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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生命” ① “生命”现象特征所体现的“行为”能力(一)

    在“生命”领域,我们可以根据需要,通过对各种“行为”能力的发展了解与之相对应的“生命”现象特征的发展;同理,我们也可以根据需要,通过对各种“生命”现象特征的发展来了解与之相对应的“行为”能力的发展。

    对于“生命”领域内存在的各种“行为”能力及其相对应的“生命”现象特征的辨别与认知是随着当前“人类”所具备的“行为”能力的不断发展而发展的。

    A?在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命”领域和生存环境内,“生命”现象特征所体现出来的与之相对应的“行为”能力。

    在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命”领域和生存环境内,不同的“生命”现象特征所体现出来的与之相对应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这种规则是普遍存在于“生命”领域内的各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的。也就是说,“生命”领域内某个具体的“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某种“生命”现象特征所体现出来的与之相对应的其所具备的某种“行为”能力并不取决于该“生命”现象个体是否具备了主观意识能力,以及在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直接控制下的“行为”能力。

    a尚未具备主观意识能力的某种“生命”现象个体,其所具备的某种“生命”现象特征所体现出来的与之相对应的其所具备的某种“行为”能力。

    对于尚未具备主观意识能力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也就是说低级“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其所具备的“行为”能力只能被动的同作用于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的各种“行为”产生相互作用。那么,如何通过尚未具备主观意识能力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生命”现象特征上找到,尚未具备主观意识能力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同作用于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的各种“行为”之间产生相互作用的依据呢?

    下面,我举例说明一下。

    在这个世界自然环境中生存的阔叶植物,也就是说当前受季节变换影响较大的阔叶植物,如杨树,柳树等等。这里就以世界各地较为常见的杨树这种“生命”现象个体为例。

    当前杨树这种“生命”现象具有相对稳定的“生命”现象特征及“生命”现象周期,但尚未具备主观意识能力,所以当前杨树这种“生命”现象属于低级“生命”现象范畴。

    在当前“人类”的普遍认知中,自然环境中生长的这种阔叶树木是可以发挥“指南针”的作用。之所以当前“人类”具备这样的普遍认知,是因为这种阔叶植物其在生长的过程中,经常受到阳光照射的一面与背阴的一面生长发育差异较大,“生命”现象特征差异较为明显,所以可以根据其所处的位置,较为准确的判断出方位。

    在夏季,杨树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的生长正处于积极发展状态的阶段,我们就可以观察到其经常受到阳光照射的一面,叶子与枝干生长发育的比较好,“生命”信息旺盛;而另一面,也就是不经常受到阳光照射的一面,相对叶子比较稀少,枝干发育的也比较芊细。

    在春季,杨树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经常受到阳光照射一面的枝干上,是先开始生长出叶子的,但此时与夏季时杨树的“生命”状态相比,所具备的“生命”现象特征差异比较小。

    在秋季,杨树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不经常受到阳光照射一面的枝干上,叶子最先开始枯黄并掉落。

    在冬季,杨树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的生长在其生存环境内作用于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的各种“行为”作用下,其“生命”状态处于相对静止的状态之中。

    在当前杨树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当中,与阳关作用于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的“行为”产生相互作用的“行为”能力是在地表以上。其所具备的“行为”能力与阳关作用于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的“行为”产生相互作用的现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光合作用。

    当前杨树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其生长的过程中,在阳光对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所发挥的作用下,其不同区域的枝干与叶子的生长差异就体现出了其所具备的“行为”能力与阳光作用于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的“行为”发生的相互作用。

    在这个世界自然环境中生存的与杨树这种“生命”现象相类似的其他“生命”现象是比较常见的,我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b具备了主观意识能力的某种“生命”现象个体,其所具备的某种“生命”现象特征所体现出来的与之相对应的其所具备的某种“行为”能力。

    对于具备了主观意识能力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也就是说高级“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其所具备的“行为”能力是可以主动的同作用于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的各种“行为”产生相互作用。

    那么,如何通过具备了主观意识能力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生命”现象特征上找到,具备了主观意识能力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同作用于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的各种“行为”产生相互作用的依据呢?

    下面,我举例说明一下。

    这个世界自然环境中生存的骆驼这种“生命”现象。当前骆驼这种“生命”现象具备了主观意识能力,属于高级“生命”现象的范畴。

    我们都了解,当前骆驼这种“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是有驼峰的,比较常见的是具备了双驼峰的当前骆驼这种“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但也还有具备了单驼峰的当前骆驼这种“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驼峰对与当前骆驼这种“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所发挥的作用是储藏食物及水等维系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的资源。这也就是说当前骆驼这种“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在缺水少食的沙漠生存环境中,可以主动的通过其所具备的驼峰来储存一定的食物或水等维系其“生命”现象的资源。使其在缺水少食的沙漠生存环境中,较长时间内不需要饮水和进食也可以维系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当前骆驼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某种“生命”现象特征,也就是说当前骆驼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驼峰,体现了当前骆驼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储藏食物,水等维系其“生命”现象资源的“行为”能力。具备储藏食物,水等维系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的资源于当前骆驼身上的“行为”能力,是当前骆驼“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沙漠这种生存环境中,其所具备的“行为”能力同作用于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的各种“行为”相互作用的体现。

    这并不是说当前骆驼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无法在沙漠生存环境以外的其他生存环境中生存,而是其具备了在资源匮乏的沙漠生存环境中生存的“行为”能力。如果当前骆驼这种“生命”现象的个体或群体主动或被动的在沙漠这种生存环境之外的其他生存环境中生存,其所具备的储藏食物,水等资源的“行为”能力也会随着其生存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如果当其所具备的储藏食物,水等资源的“行为”能力在另一种生存环境中,对当前骆驼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生命”现象所发挥的作用逐渐减小,直至不再发挥作用,那么当前骆驼这种“生命”现象所具备的储藏食物,水等资源的“行为”能力会退出当前骆驼这种“生命”现象。那时,当前骆驼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驼峰这种“生命”现象特征也会随着该“行为”能力的退出而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