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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与减 ③-1 主观意识决定非“生命”现象的认知(二)

    在“生命”现象个体的这种发展条件下,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其他“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则通过彼此间主动或被动的互动式信息交换的“行为”作用下,使主观意识这种“行为”能力逐渐在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存环境内扩展开来,存在于更多的其他“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之间。

    中期阶段

    在这个发展阶段内,陆地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各种“生命”现象个体通过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的发展使该“生命”现象个体可以主动的改造其生存环境,但是在其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的约束下,高级“生命”现象个体对其生存环境的改造的方式还局限于其对该“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的认知与辨别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这个发展阶段内的高级“生命”现象个体对其生存环境的改造,主要是通过该“生命”现象个体对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其他个体或群体进行组合,也就是对其生存环境内个体或群体在该生存环境内所发挥的“行为”作用进行组合,已达到更加适宜其生存与发展的生存环境条件。

    成熟阶段

    在“生命”领域内,当“生命”现象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进入了成熟的发展阶段,与该“行为”能力共存并相互制约的该“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其他“行为”能力也会相应的进入成熟阶段。在这个阶段有一个显著的体现就是高级“生命”现象个体可以通过其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通过改变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非“生命”现象在其生存环境内所发挥的“行为”作用,已达到其生存环境更加适宜该高级“生命”现象个体生存与发展的目的。

    到了这个阶段,高级“生命”现象个体在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的作用下,在其生存环境内的各种“行为”都带有一定的目的性,与其“行为”相对应的则是其生存环境的改变而导致的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非“生命”现象的改变。

    我有一本书叫《质变》,书中叙述的就是我派流传下来的对其所认知到的非“生命”现象质变为“生命”现象过程的探索和分析,还有很多前人留下来的感悟,感兴趣的可以关注下。

    ③-1/2?海洋生存环境内存在的高级“生命”现象个体对该生存环境内存在的非“生命”现象的认知

    在这个世界自然环境中的海洋生存环境与陆地生存环境之间的差异是较大的,两种生存环境同处于这个一个世界,那么这两种生存环境之间必然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在以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生命”现象特征为标准的发展阶段内,“生命”现象的生存环境范围决定着当前“人类”对其他“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的认知。

    如果从“生命”领域的角度分析,“生命”现象在由低级“生命”现象向高级“生命”现象演化的过程是存在于各种生存环境内的,而这个世界的自然环境也只是“生命”领域中各种生存环境中的一部分,或者说是一个区域、范围。从非“生命”现象质变为“生命”现象后直到演化至“生命”现象的最终阶段并再次质变为非“生命”现象,这一个过程中各个发展阶段的“生命”现象都是存在的,并在一定的生存环境内彼此间存在着主动或被动的“行为”作用。

    对于当前“人类”这种尚处于发展阶段的“生命”现象而言,在地球生存环境中是否存在着由非“生命”现象质变为“生命”现象的过程以及“生命”现象演化至最终阶段的现象,都是需要探索好分析的。而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在现阶段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则决定着对“生命”领域内低级“生命”现象演化至高级“生命”现象过程中处于每一个发展阶段内的其他“生命”现象的认知与辨别。

    海洋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各种“生命”现象与陆地的“生命”现象形成其各自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的过程是同理的,不同的是两个生存环境内作用于“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生命”现象山的各种“行为”能力而已。但是如果将海洋“生命”现象的发展与陆地“生命”现象的发展处于同一角度进行探索和分析,那就等于忽略了不同生存环境间的差异,这种观点显然具有明显的局限性。

    下面,我就以海洋“生命”现象个体刚刚形成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的阶段为初期,“生命”现象个体在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作用下可以主动的改造其生存环境的阶段为中期,“生命”现象个体在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作用下改变其生存环境内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该生存环境内“行为”作用的发展阶段为成熟期,通过这三个“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的时期向各位阐述在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存环境内高级“生命”现象个体对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非“生命”现象的认知。

    初期阶段

    在海洋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各种“生命”现象个体,该生存环境与陆地生存环境之间的较大差异在于各自生存环境内存在的个体与群体之间的相对位置,也就是空间位置。

    如果在以当前“人类”这种高级“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生命”现象特征为标准的发展阶段内,是不是“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的生存范围越是接近水准面该“生命”现象就越是高级呢?这里就存在着对“生命”领域相对位置概念的体现。这种概念对探索和分析海洋生存环境内存在个各种“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以及彼此间的相互“行为”作用是个关键的概念,也就是在海洋生存环境内的不同空间层面存在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与该生存环境间的相互“行为”作用。

    在海洋生存环境内的“生命”现象在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各种“行为”作用下,使其形成了主观意识能力,同时该“生命”现象个体在海洋生存环境内所处的位置,也可以理解为层面是处于相对稳定或静止状态的。刚刚形成了主观意识能力的“生命”现象个体与其他海洋生存环境内存在的个体或群体间所存在的互动式信息交换就由两部分所组成。一部分是其所具备的“行为”能力,另一部分是海洋生存环境中存在的单一信息交换媒介~水。那么该“生命”现象个体在具备了主观意识能力的条件下,也就是在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的作用下,对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非“生命”现象的认知随之相应产生。但是该“生命”现象个体在其生存环境内的各种“行为”通过水这个媒介的传递之后,对其“行为”做出信息反馈的该生存环境的个体或群体内就包含着非“生命”现象。也就是在同等生存环境的条件下,高级“生命”现象个体对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非“生命”现象的认知与辨别是通过一定媒介所实现的。也就是说该“生命”现象个体在海洋生存环境中对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行为”认知的基础上是包含着水的“行为”作用的,这就与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非“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种“行为”上的差异会一直存在与该生存环境内低级“生命”现象向高级“生命”现象演化这一过程中的每一个发展阶段。

    简单的理解就是在相对稳定或静止的海洋生存环境内无论是“生命”现象还是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之间即使是处于相对静止的状态条件下,也会在海水的作用下被动的产生相互“行为”作用。所以在海洋生存环境内存在的“生命”现象个体与陆地“生命”现象个体在刚刚形成各自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的时期,海洋“生命”现象个体要高级一些,两者间的差异在与“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与单一水媒介相叠加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