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谣 【50】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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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绿蔷已经不记得他了。这也难怪,围绕在她身边的公子哥那么多,他算什么?只有浓烈霸道的陆远霄脱颖而出,用一种惊世骇俗的方式将她保护在怀抱里。他是少年英雄,敢爱敢恨,敢做亦敢当。
陆远霄是真的爱她。他用尽手段,放出消息,让天下人以为烟绿蔷当夜被烧死在桃花楼,封住悠悠之口。他牵着她走过湛都下城的大街小巷,还无比自豪。正值新婚燕尔的陆公子移情别恋,这件事在湛都闹得人尽皆知。他的妻子琴璧是皇后的远亲堂妹,光翼皇帝因此大怒,革了陆远霄的职,夺了他的爵位。陆将军被气得一病不起,老夫人提起逆子便浑身发抖,扬着拐杖要杀人。陆远霄却像是一头拉不回的倔牛,宁愿放弃所有一切,惟独不愿意放弃那个女人。
“司温。”离开湛都之前,陆远霄对他说,“这是我一生做过最正确的事情,我绝不后悔。”
人都说红颜祸水,果然如此。
他不知道烟绿蔷从头至尾作何感想,或许她真的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女人,然而陆将军的缠绵病榻,陆老夫人的哀伤不解,琴璧日夜不止的眼泪,又是谁的错呢?陆远霄抛家去国,连司晔也不解:“大哥,看来陆大哥真的着了魔了。”
但司晔不知,性子热烈又霸道的陆远霄有个致命的缺点,他的热情从不会持续很久,来得越猛,走得越快。他和司晔打赌,陆远霄一年之内一定会回来。司晔要赌他的五花马,赌就赌。
光翼二十二年是桓家的大喜之年,父亲封为北昌王,功勋三世。他年二十八,御前深得圣宠。司晔正值弱冠就被光翼皇帝封为紫阳城统领,即刻上任。
他如日中天的日子恰好也是陆远霄最狼狈的时候。一年后,他受镇国将军临终所托,前去紫阳边郊寻找陆远霄的踪迹。
司晔陪他去,引他到了城郊一处简陋小屋,介绍道:“陆大哥的家坐山面水,可是个好地方。”结果,他看到山脚下有一栋摇摇欲坠的小草屋,据说是陆远霄自己搭的,歪歪扭扭,像一只被捋乱了毛的流浪狗,仿佛一阵风雨就能把它连根拔起。屋门口放着一口大缸,盛满了荒草和雨水。屋旁几块田地种着稀疏却精神的蔬菜,生机勃勃得很。若他没看错,似乎还有一只下了蛋的母鸡从草堆里跳出来,咯咯哒地一闪而过。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疯长的荒草漫山遍野地随风摇曳,风起云涌,似乎黄昏要下一场雨。陆远霄一身布衣,牵着烟绿蔷缓缓从长堤归来,身后跟着一匹驮着野菜的马。烟绿蔷粗服素颜,以纱遮面,仍然不掩国色。他们远远走来,相视而笑,幸福得就像世间任何一对平凡夫妻。
他这才明白司晔来之前为何要去菜市口买一只鹿腿。一见着陆远霄,司晔就像小时候似的两眼放光,恨不能立即扑上去,可是碍于他在,司晔只好用力地挥舞那只可怕的鹿腿:“陆大哥——陆大哥——我给你带肉啦——”
陆远霄远远地大笑起来,声音比从前任何时候都要爽朗快活:“我今天捉了两只野兔——”
他只好也扬了扬手中的坛子以融入这种气氛:“我也带了你最爱喝的酒——”
司晔还围着陆远霄的房子疯跑了一阵:“陆大哥——把你种的白菜拔了罢!”
