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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都往事【工作笔记】 第127章 以结果论英雄

    第二位,就是男人女相、说话慢吞吞的杨景文,这位监察室副处长,述职起来洋洋洒洒将近半个小时,远远超出会议规定的时限,虽然提示的铃声一再响起,他不为所动,慢条斯理地念他的稿子。

    这也是一种定力很强大的类型。

    管你什么规定,给我这个平台,我就要把自己的功劳、成绩统统说出来,而且掰开了、揉碎了,让你们领导听个明白——没错,是领导。

    人家就没把你们这些主席台下面的人放在眼里:我是领导任命的,我只对我的领导负责,至于其他人喜欢打多少分都不重要,关键是领导一定要听清楚我做了些什么,一定要为我做主啊!

    其实,他的那些工作既不是银行的主流业务,也不是重要部门的核心工作,监察工作处理人也不是你说了算,假如让你去抓谁、放过谁,你也球用不顶。

    会上,发给大家打分的表,是要求你从最高到最低分排列给所有的处级干部打分。

    不出意外,像梓涵这种三线处室的副职,和稽核中心那些梓涵根本不认识的人都被排在名单的最后。

    按照人的思维定式,一定是从第一眼看到的开始打分,然后向后,再给最后看到的打分。其中,打分高低也是从熟悉的人到不熟悉的人,基本上就是这样一个顺序打分。

    梓涵把自己的述职报告修改到了最短,改成了三页纸。甚至当他走下台,坐回原处的时候,魏馨问梓涵:你刚才说了啥?我咋觉得你刚上台就下来了,都没听清楚你说了啥?

    说啥啊?说这些有用吗?

    其实,当时梓涵并没有这种想法,他觉得在规定时间内把自己的工作言简意赅地表达清楚,恰恰反映出一个人的基本素质,恐怕也是领导最愿意听到的述职报告,恐怕也是符合管理学所要求的理念——看来,mbA确实害人不浅。

    他自己在述职报告中,针对今后的工作,用“四个S“作为简练的概括,既秀了一把英文,又活学活用地将管理学的知识普及一番,大有装逼的成分。

    不,这特么完全就是装逼。更是向领导的献媚,因为徐行长曾经努力地学习英语,梓涵也就投其所好了。

    徐行长喜欢学习英语,是梓涵后来听瞿律师说的。

    季向红和瞿律师走了以后,瞿律师去英国游学了大半年。回来后,季向红已经辞职做律师去了。瞿律师没有了银行的靠山,便前往京城一家律师事务所就职。她极力想在京城的律师事务所站稳脚跟,于是,拼命找原来的关系拉案源。

    她到古城找到了徐行长,席间,她和徐行长用英文交流了一些东西,顺便夸奖了徐行长最近英文进步很大,随即提出希望徐行长帮她找一些案源。

    于是,这个事情就推到了法律处。

    她和梓涵说的时候,就徐行长学英文进步很大,用很夸张的语气,表示了她对徐行长学习毅力以及聪明的夸赞,暨此表示:我是徐行长推荐过来的,怎么你也要给我一个案子吧?

    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徐行长还是比较乐于助人的。

    梓涵觉得,其实这种事情完全可以敷衍过去,就说你京城的律师过来做案子不方便,这不就得了。

    但徐行长还是叮嘱一番:今后涉及最高院的案子,或者上诉的案子,你们一定要考虑瞿律师,她曾经为湖北分行做过很多成功的案例,是很有水平的。

    对于律师的水平,可能有不同的认识,之前白行长请的呼建武律师,崔恒达请的许小平律师,都是刑辩律师,如果以结果论英雄,他们都是非常优秀的。

    但是,经济纠纷诉讼如何体现律师的水平,恐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也许对于律师水平、能力等综合方面判断,需要经年累月地比较和观察。这些年梓涵确实也认识了更多的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和律师,对于律师有了自己的看法。

    之前仅仅是老齐一家,省市行合并以后,省行一些原来的律师也进入了梓涵的视线范围。洪刚引荐的张长海律师,据说还是警官学校的老师,这位不修边幅、邋里邋遢的律师,除了耐心、脾气好之外,几乎没有什么特点。

    大佬唐介绍的老谭,以及他的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律师,是梓涵接触的律师之中比较有水平的。

    后来,洪刚的同学也被介绍进来,这位何律师从其做派和为人处事、待人接物,无不透露着愚蠢和轻狂。

    之前因为某些问题,梓涵给他打电话询问,他竟然会大言不惭地说:“问我为什么这样?这都是你们省行的意思,我是你们谢行长聘请的律师!”

    在梓涵看来,能够说出这种狂妄而不靠谱的话,不是重度脑残,起码精神也是不太正常的。所以,在处理完某一个让梓涵觉得非常糟糕的案子之后,就赶紧结账打发他走人,梓涵这辈子都不想再看见这种货色。

    老齐在凯特豪普案件处理过程中表现出的精干,随着时光的流逝,在后来的案件中显得黯然失色。而他本人似乎总有不务正业的荒诞想法,不是致力于想开设一个“水果吧”,就是从新城广场这个城市的核心地段搬出,到了无厘头的东关朗福大厦。

    他租了二楼作为律师事务所,租一楼搞了一个大盘鸡拌面为主打产品的餐厅,还搞了一个喝粥的粥城,又开了一家不伦不类的茶秀兼卡拉oK厅,真可谓面面俱到。

    梓涵甚至怀疑:老齐到底是厨子呢?还是律师?

    律师搞实体而且还是搞餐饮,除了赔钱应该不会有第二种结果,这种赔钱收摊的结局,在老齐有这种想法的时候就注定了。

    面对银行案件逐年增加的情况,更多的律师直接或者间接通过省行机关,还有支行等领导介绍,找到法律处,要求代理华都银行的诉讼案件。

    钱华,是原来与张长海律师共事过的律师。

    后来,她承接了张律师所有经手的诉讼和执行案件。她谈起自己与法官的关系,眉飞色舞。好像每个法院的法官都是她亲戚似的,那种自信确实唬住了像梓涵这样未见过世面的法律素人。

    但是,实际效果并不像她吹的那样。

    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听起来像是一个宗教界创办的律师事务所,但实际绝非如此。

    律师事务所杨建生主任说起话来滔滔不绝,不仅语速快,而且思路敏捷。很多时候,梓涵都觉得跟不上他的思路。但是,如果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教师而言,他是比较合格的,他善于钻研法律业务,只是实际操作欠佳。

    他手下的律师,黑黑胖胖的李联强律师找到了邓处,毛遂自荐地提出:诉讼案件一定在规定的时限做完,执行案件也可以设定一个时限。

    在当时银行已经普遍推广风险代理案件的情况下,他提出代理费比例与时限挂钩,也就是,结案越快,执行越快,风险代理比例越高,否则递减。

    他的提议受到邓处的重视,延兵也非常感兴趣,觉得“初生牛犊不畏虎”,完全可以让这位名不见经传的律师放手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