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与减 ③-3/1 主观意识能力的初期阶段 上(一)
③-3/1?高级“生命”现象在其主观意识能力形成的初期与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非“生命”现象间的相互“行为”作用?(标题有字数限制,请谅解)
在“生命”领域内,高级“生命”现象都是主动或被动的由低级“生命”现象逐渐演化而来的,具备了主观意识能力,产生了自我意识能力则是各种“生命”现象在其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关键转折点,同时也是区分高级“生命”现象与低级“生命”现象的标准。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作为“生命”领域内存在的各种“生命”现象中的一种,其发展历程也不例外
这就说明在当前发展阶段,也就是以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及与之相对应的“生命”现象特征为标准的发展阶段内,具备了主观意识能力的其他“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都是由尚未具备主观意识能力的发展阶段逐步演化而来的。
各种“生命”现象个体在由低级“生命”现象向高级“生命”现象演化的这一过程中所形成的主观意识能力,是在其具备了一定“行为”能力的基础上,被动的与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作用于该“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的各种“行为”所产生的相互“行为”作用下而形成的一种“行为”能力。
所以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自我意识能力都是该“生命”现象在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一定条件下所形成的,同时也体现了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在不同发展阶段所具备的“行为”能力与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作用于该“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的各种“行为”之间所产生的相互作用。
随着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在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的发展,所具备的“行为”能力的发展转变,主动或被动改造其生存环境所导致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作用于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的各种“行为”产生改变,两者间所产生的相互“行为”作用也随之产生变化并由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体现了出来。
探索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在其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主观意识能力,也就需要从其个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以及其不同的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这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在这个世界的自然环境当中,不同生存环境条件间的较大差异,决定了在不同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形成其主观意识能力的先后顺序,也就是“生命”领域内存在的“生命”现象的发展秩序。对于尚处于发展阶段中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而言,其发展也必将在此秩序的约束之下。
在不同的生存环境内,由该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各种“行为”间的相互作用下而产生的各种“生命”现象的发展过程中,“生命”现象个体在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所形成的主观意识能力的初期阶段,也就是该“生命”现象个体由低级“生命”现象范畴主动或被动的进入高级“生命”现象范畴的初期阶段,因为其所具备的“行为”能力所体现的是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各种“行为”之间的相互作用,所以其所具备的“行为”能力具有明显的专属性,也就是局限性,导致了在这个世界自然环境中不同生存环境存在的“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间的较大差异,并决定着不同生存环境内存在的由低级“生命”现象范畴进入高级“生命”现象范畴的“生命”现象个体虽然具备了主观意识能力,可以主动的与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作用与其个体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的各种“行为”产生相互作用,但不同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刚刚形成其主观意识能力的高级“生命”现象之间并未存在着直接的“行为”作用。简单的理解就是生存在不同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的“生命”现象个体在形成其主观意识能力的初期阶段,彼此间并未产生直接的“行为”接触或者是实质性的“行为”影响作用。
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的发展过程当中,在“生命”领域内存在的规则与秩序的约束下,同样也会存在着这样的发展经历。这也就是说,在不同的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其主观意识能力形成的初期,彼此之间是相对独立存在并发展着的。
所以对不同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在其个体主观意识能力形成的初期与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非“生命”现象之间的相互“行为”作用的探索和分析是最为复杂、繁琐的,同时在不同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所建立的精神文明以及物质文明也是最为多样的。如果逐一的进行分析、阐述是偏离本书主旨的,所以在这里只是对其进行概述,以便于各位对其有所简单的了解。
对于“生命”现象的发展过程而言,这个世界的自然环境是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之中;而对于“生命”现象个体在其所具备的有限“生命”现象周期内的发展过程而言,这个世界的自然环境是处于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状态之中。
所以,通过在不同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在其主观意识能力形成的初期,也就是在不同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由低级“生命”现象范畴进入高级“生命”现象范畴的初期,与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非“生命”现象之间的相互“行为”作用的探索和分析,来了解这个世界自然环境中存在的高级“生命”现象在其主观意识能力形成的初期与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非“生命”现象间的相互“行为”作用。
⑴?平原类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在其主观意识能力形成的初期与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非“生命”现象之间的相互“行为”作用
这里所指的平原类生存环境,不是特指的地形地貌或者是区域范围,而是与当前平原这种自然环境相类似的生存环境条件。也就是在当前这个世界中平原这种自然环境中存在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在其主观意识能力形成的初期,与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的平原类生存环境内存在的非“生命”现象之间所产生的相互“行为”作用。
因为在不同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在其主观意识能力形成的初期,其所具备的“行为”能力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生命”现象特征,都是由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各种“行为”间的相互作用下所形成的,而主观意识能力则是在其原有所具备的“行为”能力基础上所形成的。所以,无论是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在这个发展阶段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还是其所具备的其他“行为”能力都对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具有非常强的依赖性,也可以认知为在不同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在其主观意识能力形成的初期,由其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生命”现象特征所体现出来的不同“生命”现象对各自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的依赖性是非常强的。