没想到一年后的话题竟然变成了这些。
果然黄昏下了雨,那只鸡许是今天生了很多蛋,趾高气扬地在他脚边转来转去,要求一点米粒。司晔一边对烟绿蔷做的红烧狮子头赞不绝口,一边和陆远霄深沉严肃地讨论如何经济实惠地补好屋顶漏雨的四个大洞,不好不好,还是要像给房子上瓦一般,从屋檐到屋脊,一层一层地往上苫,上面一层草的梢一定要盖住下面一层草的根……屋脊两边都苫完了,还要记得用泥巴封好屋脊。他们两个公子哥从前哪里会做这种事情?可是他俩的表情就像劳作了一辈子的农夫和邻居坐在田埂上,一面磕着鞋里的泥土,一面谈论着熟悉的天气和小麦,恍惚就像年轻时锦衣华服的他们在马厩看马,对每一匹高谈阔论,如数家珍。
陆远霄大口饮酒,笑说着:“眼看着就要捉到手,这聪明的兔崽子一个迂回战术,不妨向回一窜,生生从我两脚间溜了过去,我转身一扭,在泥巴里摔了个大跟头……”
司晔笑得拍桌,一口狮子头掉到了桌底,被鸡啄了去。烟绿蔷也笑得拍桌,愉悦地接口道:“他满身都是泥巴,还朝我大叫一声,‘快捉住它!我们的晚餐!’我瞅准那只野兔跑过我脚边,便一把提起它的耳朵,远霄哥哥就在稀泥里手舞足蹈,‘哈哈,今晚上终于有肉吃啦’……”
连他听着也不觉大笑了起来。这个烟绿蔷,哪里还是从前他遇见的烟绿蔷?他还记得她站在梅树下怔怔的模样,却不知她也可以像如今这样健康活泼、愉快开朗。粗茶淡饭的生活改变了陆远霄和烟绿蔷,如此彻底,他不知是好是坏。那一瞬间,镇国将军临终的无奈、陆老夫人的恨意,琴璧的哀求,朝堂上那些说陆远霄鬼迷心窍的窃窃私语都像被一阵莫名的风吹走,纵然漫天风雨,他心里却只有这个安静的小屋,一壶酒,几个人。
陆远霄怜惜地抚摸着烟绿蔷的头发:“暮朝一向比我身手敏捷。”
一时四人怔住。天边的雨似乎又大了一些。陆远霄一时表情尴尬,改口道:“绿蔷。”
烟绿蔷却微微一笑,朝他慰藉般地摇了摇头。
他和司晔冒雨回去,司晔想牵过他的五花马:“大哥,这都一年了,陆大哥看来是不会回去了,你的马是不是该给我?”他拉住缰绳:“还早着呢。”
那一年,无忧无虑的司晔也尝过了一场想得而不得的爱情所带来的痛苦,仿佛是脱胎换骨了一般,整个人的炸毛都捋顺了好多。他叹了一口气:“哥,关于烟绿蔷,当时你说的还是有几分准的。”
是的,从那时起他就知道结局。
他唯一一次见陆远霄流泪,是在他大婚之日。他喝醉了,在后院小楼里放声大哭,像是疯了一般。光翼皇帝和皇后在座,皆脸色一变,拂袖而去。司晔当时年纪尚小,扯着他的袖子问:“哥,陆大哥是怎么了?”他解释道:“你陆大哥幼时有个青梅竹马,不幸病死了。他多年来一直念念不忘,难以放下。”司晔大着胆子跑去后院,回来后悄悄告诉他:“陆大哥醉了,嘴里总叫着一个人的名字,听着像是‘暮朝’。”
可怜的烟绿蔷并不知道,她这一生所得到的爱,不过因为那个叫“暮朝”的女人。陆远霄之所以着了魔地喜欢她,不过是她长得和暮朝有点相似罢了。
他们隔岸观火,像是看客看着一出悲剧。终有一天,陆远霄的爱也会清醒。
光翼皇帝原本怒极,不愿意再起用陆远霄,他和司晔在朝堂上竭力举荐,屡次求情。第二年,光翼皇帝最宠爱的浣雪娘娘生了皇子,光翼皇帝大赦天下,这才赦免了陆远霄的罪,但是下旨不许他带着那个女人回来。陆远霄便一直留在紫阳,农耕度日,好在有当时作为紫阳统领的司晔时时去与他喝酒。光翼二十五年,小太子被大烨来的刺客杀死,光翼皇帝大怒,举兵攻打大烨。当时镇国大将军已去世,国中无人,光翼皇帝终于松口,让陆远霄带着烟绿蔷回湛都。战争爆发,陆远霄这才回来,和司晔奔赴大烨的战场。
战争的两年里,陆远霄几次来信,都是叮嘱他照顾烟绿蔷。他于是派了府中的几个侍女和老仆去别苑照顾烟绿蔷的起居,他偶尔去看她,不过是转送几封陆远霄的书信,或是问问她最近近况。有一日他到别苑看望,却忽然下了一场大雨。被雨所阻,他于是坐在别苑堂中等待雨停。烟绿蔷站在檐下,望着雨帘发怔。他心里一动,觉得她就像是那一年冬天站在梅花树下的那个女子,只是不知她是否寻到了自由?
