”现象特征还是非“生命”现象特征简单理解就是在一个相对稳定的范围内,维系该范围相对稳定的条件作用下而造成的各种不同形态。如果我们将该相对稳定的范围理解为一个相对稳定的空间区域,那么该范围内存在的不同形态就是该空间区域的各个组成部分,与该范围内存在的不同形态相对应的则是不同形态间产生的相互作用,也可以说是不同形态间的相互“行为”作用,同时也可以理解为在一个相对稳定的范围内,维系其相对稳定的不同条件间的相互作用。
例如,我们将一个气球注入一定量的水,使其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空间范围。然后我们将该气球搁置在一个凹凸不平的平台上并使其维持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那么该气球与平台间相互接触的各个部位间的相互作用是该气球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的存在条件。那么,在气球与平台的不同接触点中,使其保持相对稳定状态的条件是不同的,如果将维持其保持相对稳定状态的不同条件分解成各组成部分,那么在不同组成部分间水的形态也相应是不同的,同时不同形态的水又对其周边其他形态的水发挥着相互作用。
当维持该气球保持相对稳定状态的条件改变了,也就是说将该气球搁置在另一个与当前平台存在较大差异的平台上并使其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那么维持其相对稳定状态的条件就随之发生了改变。根据维持其相对稳定状态的不同条件分解出来的各个组成部分也相应的发生了改变,那么气球中的水的形态也会发生改变,同时不同形态的水之间的相互作用也相应改变。
至于将不同形态的水细分到什么程度?各细分部分之间是直接作用还是间接作用?能否被各个细分部分所认知与辨别那就属于另一个范畴的问题了。
所以,对“生命”领域的探索,就是基于这样的一个基本原则。
如何在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认知和辨别的“行为”能力基础上,对“生命”领域进行探索,并将探索的成果转换为对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具有现实意义的事物,就是我的工作了。
下面,我将通过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认知与辨别“行为”能力,以我们身边存在的不同条件下形成的某种形态简单的阐述一下,希望可以使各位能够对“生命”领域有一些新的了解。
在这个世界自然环境中存在的风这种形态。在当前“人类”这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认知与辨别“行为”能力下,风在这个世界自然环境中存在着的形态就是其所具备的现象特征,而造成风在这个世界中相对稳定的形态就是维持其所处的不同环境或者说范围保持相对稳定的条件。
这个世界自然环境中的风对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现阶段视觉“行为”能力来说是看不到,但是可以通过当前“人类”个体所具备的触觉等“行为”能力感觉的到,所以对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来说,风是存在的只不过看不到而已。如果当前“人类”个体或群体尚未具备触觉等“行为”能力或者是其所具备的触觉“行为”能力不能认知到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着的风,那么对于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来说,这个世界自然环境中的风就是不存在,因为当前“人类”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无法获知其对当前“人类”个体或群体所发挥的作用。
但是在由低级“生命”现象向高级“生命”现象演化的这一动态过程中,“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会根据维持其生存环境相对稳定的条件逐一的具备各种“行为”能力,对于该生存环境内存在的风这种形态是可以被不同高级“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而获知。
阐述到这里就出现了两个范围,一个是根据“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可以达到的范围;另一个就是在当前阶段,“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无法达到的范围,而这两个范围都是真是存在的。
所以,在低级“生命”现象向高级“生命”现象演化这一动态过程中,对于不同阶段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而言,范围是不同的。而在不同的范围内,风这种形态是否存在或者说是否被该范围内存在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通过其所具备的“行为”能力所获知,就取决于与该范围内存在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了。
在一个相对稳定范围内存在着的各种形态,当其被“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认知或辨别,那么该形态就是与“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认知与辨别“行为”能力向对应的现象特征。所以现象特征是与“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认知与辨别“行为”能力相对应的,与不同认知与辨别“行为”能力相对应的形态就是不同现象特征了。
在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存环境内,具备了主观意识能力的高级“生命”现象个体能否对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各种现象特征进行不同程度的区分,是其在当前阶段所具备的认知与辨别“行为”能力发展程度的另一种体现。
因为在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命”领域和生存环境内,“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对其他个体或群体发挥的“行为”作用是不同的,所以与不同“行为”相对应的现象特征也是不同的。
高级“生命”现象个体通过其所具备的认知与辨别“行为”能力,对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与其所具备的“行为”能力产生相互“行为”作用的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现象特征进行不同程度的区分是可以同该高级“生命”现象个体对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作用于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的各种“行为”进行不同程度的区分两者间相互印证的。
在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命”领域和生存环境内,各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不同“行为”能力在其有限的“生命”现象周期内的转变发展是相对稳定的;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该环境内对其他个体或群体发挥的作用也是相对稳定的。这也就是说,在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命”领域和生存环境内,各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生命”现象特征的转变发展也是相对稳定的;各种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现象特征的转变发展也是相对稳定的。如果高级“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认知与辨别“行为”能力可以对其生存环境内作用于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的各种“行为”进行不同程度的认知与辨别,那么其所具备的认知与辨别“行为”能力也应该可以对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与作用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的各种“行为”相对应的现象特征进行不同程度的辨别。
在阐述高级“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辨别“行为”能力对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各种现象特征进行不同程度的区分的观点之前,我先对“生命”领域内存在的各种“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现象特征进行一下简单的阐述。也就是说在“生命”领域内,“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各自所具备的现象特征是什么?