在“生命”领域内,高级“生命”现象都是主动或被动的由低级“生命”现象逐渐演化而来的,具备了主观意识能力,产生了自我意识能力则是各种“生命”现象在其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关键转折点,同时也是区分高级“生命”现象与低级“生命”现象的标准。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作为“生命”领域内存在的各种“生命”现象中的一种,其发展历程也不例外
这就说明在当前发展阶段,也就是以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及与之相对应的“生命”现象特征为标准的发展阶段内,具备了主观意识能力的其他“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都是由尚未具备主观意识能力的发展阶段逐步演化而来的。
各种“生命”现象个体在由低级“生命”现象向高级“生命”现象演化的这一过程中所形成的主观意识能力,是在其具备了一定“行为”能力的基础上,被动的与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作用于该“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的各种“行为”所产生的相互“行为”作用下而形成的一种“行为”能力。
所以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自我意识能力都是该“生命”现象在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一定条件下所形成的,同时也体现了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在不同发展阶段所具备的“行为”能力与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作用于该“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的各种“行为”之间所产生的相互作用。
随着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在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的发展,所具备的“行为”能力的发展转变,主动或被动改造其生存环境所导致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作用于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的各种“行为”产生改变,两者间所产生的相互“行为”作用也随之产生变化并由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体现了出来。
探索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在其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主观意识能力,也就需要从其个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以及其不同的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这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在这个世界的自然环境当中,不同生存环境条件间的较大差异,决定了在不同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形成其主观意识能力的先后顺序,也就是“生命”领域内存在的“生命”现象的发展秩序。对于尚处于发展阶段中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而言,其发展也必将在此秩序的约束之下。
在不同的生存环境内,由该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各种“行为”间的相互作用下而产生的各种“生命”现象的发展过程中,“生命”现象个体在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所形成的主观意识能力的初期阶段,也就是该“生命”现象个体由低级“生命”现象范畴主动或被动的进入高级“生命”现象范畴的初期阶段,因为其所具备的“行为”能力所体现的是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各种“行为”之间的相互作用,所以其所具备的“行为”能力具有明显的专属性,也就是局限性,导致了在这个世界自然环境中不同生存环境存在的“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间的较大差异,并决定着不同生存环境内存在的由低级“生命”现象范畴进入高级“生命”现象范畴的“生命”现象个体虽然具备了主观意识能力,可以主动的与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作用与其个体所具备的“生命”现象上的各种“行为”产生相互作用,但不同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刚刚形成其主观意识能力的高级“生命”现象之间并未存在着直接的“行为”作用。简单的理解就是生存在不同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的“生命”现象个体在形成其主观意识能力的初期阶段,彼此间并未产生直接的“行为”接触或者是实质性的“行为”影响作用。
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的发展过程当中,在“生命”领域内存在的规则与秩序的约束下,同样也会存在着这样的发展经历。这也就是说,在不同的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其主观意识能力形成的初期,彼此之间是相对独立存在并发展着的。
所以对不同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在其个体主观意识能力形成的初期与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非“生命”现象之间的相互“行为”作用的探索和分析是最为复杂、繁琐的,同时在不同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所建立的精神文明以及物质文明也是最为多样的。如果逐一的进行分析、阐述是偏离本书主旨的,所以在这里只是对其进行概述,以便于各位对其有所简单的了解。
对于“生命”现象的发展过程而言,这个世界的自然环境是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之中;而对于“生命”现象个体在其所具备的有限“生命”现象周期内的发展过程而言,这个世界的自然环境是处于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状态之中。
所以,通过在不同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在其主观意识能力形成的初期,也就是在不同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由低级“生命”现象范畴进入高级“生命”现象范畴的初期,与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非“生命”现象之间的相互“行为”作用的探索和分析,来了解这个世界自然环境中存在的高级“生命”现象在其主观意识能力形成的初期与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非“生命”现象间的相互“行为”作用。
⑴?平原类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在其主观意识能力形成的初期与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非“生命”现象之间的相互“行为”作用
这里所指的平原类生存环境,不是特指的地形地貌或者是区域范围,而是与当前平原这种自然环境相类似的生存环境条件。也就是在当前这个世界中平原这种自然环境中存在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在其主观意识能力形成的初期,与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的平原类生存环境内存在的非“生命”现象之间所产生的相互“行为”作用。
因为在不同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在其主观意识能力形成的初期,其所具备的“行为”能力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生命”现象特征,都是由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各种“行为”间的相互作用下所形成的,而主观意识能力则是在其原有所具备的“行为”能力基础上所形成的。所以,无论是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在这个发展阶段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还是其所具备的其他“行为”能力都对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具有非常强的依赖性,也可以认知为在不同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在其主观意识能力形成的初期,由其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生命”现象特征所体现出来的不同“生命”现象对各自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的依赖性是非常强的。