他下意识地叫她,暮朝。她转过身来,漫天风雨,却与他两人无关。他自知失言,连忙起身告辞。淋着雨回家,他妻子吓了一跳。
四年来,琴璧从一个毛躁的丫头变成温文尔雅的陆夫人,她的泪水却从未停过。陆老夫人临终之时,终于将烟绿蔷接回府邸,正式地承认了她。他以为烟绿蔷这一生,应该过得幸福。然而战争结束,陆远霄荣耀归来,被封为护国大将军,烟绿蔷肯和他度患难,却无法共富贵。曾经那相知相守的誓言,时过境迁后都是荒谬。
陆远霄终于厌倦了她,厌倦了那个像暮朝的烟绿蔷。
赤水滔滔,她站在岸边凝望着缓缓渡来的船只,微微苦笑:“我知道远霄哥哥的脾气,他若知道是北王你送我离开,必然要……”他道:“我自有办法不让他知道。这你放心。等避过了这风头,我再寻法子去找你。”
她微微点点头:“桓大人,人世真苦。能遇到你,是我的福气。”她从袖中抽出一封信,道:“待我走后再拆。”她望着茫茫江面,叹了一口气,仿佛疲惫至极,默默地念道:
“暗尘随马月逐人,花灯摇曳迷远道。少年心事说欲晚,谁许暮暮与朝朝?”
她始终叫人看不懂——就如同他展开那封绝笔信,赫然看见开头是“郁康公子”四个字。原来她始终记得他。
多年来,他无数次去找寻,都一无所获。他只得相信,她确实决意求死。烟绿蔷没有死在光翼二十一年的大火中,却也死在光翼二十七年的赤水中了。他放弃了所有的希望,也决意要把这件事情淡忘。
一次他与陆远霄喝酒,陆远霄喝得半醉。陆宁那时年纪尚小,刚学会走路,摇摇晃晃地走过来,陆远霄不知为何,登时大怒,一把像抓小鸡一样抓起陆宁,当场就要掐死他。周围人拼死将陆宁救下来,陆远霄伏在桌子上痛哭起来。
当年在梅树下,并不觉得自由,在陆远霄身边,仍然不得自由。那么如今芳魂已逝,你是否得了自由?
他不禁迷惘,当年烟绿蔷在陆府一心求死,决绝刚烈,他为保住她的性命,才偷偷送走了她,这是否是正确的选择?当年亲手送她去了死路,是否也是他的本心?
紫阳郊外再也没有茅草小屋,没有风雨飘摇的夜,没有一路扭打着要抢夺马缰的司晔,也再没有烛光中低眉浅笑的烟绿蔷。疯长的荒草一年又一年,什么都变了,却什么也没变。
时光轮转,人面易凋残。
直到那天,薛胖子跪在流莺尸体前嚎啕大哭,他袖手站在人群中,突然看见一个黑衫男子拿出陆远霄的鹰纹袖带,替薛胖子求情。他长身而立,清峻逼人,不卑不亢,一双狭长如鹿的眼眸幽深冷然。
他没来由地心突突地跳起来,努力稳住自己的心神,只觉得四周一片死寂:
“是哪两个字?”
