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书看 > 加与减 > ③-1 主观意识决定非“生命”现象的认知(三)

加与减 ③-1 主观意识决定非“生命”现象的认知(三)

    中期阶段

    海洋生存环境内在的“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也是可以在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的作用下主动的改造其海洋生存环境的。与相同发展阶段的陆地“生命”现象个体相比,条件不同,“行为”不同,所以改造生存环境的方式不同而已。

    在“生命”领域内,低级“生命”现象向高级“生命”现象演化的过程中,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是在陆地生存环境内各种“行为”能力相互作用的体现;同理,在海洋生存环境内当“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达到一定程度以后,其所体现的“生命”现象特征是与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生命”现象特征间是存在着相似或部分相似的发展条件的。

    成熟阶段

    在海洋生存环境内存在的“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发展到成熟的阶段,也就是可以改变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个体或群体在该生存环境内所发挥的“行为”作用的阶段。与陆地生存环境相比,海洋生存环境内不同范围之间的差异会相对均衡,这就使得各种海洋“生命”现象个发展的整体性要强一些,不像各种陆地“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以及“生命”现象特征之间存在着不同的差异。

    通过对这个世界自然环境中海洋生存环境和陆地生存环境内存在的“生命”现象个体对非“生命”现象的认知,可以了解到作为“生命”领域的一部分,对于不同生存环境的认知与辨别,反映着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的发展程度以及当前“人类”文明在“生命”领域内所发挥的“行为”作用。

    改造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的生存环境,并不是简单的扩大其生存范围或者是空间区域,而是根据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当前发展阶段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的发展程度,改变其生存环境内与其产生相互“行为”作用的“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使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在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命”领域和生存环境内处于“生命”现象演化秩序中的前列,以获得更快的发展。实现这样的目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就不可能不同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其他“生命”现象,尤其是非“生命”现象之间产生相互“行为”作用,但是有选择性的与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各种非“生命”现象产生相互“行为”作用则是需要思考的。

    随着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的发展,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的生存环境的范围会不断的扩展,那么在扩展后的生存环境内,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在有低级“生命”现象向高级“生命”现象演化的过程中的秩序是否可以促进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的发展,这就是需要思考的了。

    如果各位对“生命”领域内各种“生命”现象发展的秩序感兴趣的话,可以关注我的《阵列》这本书。在这本书中,我将从非“生命”现象质变为“生命”现象开始,直至“生命”现象发展的最终阶段进行阐述,希望各位可以更多的了解“生命”领域,了解“生命”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