在“生命”领域,“生命”现象与非“生命”现象之间的区分是以不同个体或群体间建立互动式信息交换为区分标准的,而初始的信息交换也就是彼此“行为”上直接或间接的相互作用。
根据这个区分“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的标准,对于某个具体的个体而言,不同的范围内的“生命”现象与非“生命”现象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至于该个体是属于“生命”现象或者是非“生命”现象,以及其是否具备了认知或辨别的“行为”能力则属于另一个范畴的问题。所以,在不同的范围内,“生命”现象与非“生命”现象对某个具体的个体而言是不同的,那么彼此间直接或间接的“行为”作用也是不同的,与该个体“行为”作用相对应的是不同范围内存在着的相对稳定的不同形态。
在一个相对稳定的范围内存在的建立了互动式信息交换,也就是不同个体或群体间彼此存在着相互作用的不同形态为该相对稳定范围内存在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该相对稳定范围内,尚未建立互动式信息交换,或者说不同个体或群体间彼此尚未存在着相互作用的不同形态为该相对稳定范围内存在的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
如果这个相对稳定的范围发生了改变,该范围内形成不同形态的条件也会相应的发生改变,那么在该范围内一定条件下形成的各种形态也会随之发生改变。
所以,在“生命”领域,无论是“生命”现象特征还是非“生命”现象特征简单理解就是在一个相对稳定的范围内,维系该范围相对稳定的条件作用下而造成的各种不同形态。如果我们将该相对稳定的范围理解为一个相对稳定的空间区域,那么该范围内存在的不同形态就是该空间区域的各个组成部分,与该范围内存在的不同形态相对应的则是不同形态间产生的相互作用,也可以说是不同形态间的相互“行为”作用,同时也可以理解为在一个相对稳定的范围内,维系其相对稳定的不同条件间的相互作用。
例如,我们将一个气球注入一定量的水,使其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空间范围。然后我们将该气球搁置在一个凹凸不平的平台上并使其维持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那么该气球与平台间相互接触的各个部位间的相互作用是该气球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的存在条件。那么,在气球与平台的不同接触点中,使其保持相对稳定状态的条件是不同的,如果将维持其保持相对稳定状态的不同条件分解成各组成部分,那么在不同组成部分间水的形态也相应是不同的,同时不同形态的水又对其周边其他形态的水发挥着相互作用。
当维持该气球保持相对稳定状态的条件改变了,也就是说将该气球搁置在另一个与当前平台存在较大差异的平台上并使其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那么维持其相对稳定状态的条件就随之发生了改变。根据维持其相对稳定状态的不同条件分解出来的各个组成部分也相应的发生了改变,那么气球中的水的形态也会发生改变,同时不同形态的水之间的相互作用也相应改变。
至于将不同形态的水细分到什么程度?各细分部分之间是直接作用还是间接作用?能否被各个细分部分所认知与辨别那就属于另一个范畴的问题了。
所以,对“生命”领域的探索,就是基于这样的一个基本原则。
如何在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认知和辨别的“行为”能力基础上,对“生命”领域进行探索,并将探索的成果转换为对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具有现实意义的事物,就是我的工作了。
下面,我将通过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认知与辨别“行为”能力,以我们身边存在的不同条件下形成的某种形态简单的阐述一下,希望可以使各位能够对“生命”领域有一些新的了解。
在这个世界自然环境中存在的风这种形态。在当前“人类”这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认知与辨别“行为”能力下,风在这个世界自然环境中存在着的形态就是其所具备的现象特征,而造成风在这个世界中相对稳定的形态就是维持其所处的不同环境或者说范围保持相对稳定的条件。
这个世界自然环境中的风对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现阶段视觉“行为”能力来说是看不到,但是可以通过当前“人类”个体所具备的触觉等“行为”能力感觉的到,所以对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来说,风是存在的只不过看不到而已。如果当前“人类”个体或群体尚未具备触觉等“行为”能力或者是其所具备的触觉“行为”能力不能认知到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着的风,那么对于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来说,这个世界自然环境中的风就是不存在,因为当前“人类”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无法获知其对当前“人类”个体或群体所发挥的作用。
但是在由低级“生命”现象向高级“生命”现象演化的这一动态过程中,“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会根据维持其生存环境相对稳定的条件逐一的具备各种“行为”能力,对于该生存环境内存在的风这种形态是可以被不同高级“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而获知。
阐述到这里就出现了两个范围,一个是根据“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可以达到的范围;另一个就是在当前阶段,“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无法达到的范围,而这两个范围都是真是存在的。
所以,在低级“生命”现象向高级“生命”现象演化这一动态过程中,对于不同阶段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而言,范围是不同的。而在不同的范围内,风这种形态是否存在或者说是否被该范围内存在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通过其所具备的“行为”能力所获知,就取决于与该范围内存在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了。
在一个相对稳定范围内存在着的各种形态,当其被“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认知或辨别,那么该形态就是与“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认知与辨别“行为”能力向对应的现象特征。所以现象特征是与“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认知与辨别“行为”能力相对应的,与不同认知与辨别“行为”能力相对应的形态就是不同现象特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