那孩子在他手心缓缓写下自己的名字,认真回答道:“郁郁寡欢的郁,国富民康的康。”
郁康。
那俊朗冷漠的少年眸子一闪,却不知桓司温立于偌大的城中,陡然明白岁月的意义。
陆远霄是真的爱她。他用尽手段,放出消息,让天下人以为烟绿蔷当夜被烧死在桃花楼,封住悠悠之口。他牵着她走过湛都下城的大街小巷,还无比自豪。正值新婚燕尔的陆公子移情别恋,这件事在湛都闹得人尽皆知。他的妻子琴璧是皇后的远亲堂妹,光翼皇帝因此大怒,革了陆远霄的职,夺了他的爵位。陆将军被气得一病不起,老夫人提起逆子便浑身发抖,扬着拐杖要杀人。陆远霄却像是一头拉不回的倔牛,宁愿放弃所有一切,惟独不愿意放弃那个女人。
“司温。”离开湛都之前,陆远霄对他说,“这是我一生做过最正确的事情,我绝不后悔。”
人都说红颜祸水,果然如此。
他不知道烟绿蔷从头至尾作何感想,或许她真的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女人,然而陆将军的缠绵病榻,陆老夫人的哀伤不解,琴璧日夜不止的眼泪,又是谁的错呢?陆远霄抛家去国,连司晔也不解:“大哥,看来陆大哥真的着了魔了。”
但司晔不知,性子热烈又霸道的陆远霄有个致命的缺点,他的热情从不会持续很久,来得越猛,走得越快。他和司晔打赌,陆远霄一年之内一定会回来。司晔要赌他的五花马,赌就赌。
光翼二十二年是桓家的大喜之年,父亲封为北昌王,功勋三世。他年二十八,御前深得圣宠。司晔正值弱冠就被光翼皇帝封为紫阳城统领,即刻上任。
他如日中天的日子恰好也是陆远霄最狼狈的时候。一年后,他受镇国将军临终所托,前去紫阳边郊寻找陆远霄的踪迹。
司晔陪他去,引他到了城郊一处简陋小屋,介绍道:“陆大哥的家坐山面水,可是个好地方。”结果,他看到山脚下有一栋摇摇欲坠的小草屋,据说是陆远霄自己搭的,歪歪扭扭,像一只被捋乱了毛的流浪狗,仿佛一阵风雨就能把它连根拔起。屋门口放着一口大缸,盛满了荒草和雨水。屋旁几块田地种着稀疏却精神的蔬菜,生机勃勃得很。若他没看错,似乎还有一只下了蛋的母鸡从草堆里跳出来,咯咯哒地一闪而过。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疯长的荒草漫山遍野地随风摇曳,风起云涌,似乎黄昏要下一场雨。陆远霄一身布衣,牵着烟绿蔷缓缓从长堤归来,身后跟着一匹驮着野菜的马。烟绿蔷粗服素颜,以纱遮面,仍然不掩国色。他们远远走来,相视而笑,幸福得就像世间任何一对平凡夫妻。
他这才明白司晔来之前为何要去菜市口买一只鹿腿。一见着陆远霄,司晔就像小时候似的两眼放光,恨不能立即扑上去,可是碍于他在,司晔只好用力地挥舞那只可怕的鹿腿:“陆大哥——陆大哥——我给你带肉啦——”
陆远霄远远地大笑起来,声音比从前任何时候都要爽朗快活:“我今天捉了两只野兔——”
他只好也扬了扬手中的坛子以融入这种气氛:“我也带了你最爱喝的酒——”
司晔还围着陆远霄的房子疯跑了一阵:“陆大哥——把你种的白菜拔了罢!”
没想到一年后的话题竟然变成了这些。
果然黄昏下了雨,那只鸡许是今天生了很多蛋,趾高气扬地在他脚边转来转去,要求一点米粒。司晔一边对烟绿蔷做的红烧狮子头赞不绝口,一边和陆远霄深沉严肃地讨论如何经济实惠地补好屋顶漏雨的四个大洞,不好不好,还是要像给房子上瓦一般,从屋檐到屋脊,一层一层地往上苫,上面一层草的梢一定要盖住下面一层草的根……屋脊两边都苫完了,还要记得用泥巴封好屋脊。他们两个公子哥从前哪里会做这种事情?可是他俩的表情就像劳作了一辈子的农夫和邻居坐在田埂上,一面磕着鞋里的泥土,一面谈论着熟悉的天气和小麦,恍惚就像年轻时锦衣华服的他们在马厩看马,对每一匹高谈阔论,如数家珍。
陆远霄大口饮酒,笑说着:“眼看着就要捉到手,这聪明的兔崽子一个迂回战术,不妨向回一窜,生生从我两脚间溜了过去,我转身一扭,在泥巴里摔了个大跟头……”
司晔笑得拍桌,一口狮子头掉到了桌底,被鸡啄了去。烟绿蔷也笑得拍桌,愉悦地接口道:“他满身都是泥巴,还朝我大叫一声,‘快捉住它!我们的晚餐!’我瞅准那只野兔跑过我脚边,便一把提起它的耳朵,远霄哥哥就在稀泥里手舞足蹈,‘哈哈,今晚上终于有肉吃啦’……”
连他听着也不觉大笑了起来。这个烟绿蔷,哪里还是从前他遇见的烟绿蔷?他还记得她站在梅树下怔怔的模样,却不知她也可以像如今这样健康活泼、愉快开朗。粗茶淡饭的生活改变了陆远霄和烟绿蔷,如此彻底,他不知是好是坏。那一瞬间,镇国将军临终的无奈、陆老夫人的恨意,琴璧的哀求,朝堂上那些说陆远霄鬼迷心窍的窃窃私语都像被一阵莫名的风吹走,纵然漫天风雨,他心里却只有这个安静的小屋,一壶酒,几个人。
陆远霄怜惜地抚摸着烟绿蔷的头发:“暮朝一向比我身手敏捷。”
一时四人怔住。天边的雨似乎又大了一些。陆远霄一时表情尴尬,改口道:“绿蔷。”
烟绿蔷却微微一笑,朝他慰藉般地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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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无忧无虑的司晔也尝过了一场想得而不得的爱情所带来的痛苦,仿佛是脱胎换骨了一般,整个人的炸毛都捋顺了好多。他叹了一口气:“哥,关于烟绿蔷,当时你说的还是有几分准的。”
是的,从那时起他就知道结局。
他唯一一次见陆远霄流泪,是在他大婚之日。他喝醉了,在后院小楼里放声大哭,像是疯了一般。光翼皇帝和皇后在座,皆脸色一变,拂袖而去。司晔当时年纪尚小,扯着他的袖子问:“哥,陆大哥是怎么了?”他解释道:“你陆大哥幼时有个青梅竹马,不幸病死了。他多年来一直念念不忘,难以放下。”司晔大着胆子跑去后院,回来后悄悄告诉他:“陆大哥醉了,嘴里总叫着一个人的名字,听着像是‘暮朝’。”
可怜的烟绿蔷并不知道,她这一生所得到的爱,不过因为那个叫“暮朝”的女人。陆远霄之所以着了魔地喜欢她,不过是她长得和暮朝有点相似罢了。
他们隔岸观火,像是看客看着一出悲剧。终有一天,陆远霄的爱也会清醒。
光翼皇帝原本怒极,不愿意再起用陆远霄,他和司晔在朝堂上竭力举荐,屡次求情。第二年,光翼皇帝最宠爱的浣雪娘娘生了皇子,光翼皇帝大赦天下,这才赦免了陆远霄的罪,但是下旨不许他带着那个女人回来。陆远霄便一直留在紫阳,农耕度日,好在有当时作为紫阳统领的司晔时时去与他喝酒。光翼二十五年,小太子被大烨来的刺客杀死,光翼皇帝大怒,举兵攻打大烨。当时镇国大将军已去世,国中无人,光翼皇帝终于松口,让陆远霄带着烟绿蔷回湛都。战争爆发,陆远霄这才回来,和司晔奔赴大烨的战场。
战争的两年里,陆远霄几次来信,都是叮嘱他照顾烟绿蔷。他于是派了府中的几个侍女和老仆去别苑照顾烟绿蔷的起居,他偶尔去看她,不过是转送几封陆远霄的书信,或是问问她最近近况。有一日他到别苑看望,却忽然下了一场大雨。被雨所阻,他于是坐在别苑堂中等待雨停。烟绿蔷站在檐下,望着雨帘发怔。他心里一动,觉得她就像是那一年冬天站在梅花树下的那个女子,只是不知她是否寻到了自由?
他下意识地叫她,暮朝。她转过身来,漫天风雨,却与他两人无关。他自知失言,连忙起身告辞。淋着雨回家,他妻子吓了一跳。
四年来,琴璧从一个毛躁的丫头变成温文尔雅的陆夫人,她的泪水却从未停过。陆老夫人临终之时,终于将烟绿蔷接回府邸,正式地承认了她。他以为烟绿蔷这一生,应该过得幸福。然而战争结束,陆远霄荣耀归来,被封为护国大将军,烟绿蔷肯和他度患难,却无法共富贵。曾经那相知相守的誓言,时过境迁后都是荒谬。
陆远霄终于厌倦了她,厌倦了那个像暮朝的烟绿蔷。
赤水滔滔,她站在岸边凝望着缓缓渡来的船只,微微苦笑:“我知道远霄哥哥的脾气,他若知道是北王你送我离开,必然要……”他道:“我自有办法不让他知道。这你放心。等避过了这风头,我再寻法子去找你。”
她微微点点头:“桓大人,人世真苦。能遇到你,是我的福气。”她从袖中抽出一封信,道:“待我走后再拆。”她望着茫茫江面,叹了一口气,仿佛疲惫至极,默默地念道:
“暗尘随马月逐人,花灯摇曳迷远道。少年心事说欲晚,谁许暮暮与朝朝?”
她始终叫人看不懂——就如同他展开那封绝笔信,赫然看见开头是“郁康公子”四个字。原来她始终记得他。
多年来,他无数次去找寻,都一无所获。他只得相信,她确实决意求死。烟绿蔷没有死在光翼二十一年的大火中,却也死在光翼二十七年的赤水中了。他放弃了所有的希望,也决意要把这件事情淡忘。
一次他与陆远霄喝酒,陆远霄喝得半醉。陆宁那时年纪尚小,刚学会走路,摇摇晃晃地走过来,陆远霄不知为何,登时大怒,一把像抓小鸡一样抓起陆宁,当场就要掐死他。周围人拼死将陆宁救下来,陆远霄伏在桌子上痛哭起来。
当年在梅树下,并不觉得自由,在陆远霄身边,仍然不得自由。那么如今芳魂已逝,你是否得了自由?
他不禁迷惘,当年烟绿蔷在陆府一心求死,决绝刚烈,他为保住她的性命,才偷偷送走了她,这是否是正确的选择?当年亲手送她去了死路,是否也是他的本心?
紫阳郊外再也没有茅草小屋,没有风雨飘摇的夜,没有一路扭打着要抢夺马缰的司晔,也再没有烛光中低眉浅笑的烟绿蔷。疯长的荒草一年又一年,什么都变了,却什么也没变。
时光轮转,人面易凋残。
直到那天,薛胖子跪在流莺尸体前嚎啕大哭,他袖手站在人群中,突然看见一个黑衫男子拿出陆远霄的鹰纹袖带,替薛胖子求情。他长身而立,清峻逼人,不卑不亢,一双狭长如鹿的眼眸幽深冷然。
他没来由地心突突地跳起来,努力稳住自己的心神,只觉得四周一片死寂:
“是哪两个字?”
那孩子在他手心缓缓写下自己的名字,认真回答道:“郁郁寡欢的郁,国富民康的康。”
郁康。
那俊朗冷漠的少年眸子一闪,却不知桓司温立于偌大的城中,陡然明白岁月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